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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省民政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1-06-15 15:08:32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务公开五年行动计(2021—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7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28号)的精神,围绕2021年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不断拓展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重要窗口”目标定位,按照“整体智治”要求,助推我省民政领域“精准保障、和谐自治、幸福颐养、暖心服务”四个标杆区建设。坚持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便利化方向,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强规范、补短板、优服务,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助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按照《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指引(试行)》及省委政法委《关于做好2021年度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事项报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目录所列决策事项要通过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落实公众参与要求。除依法不予公开外,认真按要求做好厅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并及时向被征集对象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牵头部门:法规处,责任单位:各有关局处室)

动态调整、及时公开权责清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以数字化改革为主线,重点推进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公开,发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年本)。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检查清理,全面摸清文件底数。(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局处室、厅属单位)

严格落实“三统一”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上统一发布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修订等情况及时调整网站文件相关信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检查清理;动态调整、及时公开权力清单。(牵头部门: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二、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重点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社会救助、城乡社区治理、行政区划管理、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管理、婚姻登记管理、社会工作、慈善事业、水库移民管理等方面政务信息和政策制度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民政资金使用分配情况公开,及时公开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三公”经费、福彩公益金等使用管理情况。为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数字化改革,扎实开展民政领域统计数据治理,完整准确掌握“浙里养”、殡葬、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慈善、儿童、社会工作等 6 个系统的相关业务数据。(牵头部门:法规处,责任单位:各有关局处室、厅属单位)

三、不断深化政民互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围绕2021年民政工作重点任务,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政策制定处室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社会公众的咨询,探索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政策进社区等方式,更多采用政策简明问答和事例、数据、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解读,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推行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公布后出现的误解误读和质疑,针对性地开展深度解读、延伸解读,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牵头部门:法规处,责任单位:各有关局处室、厅属单位)

切实加强回应社会关切点。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养老服务、福彩公益金使用等经济社会热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维护政府公信力,充分发挥领导信箱、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在线咨询、民意征集等渠道作用,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对涉及本部门的网络谣言,要及时公布真相、辟除谣言。持续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原则上办理结果与建议提案内容同步公开。(牵头部门:厅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有关局处室、厅属单位)

四、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紧扣数字化改革和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求,以群众办事事项为切入点,通过开展“信息化水平突破年”活动,统建上线12个条线民政服务“码上办”系统,持续深化民政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民政服务事项标准化水平、网上办事水平、数据归集共享水平明显提升,数字赋能成效显著,形成全局一屏掌控、政令一健智达、执行一贯到底、服务一网通办、监督一览无余的数字化协同工作场景,建成“浙里养”2.0版。(责任单位:各有关局处室、厅属单位)

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按照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的要求,推进数据、服务、应用融通,基于统一信息资源库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着力破解信息公开数据精准不足、服务资源难以整合利用的问题。指导厅属单位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牵头部门:民政事业发展中心,各有关局处室、厅属单位)

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切实转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对民政领域信息的个性化合理要求。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按规定收费。(牵头部门:办公室)

五、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人员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抓紧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等配套制度规范。(牵头部门:人事处、办公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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