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70 号
社会 栏目
人力社保 类别
民生: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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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提 案
十二 届 二 次
案由:浙江省高龄津贴标准较低
摘要:(200字以内)
领衔提案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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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相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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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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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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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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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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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单位)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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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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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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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日期 |
2018 年 12 月 24 日 |
附议提案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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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提交提案请登陆浙江政协履职服务综合平台网上提交。不能网上提交的,也可书面提交,但不要与网上重复提交。书面提交需填写首页,打印请用A4型纸,并附电子文档。
2. 附议提案者须了解提案内容,同意后请工整签名。网上提交会短信告知附议人。
3.提案须一事一案,简明扼要,一般字数为1500字以内。
关于提高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标准
自2011年起,浙江省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以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2018年4月1日,对满80周岁的,由原来的每人每月不低于3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目前,浙江省各地已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高龄补贴制度,据统计,我省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共138.83万人。
全国已有26个省(区、市)出台了高龄津贴补贴政策。其中,就包括浙江。建立高龄津贴的这26个省份中,江苏省规定向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尊老金,统一为300元/月。青海、陕西70岁以上老人就可领高龄津贴,分别可领到每月90元、每月50元。黑龙江、内蒙古、山东、福建等地,80周岁以上高龄津贴每人每月100元。相对比其他省份,浙江省高龄津贴标准较低。
对于高龄津贴,中央要求各省市要加快建立惠民制度,浙江省老年人口高龄化趋势加快,截至2017年底,全省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总数为165.09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5.28%。为满足高龄、独居等各类老年群体需求,浙江省不断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截至2017年底,浙江省享受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老年人达到33.2万人,各级政府补贴总额达3亿多元。
关爱老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浙江省在全国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方面也走在全国前列。建议浙江省扩宽高龄老人的年纪和提高高龄津贴标准,70-7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80-89周岁每人每月20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30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