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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46/2019-02254 主题分类 民政
发布单位 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07-01
文  号 浙民提〔2019〕2号 主题词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绍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7-01 15:1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傅芸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绍6号建议《关于推进我省新时代社区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始终坚持以加强党建为引领,不断创新社区治理体制机制,积极引导多方参与,全面补齐工作短板,为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格局夯实基层基础。截至2018年12月底,浙江省共有社区居民委员会3857个、村民委员会 24711个。

一、我省城市社区治理主要实践及成效

一是坚持以加强党建为引领,建立健全社区组织体系。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专题调研、政策起草等工作,提请省委下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化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等“1+2”文件,推动形成区街统领、行业引领、区域融合、上下联动的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格局。推行社区“大党委制”,深化区域化党建,加强开发区(产业集聚区)、镇改街、村改居、新建社区、商圈、楼宇的党建工作,加强社区党组织对居委会、业委会的领导。按照1500-3000户左右的标准指导各地新建城市社区,到2018年底全省共有3857个社区。2017年实现全省社区居委会统一换届,村社组织同步换届。推广建立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探索设立议事协商委员会等组织,初步建立起社区党组织领导、居委会执行、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居民为主体,业委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物业企业、驻区单位等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格局。

二是坚持以“三社联动”为抓手,有效激发社区治理活力。2014年我厅率先全国下发《关于加快推进“三社联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见》,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三社联动”,逐步建立起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引导专业社工机构参与的工作体系。各地通过降低登记门槛、直接登记和公益创投、项目奖励、资金补贴等举措,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目前,全省登记社会组织5.6万个。会同有关部门下发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政策意见,重点做好政策辅导、登记协助、场地提供、资金补贴等工作,大力培育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和居民互助类等社区社会组织,目前全省备案社区社会组织15余万个,其中城市5.4万个,平均每个社区14个。按照存量提升、内生型发展为主要的方式,指导各地通过考前辅导、教育培训、“持证”津贴等激励政策,鼓励和支持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执业资格考试。2018年全省报名人数8.4万人,通过人数21862人,报名人数和通过人数创历年新高,居全国第一,全省合计“持证”48275人,居全国第三。倡导把专业社会工作导入社区治理,在城市社区建立3960个社区社会工作室,13133名社区工作者持有社会工作执业资格,“持证”率达40%。

三是坚持以“三多”清理为契机,不断减轻社区负担。社区负担过重问题,由来已久,基层反响强烈。2014年9月,省委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下发《省直单位涉及村(社区)机构挂牌、考核评比、创建达标等事项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从“三多”问题切入,抓清理促规范,抓源头固成效,打出了社区减负“组合拳”。清理整改后,全省社区机构牌子仅保留党组织、居委会、居务监督委员会3个,机构牌子取消率达98.3%;考核评比省本级保留5项,社区平均为6.3项;创建达标省本级保留9项,社区平均为11.3项。2015年,省委下发《关于建立涉村(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制度的通知》,全省统一“一张清单”,实行村(社区)事务统一归口管理、严格审核准入和动态调整,首次公布42项依法履行事项和42项协助工作事项,确保清单之外无事项,努力从源头上减轻基层负担。目前,我厅正会同省委办公厅推进社区职责事项多、工作台账多、机构牌子多、考核督查多、创建评比多、政务工作APP(公众号)多、上墙制度多“七多”事项和“万能章”清理整改工作。

四是坚持以实验区建设为载体,有效推动社区治理创新。2016 年 8月,我省率先在全国开展省级“社区治理与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工作,围绕社区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采用“小、精、准”局部突破方式设计实验主题,强化对问题的解决能力与实验的可复制性。工作中,我厅衔接浙江大学等院校的专家团队,采用“一对一”捆绑结对方式,从实验前中后进行全程介入与把关。通过两年努力,各地以实验区建设为依托,创新发展“枫桥经验”、象山“村民说事”、武义“后陈经验”、桐乡“三治融合”等实践成果, 15个实验区(县级8个,乡镇街道7 个)已经成为全省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的新高地、新标杆。目前,18个实验单位已经进入第二批省级实验区的实施阶段。

五是坚持以人财物保障为基础,切实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全面解决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全省社区服务用房总面积557万平方米,个均超过1000平方米。以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为方向,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各地按照每个社区不少于6人的标准配备,全省共有30269名专职社区工作者。建立健全专职社区工作者激励保障机制,构建“三岗十八级”的工资体系,2018年平均年收入7.66万元。各级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社区投入,明确按照副省级市、地级市和县级三个类别,分别确定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最低20万元、10万元、5万元,社区工作经费分别以每千户每年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标准进行保障,超过3000户的适当增加。开展全省城乡社区治理规范化提升工程,不断创新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政策支持、基础保障和能力建设,提升社区治理服务能力。

二、我省城市社区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面对当前城市基层社会结构、生产方式和组织形态深刻变化新趋势、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目标、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盼,社区治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社区的基础性平台作用尚需进一步发挥。社区工作行政化、负担重等问题,导致社区联系党委、政府与居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弱化趋向。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的职能定位和权责关系有待理顺,社区组织承担大量由政府交办的任务,所涉考核内容繁杂,使其缺乏精力根据社区实际有效组织服务;同时,城市“陌生人”社会现象明显。

二是社区治理多方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当前,社区治理中政府主导较强,社会参与较弱的问题明显,尤其是社会组织数量总体偏少、治理结构不完善、参与能力较弱的局面仍未有效打破;居民参与能力不够,绝大部分社区存在老人小孩参与多、年轻人偏少,参与文体活动多、参与公共事务偏少,个体化参与多、组织化参与偏少等现象,自治活力不足。

三是社区服务平衡充分发展有待进一步加强。当前,社区服务主要是提供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社区养老、卫生健康、警务治安等基本公共服务,面向居民个体的心理疏导、残疾人康复、亲子关系、失独关怀等个性化服务不够;市场便民利民服务、居民志愿互助服务发展不足,社区志愿偏少,以社区建设水平高的杭州市,志愿者数量占城市居民数量比例偏低。

四是信息系统和基层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在平台建设、线上线下融合及体制机制保障等方面仍存在发展和改革力度不足的问题,数据共享和平台整合方面尚不彻底;社区治理信息系统整合、数据共享实际效果还不理想,各条线各部门的自建系统和移动端应用繁多,还未完全整合;一些地区的社区工作者在上报信息时要使用多台手机和多个APP,“七通八通”还未连成“一个通”,造成信息重复录入,降低工作效率。

三、下一步加强我省社区治理的主要思路与举措

下一步,我省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社区虽小,但连着千家万户,做好社区工作十分重要”“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使基层有职有权有物”的指示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健全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增强社区治理能力,切实把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

(一)搭建社区服务平台,共享社区服务资源

一是改进服务供给方式,持续加大对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和管理力度,积极发挥社区基础平台作用,推进社区配套标准化和资源集约化,保证社区服务环境。二是着力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发展,建立实体化运作的社会组织枢纽型、支持型新平台,吸取多方资金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和社会服务。三是加强社区工作者服务队伍建设,抓好省委省政府两办出台的全省城市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文件的落地,大力推进社区工作者规范化履职。

(二)拓展社区服务内容,不断完善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着力提升社区公共服务水平。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进一步优化社区服务制度和流程,设立综合岗、流动服务点以及上门服务等方式,更好地为居民提供精准有效的社区服务。推广宁波鄞州区牵头制定社区服务中心国家标准,推进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二是着力拓展社区社会化服务水平。各地按照项目化、组织化、公益化原则,通过公益创投、购买服务、职能转移,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购买公共服务。探索开展公益服务社会化筹资等方式,推广嘉兴市秀洲区的新塍社区发展基金会、杭州市下城区石桥社区基金会以及越城区等地的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的有益经验。三是深化社区志愿服务。全面推行96345党员志愿服务,借助该平台拓展建立的党员志愿服务站,搭建社区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志愿互助活动。坚持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点亮微心愿”“民情访谈夜”等工作。

(三)探索治理创新,深化社区治理实践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社区治理和服务实践。扩大宁波市鄞州区百丈街道划船社区“365”工作法、杭州市下城区王马社区“66810”为民服务工作法、嘉兴桐乡市杨家门社区“4个三”工作法三个国家级优秀社区工作法的应用,积极推广下城区“协商治理3.0”、德清县“统筹城乡幸福邻里中心”、平湖市“三级友邻”网络体系、宁波北仑区“居民议事制度规范”“物业协作协商规范”等实践成果。二是重点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桐乡“三治融合”等实践经验的全面推广。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规范提升工程,以总结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有效载体,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高社区治理水平。三是推进城乡社区治理规范化建设。深化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开展社区“七多”专项清理工作,更好地腾出时间为社区居民服务。同时完善多方参与的“三社联动”机制,增强社区支撑“三社联动”的基础功能,发挥社会力量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感谢您对社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 朱凌云

联系电话:0571-87050297(兼传真)

邮    编:310007   


附:绍6号@关于推进我省新时代社区高质量发展的建议.docx

浙江省民政厅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