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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000002482146U/2025-1010663157 主题分类 政协
发布单位 省民政厅 成文日期 2025-07-03
文  号 主题词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48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08-27 16:0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养老服务处

曹媛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485号提案《关于探索建立养老护理职称体系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商省人力社保厅,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前期开展情况

近年来,省级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人才,在推动养老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打出了一系列组合拳。

一是完善制度保障。2023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将“一老一小”技能支撑行动纳入六大技能提升行动范畴,大力开展养老护理员等急需紧缺职业技能培训。2025年省民政厅等10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养老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地围绕打造“浙里康养”金名片,大力开展养老护理员等急需紧缺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引、育、留、评、管、用”组合拳,推进打造高素质养老领域干部队伍、经营管理队伍和专业技能队伍,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是提升人才待遇。指导各地建立岗位津贴制度,按照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等不同等级发放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2024年,各地津贴标准从初级到高级技师分别为每人每月100—1200元,累计发放津贴超3600万元。持续实施2021年印发的《浙江省养老服务专业人员入职奖补办法》,鼓励引导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2022年以来,累计奖补189人,奖补资金462万元。

三是加强学科建设。围绕“健康浙江”建设,鼓励高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并推动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目前,全省已有温州医科大学等9所本科院校开设健康服务与管理等养老相关本科专业7个;金华职业技术大学等23所高职院校开设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等养老相关专科专业11个;桐乡市卫生学校等67所中职学校开设老年人服务与管理等养老相关专业10个。按照一体设计、学段衔接、技能递进的人才培养路径,指导8所高职院校联合20所中职学校开设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康复工程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等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职业教育专业,推进养老服务领域长学制人才培养。支持“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群”“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群”等5个相关专业群列入省级第二期“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名单。

四是强化人才培训。依托全省144所家政和养老服务类专业人才培养培训骨干学校,基本形成省、市、县、乡、村较为完整的家政和养老服务人才培训体系。组织职业院校面向各类群体开展养老服务业职业技能培训,提高相关行业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十四五”期间,全省职业院校共完成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17.79万人次。

五是开展人才评价。支持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大力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截至目前,累计遴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8104家,包含家政服务员(家庭照护员)、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等老年人照护领域的多个职业(工种)2024年累计评价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5.8万人次,发证4.7万人次,高级工以上获证人数0.9万人次。2022年和2023年“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6000人”连续两年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2025年,新增养老护理、应急救护“双持证”护理员8000人的工作再次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2024年底,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由2020年的16人提升至24.65人。

六是推进医养结合。以“医养照护与管理”高职本科专业建设重点省为契机,协同教育部门推动职业院校加强医养照护与管理人才培养,并支持各地医养结合机构、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接续性医疗机构为教学实践和学生实习提供服务岗位。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提案所提的意见建议,我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完善

政策举措,认真做好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主要有:

(一)关于明确职称体系序列

目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正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养老服务、心理咨询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专项研究工作,待相关制度经法定程序审议通过后,将严格遵照国家统一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上述职业资格制度落实到位。加快推进养老护理员技能评价专家队伍建设,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引导企业建立管理、专技、技能序列纵向畅通、横向贯通的技能人才“H”型职业发展通道,鼓励养老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

(二)关于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

进一步畅通养老服务机构中的技能骨干向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流动渠道。鼓励技师以上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在岗位上发挥技能、管理班组、带徒传技,支持按程序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到2027年,全省建立不少于20家养老护理技能大师工作室,形成大师“传帮带”的良好人才发展氛围。吸引更多的养老领域经营管理者和服务从业者进入“两代表一委员”,拓宽参政议政渠道。

(三)关于统筹考虑资格条件

人社部门会同民政、教育、卫生健康等行业主管部门,大力开展养老护理人才职业技能培训,每年培育养老护理技能人才1.5万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支持各地将养老护理员等相关职业(工种)纳入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适当提高职业补贴标准。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将养老护理作为重点领域之一,实施专项培训计划,分批次发布重点培训项目清单,不断提高培训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大规模推动养老领域从业人员技能提升。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建议。


浙江省民政厅

2025年7月3日


联 系 人:浙江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王蒙娜

联系电话:0571—87050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