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 >> 政协委员提案
索 引 号 002482146/2019-02244 主题分类
发布单位 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07-01
文  号 浙民提〔2019〕24号 主题词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76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7-01 14:5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吴鸿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761号提案《从事公益服务的科技类学会团体不应急于与政府脱钩》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有利于厘清政府、市场、社会关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改进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有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党的十八大要求“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这是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基本方向。

科技类学会团体是由科技工作者自愿组织起来,开展学术交流、科普推广、决策咨询等服务的社会组织,是联系政府和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促进产学研融合发展的重要平台,在集聚各领域专家学者、开展学术交流、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行业领域科技进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您所言,从会员组成、功能性质和发展状况等方面来看,学术团体与行业协会商会都存在着显著的区别,不能混为一谈。

建立健全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行业协会商会的脱钩改革,中办国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强调要“贯彻落实《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稳妥开展脱钩试点”;省两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同样强调要“稳步实施政社分开”。2016年以来,我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三批积极稳妥组织实施,全面完成了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的工作任务。学术团体等其他领域社会组织的脱钩改革,同样应当在中央和省委的统一安排下稳妥推进,各地各部门既不能擅自扩大脱钩改革的组织范围,也不能在中央和省委决策之前就超前推进。如有发现地方政府和部门急于推进学术团体等其他领域社会组织的脱钩改革,我们将坚决予以制止。

衷心感谢您对社会组织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社会组织管理局   高志涛

联系电话:0571-87050933      传真:0571-81051430

邮    编:310007


附:761 从事公益服务的科技类学会团体不应急于政府脱钩.doc

浙江省民政厅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