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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46/2019-0225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单位 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07-01
文  号 浙民提〔2019〕31号 主题词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绍4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7-01 15:2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金均海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绍41号建议《关于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创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特别是去年以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规范提升工程被列为新时代“枫桥经验”总结提升推广的六大工程之一,加快培育与现代社会治理结构相适应的公益性、互助性组织,积极搭建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大平台。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参与社会治理的主要举措有:

(一)完善社会组织制度体系。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若干意见》(浙委办发〔2014〕79号)、《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5〕41号)、《关于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6〕19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7〕67号)等文件,对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作出重要部署,在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加强社会组织登记审查,健全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社会组织资金、活动和人员监管,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等方面都做出了规范。省民政厅先后单独或联合印发《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江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在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中增加有关党建工作内容的通知》《浙江省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实施办法》《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指导意见》《浙江省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对社会组织登记培育管理作出了进一步细化规定。

(二)加强党建引领。全省基本建立由两新工委牵头抓总,行业党委、属地党委和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协同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全省各级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认真履行党建兜底管理职能,建立健全运作机制,开展“两个覆盖集中攻坚行动”、选派党建指导员(联络员)、建设标准化党群服务中心。去年,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召开了第一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党委领导班子;召开了全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现场会,命名首批35家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示范点。目前,全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兜底管理的党组织有2089家,其中正式党组织685家,功能型2004家。

(三)加大对社会组织的资金扶持。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推进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省民政厅每年编制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推荐性目录,落实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省民政厅在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文件中,专门明确基层政府要将城乡社区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并通过公益创投等方式,支持社区社会组织承接社区公共服务和基层政府委托事项。省公安厅将禁毒工作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2018年全省各级禁毒部门共向60余个社会团体购买了禁毒工作服务。近年来,省财政每年采取多种方式积极支持社会组织发展,2019年安排3565万元,用于资助社会组织发展和开展公益项目。此外,还利用民间资本的优势,鼓励各地成立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撬动多方力量支持社会组织。

(四)培育扶持与基层社会治理相适应的社会组织。大力培育扶持基层社会治理急需的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以及平安类群众性社会组织等。先后出台了社区社会组织培育、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三社联动等相关文件,并将相关要求纳入平安浙江考核。去年6月,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专门赴诸暨、枫桥等开展蹲点调研。去年8月,省民政厅在诸暨召开全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规范提升工程现场会,推进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目前,全省平均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达9.3个,全省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等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已经在市、县(市、区)实现全覆盖,并已覆盖全省二分之二的街道和城市社区。全省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15万家,涵盖社会治理和民生建设各个领域。诸暨市枫桥镇有覆盖各个阶层、各类人群的社会组织近50个,涵盖了治安巡逻、矛盾化解、网格化服务、心理服务等各个方面,平均每3人中就有1人参加了社会组织。截至去年底,我省共有1213家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志愿服务组织723家,有效开展社区照顾、融入、调解、矫正、禁毒、康复、反邪教等服务。省司法厅通过“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培育了一大批百事服务团、乡贤参事会、社会义工等社会组织。省公安厅积极培育平安类社会组织,全省建立专兼职巡防队伍2.7万余支、17.8万余人,建立平安志愿者队伍3.5万余支、231万余人,培育了“红枫义警”“武林大妈”“乌镇管家”等一大批有影响力的平安类社会组织。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提出的建议,结合我省实际,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一是发挥各级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兜底管理职责,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保证社会组织在党的领导下健康有序发展。二是继续在社会组织登记、年检和评估中同步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在章程中增加党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三是依托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城乡社区的社会组织服务平台,融入党群服务的功能,建设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今年将继续创建一批标准化的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四是进一步推动街道、社区落实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职责。

(二)完善体制机制体系建设。完善我省社会组织政策法规建设,根据国务院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的修订情况,着手修订起草我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具体办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46号文件和省委67号文件要求,落实各项培育、监管政策,推进已出台政策文件的落地实施。更加重视社会组织在“三治融合”工作中的个性化建设,大力培育发展各类社会组织,努力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三治融合”建设体系。

(三)加大社会组织资金扶持力度。逐步扩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继续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和能力建设,落实省市县三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投入,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性项目,落实好社会组织的税费优惠政策。此外,继续利用民间资本的优势,鼓励各地成立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撬动多方力量支持社会组织。

(四)加强对社会治理类社会组织的扶持。引导培育一批枢纽型、支持型社区社会组织、社区社会工作室和社区服务类组织,重点扶持发展城乡基层生活服务类、公益事业类、慈善互助类、专业调处类、平安建设类等社会组织,更好发挥其在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鼓励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基层政府将城乡社区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支持社区社会组织承接社区公共服务和基层政府委托事项。鼓励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中心工作,引导社会组织调动社会资源,在精准扶贫、就业创业、生活救助、留守儿童关爱、公益慈善、打击黑恶势力等方面发挥作用。今年,枢纽型社会组织将覆盖80%的街道和城市社区,并逐步向农村社区延伸。

感谢您对社会组织建设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社会组织管理局   闻世峰

联系电话:0571-87050238    传 真:0571-87050238

邮    编:310007   


附:绍41号@关于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创新的建议.docx

浙江省民政厅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