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146/2025-0009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单位 | 省民政厅 | 成文日期 | 2025-07-07 |
文 号 | 主题词 |
卢利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试点建立“智慧医养体系”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加强健康支撑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协同,加大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促进智慧健康养老发展,满足老年人多元养老需求具有重要意义,我厅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委社会工作部、省人力社保厅和省卫健委,现答复如下:
序号 | 具体诉求 | 答复内容 |
1 | 试点建立“智慧医养体系” | 我省现建成养中设医、医中有养机构433家,全省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1.56万对,“浙里康养”“浙里智医”“浙里护理”等平台全省推广,智能服务老年人。后续将聚焦品质养老需求,推动健康支撑与养老服务两大体系融合发展,深入探索“智慧医养体系”模式。一是推进县域养老服务体系改革。指导依托“浙里康养”平台,建设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整合和发展应用场景,统一调度资源,加强指导、评价和监管,促进养老服务更好发展。二是构建老年人健康画像。聚焦慢病管理和失能照护,迭代“浙里康养”“浙里智医”等平台功能,加强系统协同、场景贯通和数据共享,链接家庭签约医生系统,丰富“浙里健康e生”,动态更新失能等级、居住状态、慢性病、经济状况等信息,精准老年人需求分析,完善老年人健康画像,智能化生成个性化健康方案,促进医疗、康复和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三是探索“智慧医养体系”实践路径。立足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探索跨部门协作机制,整合卫健、医保、民政等资源,以资源联合、信息共享等方式,研究智慧医养体系规范,以及政府、市场、社会与家庭职责边界,为试点提供政策理论支持与保障。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等方式,促进老年医养院等医养结合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协同发展,实现资源互通、服务互补。 |
2 | 设立专门的“老年医养院” | 2024年底,我省共有养老机构1645家,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258家,占比99.61%。后续将聚焦机构养老能力提升,满足老年人多元养老需求。一是推动医养结合。依托医养结合机制,进一步推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毗邻而建,共享资源。完善《医养结合机构基本服务规范》,支持医疗机构按标准开设养老专区,形成老年养护院、老年医养院等新型医养结合模式,不断提升医康养一体化服务能力。二是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加强部门协同,资源共享,引导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将服务本地区养老机构中的老年人和居家的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作为重要职责。鼓励具备相应医疗条件的养老机构依法开展安宁疗护服务。 |
3 | 建立全覆盖的“老年医养网络平台” | 我省“浙里护理”平台将专业护理服务送到家,2024年服务12多万人次;“浙里康养”统建“爱心卡”场景,为老年人提供“六助”服务,2024年服务100多万人次。后续将聚焦系统协同、数据共享,推动智慧健康养老发展,探索打造“老年医养网络平台”。一是迭代升级“浙里护理”。聚焦老年人、长期卧床和术后康复等行动不便人群的居家护理需求,优化“线上点单、线下服务”的“互联网+护理服务”模式,推动专业护理服务走出医院、下沉社区、走进家庭,减轻高龄和行动不便老人的出行负担。二是深化打造“浙里健康e生”。通过实时汇聚共享健康数据,向居民开放个人电子健康档案,提供健康信息查询、健康画像绘制、健康指数评估、健康状况监测等服务。把电子健康档案嵌入到医生工作站,医生可在患者授权下调阅查看,实现“一键查询”。同时,创新数字健康人·安诊儿(Angel),让老年人用语音可以查询健康信息和服务资源。三是推广“安居守护”模式。鼓励各地以补贴方式支持独居等老年人配置烟感、气感和门磁等监护终端,共享用水用电等数据,主动感知家中着火、久出未归等特殊情况,自动启动联动响应机制,第一时间通知紧急联系人,未联系成功,通知社区人员,形成“监测—预警—处置”闭环,为老年人居家安全保驾护航。 |
4 | 完善社区村镇基层养老机构并纳入体系 | 创新康养联合体建设,联合医康养资源,提供疾病诊疗、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等一体化服务,现已覆盖70%以上乡镇(街道)。同时为老年人建立家庭病床2.99万张,后续将推动医养结合等机构专业服务向居家、社区延伸。一是深化康养联合体建设。组织编制康养联合体运营省级标准,健全乡镇(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动机制,强化照护资源整合,健全稳定顺畅的双向转接绿色通道,简化转诊就医程序,便捷村(社区)老年人享受医康养服务,2025年争取覆盖80%以上乡镇(街道)。二是发展嵌入式服务。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延伸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在养老服务机构内设立“医疗执业站点”或“家庭医生工作室”,为住养老人提供嵌入式医疗服务。三是推动“两床合一”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融合发展家庭养老床位与家庭病床,将老年人养老机构床位、医疗病床和临终关怀病床等纳入服务体系,加快健康预防、分级诊疗、康复养老等多维服务的转化,实现资源精准匹配与服务效能跃升。 |
5 | 建立适老设施器械配置及统一管理机制 | 持续实施家庭适老化改造促消费,推动适老设施、辅助器具和健康终端走进老年人家庭,提升居家安全和品质,累计补助超7亿元。后续将探索适老设施器械配置、管理和租赁机制,促进辅具推广和使用,方便老年人购买使用。一是制定统一管理标准。引导浙江省康复辅具协会等社会组织,共同研究制定适老设施器械配置与管理规范,以行业自治模式,明确纳入统一管理的器械范围、配置标准、维护流程以及消毒检修要求。鼓励社会组织、生产供应商探索建立器械使用登记制度,实现全流程可追溯管理。二是支持搭建共享平台。支持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开发适老设施器械管理信息平台,按自愿原则整合居家及基层养老机构的器械资源,实现器械的在线申请、调配、归还等功能。并通过平台数据统计分析,优化器械配置与周转方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三是培育专业服务机构。鼓励各类社会力量成立专业的适老设施器械维护、消毒服务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运营等方式,为统一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同时,加强对服务机构的监管,确保器械维护、消毒质量符合标准。 |
6 | 组建专职人员队伍,建立社会化的共同服务机制 | 全省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等养老护理类技能人才22.9万,登记在册社会工作者16.5万。2022年至今,全省组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养结合服务培训84461人次。后续将多渠道组建专职队伍,创新服务机制,更好服务老年人。一是鼓励医师多点执业。进一步落实医师多机构执业规章制度,全面实施并持续深化医师电子化注册管理,实现医师执业注册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医师申请多机构执业备案,只需提交聘用协议或合同的电子版,医师资格和注册信息自动系统获取和校验,提高审批效率,促进多点位服务。二是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引导高等院校扩大养老护理类专业招生规模,培养更多养老服务专业人才。以“医养照护与管理”高职本科专业建设重点省为契机,推动职业院校加强养老护理类人才培养。实施养老护理“技能照亮前程”专项培训,支持各地将养老护理员等纳入紧缺急需职业目录,提高补贴标准,提升技能水平。三是创新志愿助老模式。将“一老一小”纳入社会工作重点领域,广泛宣传志愿助老典型事迹,增强荣誉感,推动低龄老年人互助养老。加强助老志愿服务,在“志愿浙江”应用上开设助老专区,探索“今天我服务你、明天他服务我”的互助养老共同富裕模式。 |
7 | 体系运营模式创新,医养院逐步实现非盈利下的自主收支平衡 | 聚焦服务质量与运营能力提升,完成30家公办机构国企化改革,支持15个县(市、区)居家养老设施片区化、连锁化运营。后续将积极探索运营模式,多元化运营医养结合与联合机构,推动可持续健康发展。一是规范适老化用品经营。支持研究制定适老化用品经营管理办法,探索建立白名单制度,严格产品质量与安全性审核把关,规范推广销售行为。加强老年用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既促进老年医养院等发展,又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严格落实老年人服务机构税费、用水、用电、用气等优惠政策,加大养老服务用地保障等扶持。支持各地对养老机构收住失能老年人给予补贴,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抗风险能力。鼓励金融机构拓宽融资渠道,开发适合养老服务机构的金融产品,提供普惠养老再贷款,解决运营资金难题。三是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持续推动公办养老机构国企业改革,支持县域居家养老设施片区化、连锁化运营。完善养老服务市场准入机制,简化审批流程,吸引更多民间机构参与养老事业。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建民营等方式,支持民间机构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健康发展。 |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智慧健康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建议。
浙江省民政厅
2025年7月3日
联 系 人:浙江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俞品仕
联系电话:0571—87055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