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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46/2025-0008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单位 省民政厅 成文日期 2025-07-04
文  号 主题词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舟2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7-04 15:2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养老服务处

周建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支持举措,发展“银发经济”的建议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加快发展银发经济,增进我省老年人福祉具有重要意义,我厅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要求,现清单式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诉求

答复内容

1

加大政府统筹,多跨协同形成合力

一是为加强老龄工作委员会督促指导,统筹协调等职能,结合机构改革,将老龄工作委员会调整至民政部门,统筹养老服务联席会议、“浙里康养(老有康养)”工作专班,相关工作均由老龄委、老龄办部署,避免多头管理、重复布置。二是充分发挥我省“智能+智造”的特色和优势,按照“1+5+N”一核多区的布局思路,推进建设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产业园,聚焦智能康复辅具类、智慧养老类、生命健康类、老年益智类、银发时尚类等5大产业方向,抢占新赛道、抢抓新机遇,积极培育养老领域新质生产力。三是深化长三角合作,召开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为主题的长三角民政论坛,评选出长三角旅居养老目的地,长三角健康养老目的地,指导建立长三角康养旅居产业联盟。

2

优化财政投入,完善多渠道筹资机制

一是按照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原则,明确省级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建立“钱随人走”基本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根据老年人经济状况、失能等级、入住时长等因素进行精准补助,推进“一床一码”补需方改革。二是积极支持辖内保险机构依托集团资源,自建或参与经营养老社区,构建“保险+养老+健康管理”的新型养老模式。引导金融机构聚焦人民群众的养老需求,有序扩大养老信贷供给,增加兼顾稳健性和收益性的养老理财、信托及商业保险年金产品的供给,丰富养老金融产品体系。三是持续推动我省多层次长护保障体系建设,支持保险公司在拓展保障责任范围、提高补充保障水平、提供多元增值服务等方面开展有益探索,适应机构、社区以及居家护理等多样化护理需求。

3

坚持市场主导,激发养老服务消费活力

一是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按市场化原则积极参与养老服务,完善社会化运营机制和扶持政策落实评价机制,推动养老服务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品牌化发展。围绕保基本、激活力、促服务、强产业,持续推动公办养老机构国企化改革。加强老年用品研发和推广,丰富养老服务场景,释放养老消费潜力。二是拓展养老服务消费新场景,将开展“养老服务消费促进季”,支持经营主体在重阳节、中秋节、春节等传统节日举办养老服务和老年用品主题促消费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券。三是发展“行业+”养老新业态,拉长养老服务产业链条,发展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定期举办浙江(国际)康养产业博览会,打造“银发钱潮”品牌。

感谢您对银发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厅门户网站,了解老龄及养老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信息。

浙江省民政厅

2025年7月3日

联 系 人:省民政厅老龄工作处  陈铮

联系电话:0571—87050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