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61 号
经济 栏目
科技 类别
民生:
是
□
否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提 案
十二 届 二 次
案由:从事公益服务的科技类学会团体不应急于与政府脱钩
摘要:(200字以内)
领衔提案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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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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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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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相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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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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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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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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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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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单位)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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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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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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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日期 |
2019 年 01 月 28 日 |
附议提案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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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提交提案请登陆浙江政协履职服务综合平台网上提交。不能网上提交的,也可书面提交,但不要与网上重复提交。书面提交需填写首页,打印请用A4型纸,并附电子文档。
2. 附议提案者须了解提案内容,同意后请工整签名。网上提交会短信告知附议人。
3.提案须一事一案,简明扼要,一般字数为2500字以内。
案由:从事公益服务的科技类学会团体
不应急于与政府脱钩
提案内容:2015年7月8日,中国政府网公布《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该《方案》明确脱钩的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其他依照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参照本方案执行。脱钩任务和措施是:机构分离,规范综合监管关系;职能分离,规范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关系;资产财务分离,规范财产关系;人员管理分离,规范用人关系;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规范管理关系。这是国家治理体系改革的一个重大进程,各地各部门都坚决拥护和支持。但是,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不了解行业协会和科技类学会的功能和性质,将行业协会和科技类的学会团体混为一谈,一刀切将所有的行业协会和科技类的学会社团一律与政府脱钩,引发巨大的社会反响,对科技事业发展也产生了不良影响。
1、科技类学会团体性质和行业协会完全不同。行业协会是为企业、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政府沟通协调的社会中介组织,科技类学会社团是由科技工作者自愿组织起来,开展学术交流、科普推广、决策咨询等公益服务的社会组织,是联系政府和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促进产学研融合发展的重要平台。
2、科技类学会团体是科技创新的源头活水。科技类团体以搭建学术交流平台为主要宗旨,凝聚了各个领域的专家学者,拥有众多人才资源和智力资源,发挥着政府部门难以发挥的重要作用,是推进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发展不可或缺、不可忽视的一支重要力量。学会组织的丰富的学术交流活动,是碰撞学术思想,繁荣学科发展的重要推手,更是科技创新的源头活水,对于我国创新性国家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3、科技类公益学会团体脱钩人力和财力条件尚不具备。长期以来许多科技类学会团体都有政府或者事业单位的支撑,培养了一批具有事业心和情怀的学会工作人员,专职从事社会公益服务。一旦脱钩企业化后,原来事业单位性质的学会社团工作人员,将从学会剥离,新培养接班人,需要一定的时间,势必导致学会社团工作人员青黄不接。另外,以开展学术交流科学普及等公益性、服务性工作的团体,其本身不具备经营创收能力,脱钩后将势必难以为继,面临着大批倒闭的风险。广大的科研人员,尤其是一线的基层技术人员,他们将失去最便捷获取信息的渠道和学习交流的平台,这对于乡村振兴人才队伍的培养是极为不利的。
4、国家治理体系制度改革不彻底,脱钩后学会团体业务工作难以开展。以科技奖励为例,国家改革科技奖励办法,省级以下政府部门不得组织科技奖励评审,由具备能力的学会团体承接职能,学会承接的科技奖励,出具的奖励证书是由社团颁发的,但是现行的职称评定机构为人事部门,在职称评定过程中,只认可由政府部门颁发的各类奖项,这就让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学会陷入尴尬境地。要真正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转变,必须有更深入彻底的改革,否则,将成为一纸空谈。
为此建议:科技类学会团体的改革不能一刀切,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对于具备经营能力的适合企业化的学会团体,鼓励脱钩走市场化的运作道路,但是对于从事公益类服务的,特别是农林口的学会团体,还是应该继续保留事业单位的性质,成为一支专业从事科技普及等公益性社会服务的队伍。
单位名称: | 民政厅 | |||||||||
办理状态: | 采纳情况: | 落实情况: | ||||||||
沟通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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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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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者: | 吴 鸿 | ||
对办理态度反馈: | 对办理结果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