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财政部、民政部下达我省的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分配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总额为8640万元(含宁波市),除宁波市资金由中央直接下达外,其他全部分解下达至各市和县(市、区)。
(二)省本级项目使用管理情况
无。
(三)分解下达至市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资金支持内容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主要用于支持养老机构建设和设施设备更新维护项目;支持宁波市海曙区和景宁县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等。
(2)残疾人福利类项目:主要用于支持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购买服务;支持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设施设备购置;支持嘉兴市秀洲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等。
(3)儿童福利类项目:主要用于支持“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支持儿童福利服务机构设施设备配置;支持温岭市、宁海县开展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试点等。
2.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体执行率38.95%。
3.绩效目标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维修改造养老服务机构数≥76个,当年实际完成63个;养老护理员培训人次数≥800人次,当年实际完成1510人次;养老服务业务培训人次数≥2000人次,当年实际完成2728人次;机构提供集中养老服务时长≥300人月,当年实际完成511人月;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人次数≥38万人次,当年实际完成71.64万人次;公办养老机构照护人员占比率提升比例≥3%,当年实际完成13.76%;管理运营体制改革公办养老机构数≥7个,当年实际完成8个。完成规范精康服务人次数≥36000人次,当年实际完成10.86万人次;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人员培训人次数≥2800人次,当年实际完成1.06万人次;支持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和民政直属康复辅助器具机构购置设备数量≥30台套,当年实际完成28台套;接受社区康复服务的精神障碍患者数≥12000人次,当年实际完成10000人次;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督导评估次数≥10次,当年实际完成14次。“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孤儿人数≥441人,当年实际完成469人;儿童福利服务机构新配置设施设备数≥200台套,当年实际完成204台套;接受个案帮扶困境儿童数≥190人,当年实际完成295人;开展困境儿童个案帮扶人次数≥4000人次,当年实际完成3002人次;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业务培训人次数≥2550人次,当年实际完成2850人次。
社会效益指标:乡镇层面养老服务覆盖率≥95%,当年实际完成100%;村级老年协会或养老互助组织覆盖率≥90%,当年实际完成96%;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站点)对社区(村)覆盖率≥80%,当年实际完成82%;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成效显著。
满意度指标:参加培训的养老护理员满意度≥95%,当年实际值98%;接受养老服务的老年人(或家庭成员)满意度≥90%,当年实际值93%。参加培训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人员满意度≥95%,当年实际值98%;接受康复服务的精神障碍患者(或家庭成员)满意度≥90%,当年实际值95%。接受孤儿助学项目资助的孤儿满意度≥90%,当年实际值98%;接受康复服务的精神障碍患者(或家庭成员)满意度≥90%,当年实际值95%。
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专项资金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专项资金总额为4457万元(含宁波市),除宁波市资金由中央直接下达外,其他全部分解下达至各市和县(市、区)。
(二)省本级项目使用管理情况
无。
(三)分解下达至市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资金支持内容
用于支持我省老年助餐服务发展和绍兴市、丽水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及居家上门服务。
2.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体执行率45.74%。
3.绩效目标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享受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的数量≥≥3119张,当年实际完成4074张;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数量≥5847人次,当年实际完成7190人次;添置更新设施设备的街道(乡镇)或村(社区)层面老年助餐点数量≥800个,当年实际完成666个。
质量指标:通过为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和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提升居家失能老年人专业照护水平显著提升;通过支持老年助餐点添置更新设施设备,提升助餐服务覆盖率和老年人就餐便利度显著提升。
时效指标:省级财政部门收到补助资金后30日内及时下达试点地区财政部门。
社会效益指标: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能力和品质有效提高。
满意度指标:受益家庭和老年人对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的满意度90%以上。
浙江省民政厅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