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浙江省民政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2-17 14:0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民政厅

2016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大民政重点领域和群众重点关注的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770条,其中制发的16件规范性文件全部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全年共受理了16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均按时办结。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2件;同意公开答复数7件;因涉及国家秘密不同意公开答复数1件;因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5件;申请信息不存在数1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我厅没有向申请人收取任何印刷、邮寄等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16年,我厅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1件。

二、切实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制定发布《浙江省民政厅2016年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实施方案》,集中公开社会救助、减灾救灾、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等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发布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并做好规划的宣传和解读工作。积极推进民政资金使用分配情况公开,及时公开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三公”经费、福彩公益金等使用管理情况。

(一)做好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依法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认真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在厅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浙江省临时救助办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重要政策规定,提高政策知晓率。完善社会救助申请程序,按照相关规定对救助对象在村(社区)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各方监督。会同驻厅纪检组,定期对低保资金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将救助工作的全过程置于监督之下,对骗保、错保、人情保等问题严肃处理。

(二)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在厅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关于推进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转发民政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提高减灾救灾工作透明度。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启动救灾预警响应和应急响应后,及时高效发布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好“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演练。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就灾情管理与应急预案修订、自然灾害统计制度、灾情报送评估办法等业务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灾情报送能力。

(三)做好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加大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力度,规范社会组织信息公开行为,提高社会组织自治自律水平。出台《浙江省社会组织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不断健全完善社会组织信用体系。贯彻落实《浙江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应用的通知》要求,每季度报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时对接。全年在“信用浙江”网上公布了全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131471条,其中社会组织登记信息42173条,年检信息49188条,评估信息40063条,处罚信息47条,其中9家社会组织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并在“信用浙江”网失信黑名单专栏公布。24条行政处罚信息结果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进行详细公开。社会组织信用成果成为承接政府职能和购买服务、安排各类项目资金和支持政策、开展评比达标等活动的重要依据。

(四)做好民政法治领域信息公开。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江省民政厅门户网站,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重点,全面公开民政工作职责权限、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权力流程等信息,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目标,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推行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和行政复议决定文书网上公开,做好行政审批结果网上公开。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对2015年12月31日以前以厅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清理,目前继续有效并已经报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04件,另补录15件2013年至2015年制发但未报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在厅门户网站及时予以公布。

(五)做好民政资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做好民政资金使用管理,按照财政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在厅门户网站上公开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及时发布《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编印数字民政、浙江民政统计资料汇总和统计季刊,为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和相关单位提供详实的民政事业发展基础数据。公布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实施意见,规范公款存放管理,提高资金效益,接受社会监督。落实福彩公益金使用公开制度,认真统计汇总全省年度福彩公益金筹集、使用、管理情况,做好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在《浙江日报》和厅门户网站刊登全省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并组织编写和公布浙江福彩社会责任报告。

三、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及时制定《浙江省民政厅2016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一是完善政务公开载体。发挥门户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完善网站信息发布和日常监测机制,确保各类信息发布实效性、完整性、准确性。落实《浙江省民政厅政务微博(微信)管理暂行办法》,开通微信公众号,并常年保持更新。二是做好政策解读。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的3个工作日内提交发布。落实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宣讲政策的要求,主要负责人出席《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实施新闻通气会并作新闻发布,并就社会关注的热点进行政策解读。三是加强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并公布省民政厅信息公开指南、工作制度和流程图,加强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登记、拟办、会商、审核、答复、归档等管理。在答复中,写明所适用的法律依据及条款,告知申请者依法享受的法律救济途径和救济时效,做到程序、答复合法合规。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不断提高答复水平。主动公开政务公开咨询联系电话和邮箱,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受理集约化平台上开设受理专户,不断丰富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虽然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规范有序,但也存在部分网站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详尽,个别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够完善等问题。下一步,我厅将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推动我省民政事业实现科学发展。下一步,我厅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和目标,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平台建设和依法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浙江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