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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2 10:1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民政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现公布我厅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通过浙江省民政厅门户网站(http://mzt.zj.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坚持围绕中心,及时发布回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永葆民政为民鲜明本色,更好体现党的初心使命,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彰显制度优势。积极主动地向社会公开省民政厅政策文件、重大项目、财政预决算等各类政府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公开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21件、政策文件8件、政策解读材料3件。规范有序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2022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87件、政协委员提案73件,全部集中公开办理结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针对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清明云祭扫、适老化改造等群众关心问题,充分发挥领导信箱、新闻发布会、在线咨询、民意征集等渠道作用。主动公开政务信息910条,微信公众号推送文章1109篇,总阅读量77.1万,“粉丝”较去年同期增长41.45%。及时准确发声,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共答疑解惑。

(二)不断加强规范,依法依规办理。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规范完善依申请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闭环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答复反馈口径,推行标准范例文本,提高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件,同比上升260%,其中提供政府信息28件,区分处理后提供政府信息2件,因不属于政府信息建议向其他机关申请1件。至2022年12月底,完成3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组织召开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论证会,无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完善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功能。加快民政大脑迭代更新,三大组件全部开发完成,全省五级组织架构动态信息组件整合区划地名与基政系统组织架构信息,已将业务数据及公共服务功能组件发布至IRS平台;浙里护苗、浙有众扶、浙里康养系统进行服务支撑和部分定制化功能升级;民政核心业务条线及温州市、安吉县两地试点,在测试环境完成三大组件功能模块的对接工作,各项组件功能在业务系统中使用测试达到预期标准。同时新增指数评估、四横四纵架构体系支持、各市工作建设专区、决策文档支持模块、民政多维分析模型等功能模块。向民政部金民工程交换数据9424万条,其他部门共享数据2827万条,为市县民政局提供1769张数据共享资源目录,保证民政数据“一数一源”。

(四)充分发挥作用,强化监督保障。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加强协调督促,及时、准确解读回应公众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按时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意见,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3

规范性文件

7

4

10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1

0

0

0

0

0

3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8

0

0

0

0

0

2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1

0

0

0

0

0

3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上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公开内容有的尚不能完全满足群众需求,公开的实用性、便民性有待提高;三是在政策发布解读的质效方面还有待进一步的提升。

2023年,我厅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务公开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高发布和解读能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它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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