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30000002482146U/2026-1010663179 | 主题分类 | 人大 |
| 发布单位 | 省民政厅 | 成文日期 | 2026-05-27 |
| 文 号 | 主题词 |
王卫峰代表:
您提出的台48号建议《关于解决公益性殡葬设施(公墓)用地指标及相关问题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强化公益性殡葬设施用地保障、推动公益性安葬设施有效覆盖、保障人民群众“逝有所安”需求具有重要意义,我厅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现答复如下:
序号 | 具体诉求 | 答复内容 |
1 | 强化土地要素保障,优化审批流程。 | 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殡葬设施规划建设工作。2025年,我省以县(市、区)为单位,集中推进并完成“十五五”期间及2035年前各地殡葬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实现殡葬设施专项规划全覆盖。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结合部门职责,围绕与国土规划衔接、用地指标保障、用地审批、林地使用服务保障等方面做好相关工作。2025年,全省自然资源部门共计批准殡葬用地1591亩,有力保障殡葬设施项目用地需求。“十四五”期间,全省林业部门累计审批殡葬设施(公墓)项目使用林地2421个、面积1.47万亩。 下一步,围绕强化土地要素保障,优化审批流程,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用地用林计划保障。各地自然资源部门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加强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确保殡葬设施专项规划通过自然资源部门规划一致性审查。各地自然资源、林业部门强化规划空间安排和用地用林计划保障,将殡葬设施用地空间信息统筹纳入相应层级规划“一张图”管理。二是加强用地指标保障。各地自然资源部门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实行分类分级用地保障机制。省自然资源厅将指导地方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统筹新增计划指标、存量建设用地等保障公益性公墓等项目合理用地需求。三是优化审批流程。公益性殡葬设施项目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各地自然资源部门通过城镇村分批次建设用地简化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不再审查项目用地规模和初步设计批复等材料,有效缩短办理时限。 |
2 | 加快省级配套政策出台,加强规划指导。 | 一是加快推进《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的修订。2023年,我厅开展了殡葬服务保障能力专题调研,重点了解全省各地殡葬服务管理基本情况,总结工作成效,梳理困难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形成调研报告。2024年、2025年,多次全面梳理经验做法、存在问题,逐步形成修订思路,为后续修法奠定了扎实的依据。《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分别列入省人大立法计划2024年调研论证、2025年预备审议,2026年正式审议项目。2026年《殡葬管理条例》出台前后,我厅及时成立《条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和起草小组,组织力量集中开展《条例》修订专题研究和综合研究,累计在全省11个设区市召开专题座谈会21场,2月份以来,先后召开专家论证会、征求27个省级部门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工作。在《条例》(修订稿)中,体现了与国家《殡葬管理条例》的配套协调的体系,同时也结合我省实际,着重提出以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力度,在土地、林地、资金等要素年度计划中优先保障。建设城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据相关规划提出具体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并依法履行相关建设程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利用集体土地为村民设置农村公益性墓地,应当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通过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后,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结合本行政区域人口出生、流动情况和公益性安葬设施布局等实际,统筹规划建设区域性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二是探索开展林地复合利用试点。省民政厅、省林业局积极指导和支持温岭创新探索林地(草地)和公益性生态安葬复合利用机制,破解殡葬用地供应受限和历史埋葬点大量占用林地(草地)等突出问题,实现生态和民生相得益彰,取得有效成果。 下一步,重点做好两项工作:一是稳妥有序推进省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工作。 5月底前,将送审稿及相关材料报送省政府。8月底前,配合省司法厅做好修订草案修改完善、调研等工作。9月份协助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审议。二是加大殡葬设施节地生态建设支持力度。按照省级福彩公益金资助民政重大项目实施方案,落实2026年度公益性骨灰堂、骨灰墙等安葬设施建设和提升改造、生态安葬纪念设施资金补助。加强与省财政厅对接,借鉴福建漳州“生命公园”模式,谋划“公园式”安葬设施建设补助方案。会同省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积极探索殡葬设施节地生态建设与林草复合利用机制。 |
感谢您对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浙江省民政厅
2026年5月27日
联 系 人:浙江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时侠术
联系电话:0571—87050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