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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46/2019-0225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单位 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07-01
文  号 浙民提〔2019〕38号 主题词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绍6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7-01 15:3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张国强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绍67号建议《关于加大力度、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截至2018年末,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122万人,占总人口的22.43%。据统计,选择居家养老的老年人超过98%。居家养老这种居住在家,就近就便接受服务的方式符合老年人生活习惯,为绝大多数老人首选。为此,省政府连续7年将加快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养老服务项目。按20分钟左右服务圈理念,全省共建成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36万个,20307个照料中心(宁波除外)列入省财政运行补助。2018年,按照生活服务、康复护理服务、托养服务、家庭支持服务、社会工作与心理疏导服务、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六大功能,全省建成兼具日托与全托功能的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33家。确立开办老年食堂、建设中央厨房、依托敬老院和养老服务机构配送餐、委托社会餐饮企业配送餐、发展邻里助餐点、互联网+助餐服务六种模式,有12103个社区已开展助餐、配送餐服务,全年共培训各类养老服务人员5.2万多人次,现有居家养老服务人员5.3万余人。杭州市、湖州市被确定为国家第二批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杭州市拱墅区米市巷街道、西湖区北山街道、江干区笕桥街道和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吴兴区环渚街道、长兴县龙山街道,被确定为国家第二批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街道(乡镇);浙江杭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椿熙堂养老服务管理有限公司被确定为国家第二批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短板。就如您在建议中阐述的居家养老服务存在供给不足、地域发展不平衡,服务队伍建设薄弱,照料中心服务功能不全、运行经费筹措困难,智慧养老发展面临局限性等问题。下一步,我厅将具体做好:

一、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

(一)全力抓好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落实。今年,省政府将建成350家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列入民生实事项目。我厅及时征求分解建设任务意见、印发文件、召开会议部署、组织抽查,各地建设稳步推进。6月底,全省350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28家,占年度任务的37%。下半年,按照建成一家、验收一家、开门服务一家的思路,及时做好竣工验收、专业化运营招标、服务运行情况检查,确保工期、质量和社会效益。到2022年,力争每个乡镇(街道)均建有一家以上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二)探索实施家庭适老化改造。根据分散供养的特困老人,高龄、失能低保老人、残疾老人居家养老刚性需求,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实施适老化改造。下半年,我厅将结合各地适老化改造经验,组织对家庭适老化改造进行讨论和意见征求,适时开展调研,摸清需适老化改造的家庭底数,力争2020年能将家庭适老化改造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或省政府重点工作加以推进。

(三)进一步丰富居家养老服务内容。进一步开放养老服务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养老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多元化发展。充分发挥社区照料中心、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功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鼓励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机构承接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服务、康复护理、托养、家庭支持、心理疏导、康复辅助器具租赁等专业化服务。

(四)探索建立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工程。一是加快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培育。今年在省级层面养老服务人才培训上,改变以往重机构轻居家的做法,重点对各市、县(市、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管理人员培训,以此带动和指导居家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二是突出“三社联动”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大力打造以社区为平台、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的“三社联动”机制建设,支持志愿养老服务,积极探索时间银行、互助养老等养老服务模式。三是建议政府设立“助老积分”制度。加快顶层大养老观的设计,倡导在小学、初中、高中设立助老服务第三课堂,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立助老积分制度。从根本上消除养老服务就是侍候人的社会偏见,树立人人参与养老,社会宣传敬老、孝老的大养老观。四是抓好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制度落实。完善“入职奖补”制度,我厅正在同省财政厅协商,建议调整奖补制度标准和相关规定。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分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参考目录》,把居家养老服务相关职业的培训作为重点来引导和实施。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将居家养老服务相关职业纳入重点培训范围,并将其纳入政府补贴的职业培训目录中,按照规定落实好有关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引导职业技能人才培训,围绕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需要,动态调整技工院校专业目录,积极引导有条件的技工院校开展养老护理等相关专业,深化学历文凭+职业证书的“双证制”。

(五)加快我省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4月份,我厅邀请浙江正元、深圳和而泰、苏州普康等企业进行“互联网+养老、物联网+养老”模式交流。目前,我厅草拟的《浙江省智慧养老平台建设方案》已组织过3稿讨论,力争8月份能形成方案定稿、年内能启动平台建设。建成后将实现各类养老服务数据联通,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企资源共享,对全省养老服务政策的制定,各类养老服务项目、养老产品等的供需对接都是极大的推动。

二、强化居家养老服务的监管

(一)加快养老服务长效机制建立。一是推广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经验做法。2018年,宁波市人大制定了《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今年,杭州市人大着手制定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结合两地市经验做法,鼓励其它9个设区市加快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制定。二是民政部即将下发《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出台后,我厅将抓好贯彻落实,通过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推动养老院质量建设提升。三是探索老年人身体状况独立评估。针对目前我省老年人身体状况多由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利益关系带来的评估不精准问题,探索建立独立的、专业的老年人身体状况评估机制,委托有资质、有技术的第三方开展老年人身体状况,实现服务组织与评估组织分离。目前,各地正在进行尝试,形成经验后将复制推广。

(二)促进居家养老安全管理。一是食品安全。加强助餐、配送餐服务宣管,组织拍摄并推广应用《跟我学规范》《跟我学检查》餐饮食品安全系统视频教学片,进一步引导居家养老助餐、配送餐服务单位强化自律意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根据国家《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修订情况,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进行修订,督促居家养老助餐、配送餐单位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评,进一步规范居家养老助餐、配送餐服务食品安全相关标准要求,有效降低消除居家养老服务餐饮食品安全隐患,保障老年人饮食安全。二是消防安全。加强居家养老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各级消防部门加强对社区的培训指导,协助制定防火公约,定期对老旧小区消防设施及消防安全通道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微博微信以及LED屏、橱窗、板报等媒介,宣传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消防知识培训,上门为老年居民讲授火灾危害和消防常识,做好日常防范措施,努力为老人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加强联系,共同推进我省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联 系 人:养老服务处   卢小华  

联系电话:0571-87050244      传真:0571-87050244

邮    编:310007


附:绍67号@关于加大力度、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建议.docx

浙江省民政厅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