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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000002482146U/2026-101057199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单位 省民政厅 成文日期 2026-05-30
文  号 主题词

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台3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06-01 11:1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养老服务处

卢永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广“片区化养老院”建设模式 助力“和美乡村”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构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深化医养结合发展,推进互助式养老等具有重要意义,我厅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现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诉求

答复内容

1

强化规划引领,科学布局片区化养老网络。

截至2025年底,我省共有养老机构1579家(登记注册)、床位23.1万张,入住老年人12万,空置率近一半。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1456家、村(社区)养老服务站2.2万,基本实现双覆盖。后续将聚焦“15分钟养老服务圈”,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织密养老服务设施网络。一是推动规划编制,实施片区养老。印发《浙江省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导则》,以老年人口总量与密度、年龄结构与失能状况、养老需求预测规划养老设施,老年人密度较低的农村地区,一般按每5000名老年人配置一个规划单元,综合考虑地理邻近、交通条件等因素,通过新建、改建等方式,规划建设养老机构、综合型或片区型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站等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支持与医疗机构毗邻而建,增加老年学堂设施,形成“15分钟养老服务生活圈”。二是分层分类建设,明确功能定位。结合“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确立分层分类的建设标准。县级层面,做强特困人员县级“一院供养”,承担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兜底保障。乡镇级层面,立足养老服务中心功能迭代优化,推动综合型、片区型转型建设,作为连接县与村养老服务枢纽,提供专业照护和医疗支持,其中综合型可提供机构养老服务。村级层面,强化养老服务站功能,优先解决老年助餐、文体娱乐和探访关爱需求。三是推动规划落实,规范设施建设。指导各地以规划单元为基准,因地制宜制定养老设施建设与运行标准,明确功能用房、设施设备、人员配置等方面的基本要求,为新建和改建项目提供指引。支持将三级养老设施网络建设纳入养老服务重点工作清单,建立“建成一个、验收一个”推进机制,定期跟踪督导,逐步形成“规划—建设—验收—评估—改进”的良性循环。

2

创新运营机制,探索可持续的“共富养老”模式。

全省共有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144个,培育基层老年协会1.7万个,在村两委统筹下,开展为老服务,维护老年人权益。后续将进一步发挥村两委力量,建强养老服务站,发展养老管家,探索互助养老新模式。一是推动专业运营。引导各地会同乡镇和村两委聚焦老年人需求,高标准建设养老服务站,因地制宜提供老年助餐、生活照料、文体娱乐等多元服务。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支持专业化的第三方机构或行政村自有组织规范运营养老服务站,引导各地组织排查、遴选一批服务意识好、经营能力强的行政村自有组织,开展养老服务专题培训,提升专业化运营水平。鼓励各地打造适合老年人参与的“村晚”“村歌”“村运”等活动,选派“文化下派员”参与组织指导。二是发展养老管家。鼓励设立“养老管家”岗位,整合村社干部、网格员、退休教师、老党员、低龄健康老人等本土力量,经统一培训后上岗。主要负责老年人日常探访、需求摸排、政策宣讲、服务资源对接及应急联络等工作,成为连接老年人家庭与养老服务供给方的“贴心人”。支持各地推行“一户一档”动态管理,为高龄、独居、失能等重点老年人建立个性化档案,提供针对性服务。三是推行互助养老。鼓励各地持续“邻里互助”“银龄互帮”模式探索,组织低龄健康老人与高龄、独居、失能老人结对帮扶,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医等日常照护服务。探索积分激励机制,将互助服务折算为积分,兑换本人或亲属所需的养老服务、生活用品或适量补贴。鼓励偏远农村推广“加双筷子”邻里互助等模式,破题高龄、失能老年人“不能烧”就餐刚需。支持爱心人士在养老服务设施等地开设“共富工坊”,组织老年人自愿参与来料加工,既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又增加老年人收入。

3

深化医养融合,切实破解农村养老医疗短板。

截至2025年底,我省两证齐全医养结合机构达472家,医养签约1.38万对,家庭病床3.75万张,较好提供医养服务。后续将采取“固定+流动”等方式,深化医养结合发展,不断满足农村老年人医康养服务需求。一是深化康养联合体建设。发布《康养联合建设与运营规范》地方性标准,组织各地按标准从场地设置、设备配置、服务开展、队伍联合、数字赋能等方面,规范建设康养联合体,提升运营能力水平。推动乡镇养老服务中心,联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转医、转康、转养机制,推动专业服务进农村、进家庭,切实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二是深化医养结合效能。鼓励农村养老机构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医养融合协议,建立“绿色通道”和定期巡诊制度。对床位较多的中大型机构,支持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符合条件的纳入医保定点单位,同等享受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报销比例,逐步实现“小病不出院、慢病有管理、报销在床边”。对床位较少的小微型机构,推行“卫生院点对点包干”服务模式,定期安排医生到院坐诊。三是深化移动诊疗服务。巩固深化2025年“固定+移动”诊疗服务民生实事建设成果,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继续推动。鼓励“巡回医疗车”等向农村地区倾斜,多个行政村共享一辆“移动医疗车”,配备心电图、B超、血糖仪等设备,实现远程会诊、在线复诊、处方流转等,让“流动医院”开到老人家门口。同时,依托“浙里护理”平台,鼓励医护人员采取“线上点单、线下服务”方式,提供压疮护理、鼻饲管更换等专业护理服务。

4

加大政策保障,激发基层创新与实践动力。

近年来,我省现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逐年增加,2025年达到11.5亿,重点向山区海岛县倾斜,确保养老设施建设持续运营,农村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后续将进一步完善资金分配机制,支持闲置公共服务资源改建利用,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发展。一是完善资金筹措机制。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省级福彩公益金55%以上用于养老服务,转移支付充分考虑人口老龄化情况和财力状况,重点向山区海岛地区倾斜,推动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中心综合性、片区化转型建设与规范运行。全省推行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深化“四个一点”筹资机制,鼓励社会公益力量投入更多资源,参与农村养老服务改革发展。同时,完善福彩公益金激励机制,资金使用率不达标按比例扣减,奖励资金使用绩效高、养老服务发展好的地区。二是加大闲置资源利用。组织摸排农村闲置校舍、旧村委会办公楼、闲置敬老院、撤并后的办公用房等各类存量资源,探索建立农村闲置资源改造养老设施潜力数据库。贯彻落实国家部委《关于深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支持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支持邻里互助点等农村养老设施,优先利用农村闲置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在符合安全、健康、环保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利用闲置办公、学校等用房改造或增设养老服务设施,五年内可继续按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无需办理土地用途变更,不增收土地价款。三是健全工作督导机制。将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作为2026年深化养老服务问题整治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民政“一把手”工程着重推动。将特困人员“一院供养”作为公共服务一体化标准性成果,争取基本全覆盖。将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编制,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综合型、片区型转型,作为“十五五”规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要内容,探索“县级主抓、乡镇落实、村级协同”的责任传导机制,将设施建设、服务覆盖率、老年人满意度等作为评价养老服务成效指标。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建议。


浙江省民政厅

2026年5月30日


联 系 人:浙江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俞品仕

联系电话:0571—87055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