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 >> 政协委员提案
索 引 号 002482146/2019-0255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单位 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07-01
文  号 浙民提〔2019〕11号 主题词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59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7-01 14:5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陈艳虹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593号提案《挖掘银发人才资源,建设依老乐养体系》收悉,现答复如下:

截至2018年底,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122万人,占总人口的22.43%;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172.30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5.36%,比上年同期增加7.21万人,增长4.39%。预计到2020年,户籍老年人口将达到1186万,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将达到183万。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形势较为严峻。

多年来,我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有关要求,采取积极措施,引导老年人社会参与,发挥老年人的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将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纳入老龄工作相关政策。2013年2月,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对有效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等七个方面的工作提出了要求。2017年6月省政府印发的《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2018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支持老年人参与社会事务,着力开发老年人才资源、充分发挥老年社团组织作用等方面的主要任务。二是扶持发展老年社会组织,为老年人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充分发挥基层老年协会的作用,推动各地通过骨干培训、经费支持等手段,引导老年协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基层社会治理、老年文体活动,开展“银龄互助”活动,为高龄、空巢、困难等老年人提供日常探视、生活照护和应急救助。多年来,老年协会在基层养老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助手作用。三是组织开展“银龄行动”,发挥老年专业人才作用。近年来,以项目推动为抓手,发挥省级老年社团人才集聚,专业水平高等优势,组织老专家、老科技工作者深入农村、深入基层开展送文化、送卫生、送科技等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决策部署,立足自身工作职能,挖掘引发人才资源,建设依老乐养体系,继续把推进老年人社会参与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结合您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探索建立老年人社会参与相关政策

目前国内尚未建立完善的老年人再就业体系,也没有专门为老年人再就业提供服务的社会机构,老年人再就业过程缺乏有效的法制保障。根据人口老龄化发展形势,我省将加强调查研究,学习借鉴国外经验,探索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的相关政策、老年产业人才培养举措,推进银发人力资源开发,发挥老年人在应对人口老龄化中的重要作用,完善依老乐养体系。

二、引导老年人参与老年教育

一是加强和老年电大等老年教育机构的合作。将高职院校的离退休人员等老年教育机构的优质教育师资引入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利用现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场地,开办信息化应用等各类老年教育班,加大老年教育活动场所的覆盖面,丰富居家老年人业余文化生活,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二是鼓励社区积极发现老年教育人才。建立老年教师资源库,提高“乐养”信息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发掘银发人才资源,将有特长的志愿者和义工纳入其中。定期在社区内开办老年人健康知识、慢病防治等各类主题讲座,营造良好老年学习氛围。

三、推动我省老年群体社会参与

通过适当方式鼓励基层老年人协会开展以下活动:一是协助当地政府及村(居)“两委”调解组织调解邻里、家庭纠纷,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督促赡养人落实对老年人的家庭赡养和抚养,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二是组织会员积极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老年活动室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老年人自助、互助活动,为需要帮助和照料的老年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三是提倡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反对邪教侵害和封建迷信活动,组织会员开展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老年人健康长寿。四是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老年人的要求和愿望,为党和政府制定有关养老政策法规提供依据。

四、引导低龄健康老人参与“银龄互助”

“银龄互助”活动鼓励热心老年为老服务志愿者,为空巢、高龄、病残、失能、失独老年人,提供邻里守望、生活照料、精神关爱、应急救助和维权调解等服务。既有效缓解老年人的精神寂寞和生活照料困难,又让低龄健康老年人发挥余热,体会到老年阶段有作为、有进步、有快乐的成就感,还大大提高了帮扶老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五、培育银发人才中介服务组织

鼓励各地培育银发人才中介服务组织,引导愿意发挥余热的老专家、老科技工作者加入其中,促使依老乐养队伍的自律、合作、发展、自强。同时也方便各领域行业协会等需要银发人才的单位通过银发人才中介服务组织聘请行业资深老专家作为顾问或管理者,让他们发挥余热。

六、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社会风尚

努力营造有利于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氛围。加强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引导全社会积极看待老龄社会,积极看待老年人和老年生活,正确认识老年人的优良品行、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大力宣传“老有所为”先进典型和“积极老龄化”概念,鼓励支持老年人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人生价值,提升晚年生活品质。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养老服务处 朱霜洁

联系电话:0571-8705490       传真:0571-87050490

邮    编:310007


附:593 挖掘银发人才资源,建设依老乐养体系.doc

浙江省民政厅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