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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46/2025-0008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单位 省民政厅 成文日期 2025-07-03
文  号 主题词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杭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7-03 09:5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养老服务处

张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深化社区嵌入式医养服务驿站建设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整合资源、制定清单式服务、提升社区嵌入式医养服务发展能力、加强养老服务团队和护理员能力水平等途径,就近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医康养护一体化服务需求具有重要意义。我厅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人力社保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现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诉求

答复内容

1

以长护险为支撑最大化整合资源。强化卫健、人社、民政等部门联动协同、统筹资源。建立护理人员自由执业,为上门诊疗服务的医护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长期护理险为抓手,探索失能、半失能、失智、安宁疗护自费项目。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方法,提升医养护驿站老年健康管理和服务水平。

1. 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省医疗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出台《关于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浙江省构建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制定《长期护理保障失能等级评估规范》《护理服务供给规范》两个长护险省级地方标准和《护理服务质量规范》《业务经办管理规范》两个内部规范,不断完善长护险制度政策体系。起步阶段,重点解决长期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去年底,长期护理保险缴费人员已达4600万以上。下一步,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资金筹集能力和保障需要等因素,逐步扩大保障范围。

2. 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健全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完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制度,为本省户籍低收入家庭的失能、失智及高龄老年人接受居家养老服务或入住养老机构提供支持。下一步,指导各地合理制订老年人日常生活照料和护理服务目录,加强养老服务供给,优选服务供应商,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满足失能失智老年人多样化护理保障需求,减轻家庭的养老和照料负担。

3. 探索价格支付体系建设。在实施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时,我省执行国家长护险基本服务项目目录,整合老年人、残疾人等基本服务清单,统一生活照料、医疗护理、辅助器具等项目内涵、收费价格和基金支付标准。下一步,执行《护理服务供给规范》标准,明确机构、社区、居家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的服务频次、时长及操作标准,与失能人员及其家属实际需求相匹配。

此外,全省有的地方已经在探索为上门诊疗服务的医护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后视情逐步扩大。

2

针对重点人群制定清单式服务。针对目前驿站医、养两张皮现象,充分调研失能、失智、生命终末期人员需求,制定重点人群清单式服务。制定医养结合服务技术规范和质量评价体系,提供分级化、多样化的服务,整合卫健、民政、人社等资源,打造整合型健康医养平台,开展身体、心理、社会多维度需求评估,实现居民医养服务申请、健康评估、服务承接为一体的医养平台。对于半失能老人关注康复,通过康复清单助力老人由半失能转为简单自理。对于失能老人则通过标准化护理清单力求减少并发症及住院周期。对于失智老人则通过游戏药物等康复手段延缓病情进展。对于安宁疗护服务的病人制定医护、照护、志愿者三张清单,供双向选择。

1. 对重点人群提供清单式服务。结合长期护理保险、老年人护理补贴和养老服务的失能等级评估,调研了解失能、失智、生命终末期老人的服务需求,并为有需求的重点人群提供康复护理、康复训练和生活照护、益智游戏等服务。目前,全省有1677家养老机构,23.77万张床位,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2%,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累计建成2.55万余张。养老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按照老年人生理和心理特点安排活动内容,设置适合不同能力等级老年人参加的活动。对于有认知障碍的老年人,根据需求开展非药物干预措施,如人生回顾疗法,缅怀记忆疗法等。

医养结合机构、护理院(中心)、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医疗机构,为失能失智重点人群提供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一体化服务。嘉兴市安宁缓和医疗专项基金协助建立芳香呵护病房,并捐赠精油,运用芳香疗法缓解终末期患者及家属的身体、精神、心理压力。该市的芯悦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壹得志愿服务组织、益家公益发展中心等社会组织的志愿者,定期为患者提供心理关怀、精神慰藉等暖心服务。

下一步,继续深化和提升该项工作。

2. 推进康养联合体建设。自2019年开始,我厅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等部门,率先全国探索建设康养联合体。重点发挥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康复机构等作用,通过把更多的医疗康复资源引入到养老服务中,解决失智失能照护、慢病康复照护、出院后短期托养护理等需求,既降低服务成本又让老百姓方便可及。目前,已建成康养联合体1235家,覆盖85.78%乡镇(街道),为老年人提供医康养一体化、专业化服务。下一步,力争康养联合体覆盖100%乡镇(街道)。

3. 推进“浙里康养”数字化应用。省民政厅从2021年开始谋划“浙里康养”服务平台,通过创新构建“1+5+5+N”总体框架,即建强1个“康养数据云”,构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等5个老有场景,解耦重塑受理、评估、办理、评估、监管等5个流程环节,为各级各类用户提供N个微服务,集成并推广“一地创新、全省共享”多个微应用。

目前,通过“浙里康养”数字化平台,全国首创实施全省域1200多万老年人自理能力筛查,开展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100多万人次,建成失能老年人动态数据库;主动为182.8万高龄老人发放津贴累计18.8亿元。“浙里康养”数字化应用2022年被省委改革办评为最佳应用,2023年被评为浙江省“一号发展工程”优秀案例。

下一步,迭代“浙里康养”数字化应用,促进基本养老服务供需对接、信息共享、智能监管,为老年人家庭、市场主体、养老人员等提供便捷的基本公共服务,并链接市场服务,实现一个平台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并拓展其他养老服务,大力发展银发经济。

3

提升社区嵌入式医养服务机构的自我发展能力。通过培训、人才引进、物质保障等方式,保障从业人员专业性和稳定性。建立标准化管理机制,提升服务标准化、专业化水平。鼓励社区服务机构向项目化、规模化、连锁化方向发展(可结合民政试点牵引、项目推动进一步完善三型颐养体系功能,打造片区化、连锁化、嵌入式的综合性颐养医养服务场景,实现国家级省域养老信用体系监管试点突破),在提升社区服务机构综合实力的同时,分散经营风险、提升影响力。

1. 省民政厅于2024年修订完成《浙江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细化评价指标》。其中,《浙江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细化评价指标》除了基本要求、信用与等级、安全、设施、管理、服务等34个必备指标外,还有468个基础指标,以及党建品牌、智慧养老、康养建设、护理员获得技能大赛奖励、其他创新举措等5个创新指标。如引导有条件的机构设有康复活动区,并配备相应的康复辅助器具;提供认知症康复护理方法;对不同的老年群体制定有针对性的、分层次的康复护理方案,提供肢体康复服务、精神心理康复、临床康复护理服务、辅助器具适配和使用训练等服务,延缓患者的病情。下一步,深化星级机构评定,通过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2. 省卫生健康委根据国家《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指南(试行)》,督促指导各地明确医养结合机构“养老区”的服务项目、“医疗区”的服务内容,明确技术规范,提高服务质量。

3. 省民政厅鼓励社区服务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一是推进专业养老机构运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今年每个设区市所辖县(市、区)有2—3个实现区域连锁运行。二是培育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项目,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养老机构、家政公司等提供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提高品牌化专业化运营水平。下一步,积极发展银发经济,培育一批连锁化、专业化、集团化养老服务企业。到2027年,培育80家养老领域领军企业。

4. 省民政厅继续开展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试点。通过建立一个干预中心、提升一组友好设施、引入一批社会组织、培育一支专业力量,对轻、中度认知风险老年人实施早期非药物干预(手工、音乐、游戏、怀旧、园艺、运动)、社会交往等社区康复训练,维护和改善老年人认知功能,延缓认知障碍发生发展。下一步,建设省级认知障碍干预中心,推进有条件的设区市同步开展建设。

4

加强养老服务团队和护理员队伍能力水平。合理配置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数量,组建相对固定医养服务团队,将诸如防跌倒评估等项目纳入重阳分支付范围,解决经费问题。加强医养护驿站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护理员能力建设,借助省市医院特长补齐基层医疗服务短板。鼓励医师多点执业、建立驿站医务人员进修轮训制,更加注重老年康复、护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与考核,运用考核结果提升工作实效。对于驿站内日间照料中心鼓励引入规模化资本运营管理团队,逐步引导老人花钱购买服务,探索政府提供长护险基本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签约医生、健康管理员、亲属及社区共同参与的医养服务模式。同时培育志愿者队伍。完善志愿者招募管理、评估激励等制度保障,经适当培训后,志愿者与专职人员一起介入社区老人管理。

截至2024年底,全省共有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家政服务员(家庭照护)等养老护理类技能人才22.9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4.3万人。

1. 强化养老人才队伍培养政策供给。2025年2月,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养老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打造一支敬老爱老、结构合理、技能精湛的专业技能队伍,培育更多新时代浙江工匠,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到2027年,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达27人,其中高级以上护理员比例不低于20%、持救护员证比例不低于70%。

2. 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和培训。将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健康照护师纳入浙江省补贴性职业培训项目指导目录。突出专业技能导向,每年为有培训需求的养老护理员提供一次及以上培训,增加银发经济、智能设备、康复辅助器具等培训内容,将法律知识、从业规范、质量意识等要求贯穿养老护理员职业生涯全过程。目前,全省共有护理员培训基地332家,技能等级认定机构135家,年培训护理员67574人次。

3. 夯实养老护理人才培养基础。引导和支持技工院校根据需求开设养老护理相关专业,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大力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快培养养老护理行业专业人才。截至2024年底,全省共有44所技工院校开设养老护理相关专业,在校学生近5000人。

4. 扩大医护养专业服务团队。鼓励医务人员特别是退休返聘且临床经验丰富的护士到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服务。鼓励医师多点执业,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APP申请多机构执业备案。开展继续医学教育,2022年至今,共组织医养结合相关内容培训班404期,培训84461人。

5. 举办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如省政府牵头主办的浙江技能大赛,省民政厅、人社厅联合举办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等,评选养老护理员首席技师、技术能手,将养老护理列入“十百千”新时代浙江工匠遴选和各级技能大赛项目,对获奖人员在政治待遇、经济待遇和社会待遇等方面落进行激励。

6. 发挥为老服务组织作用。培育养老公益组织,支持志愿者参与为老服务,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引导“银龄互助”活动。加大公益创投福彩公益金支持力度,养老服务公益项目、资金占比都超过30%。鼓励持证社会工作者开展老年社会工作。发挥社会工作服务在精神慰藉、咨询服务、权益保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下一步,继续强化政策供给、技能培训、激励保障,促进我省养老领域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为推进社区医养结合、智慧医养等提供人才支撑。一是继续规范和加强持证护理员人才队伍建设;二是加强培训培养,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三是实施技能等级认定,提升专业照护与评估技能;四是优化人才激励政策,将养老护理列入各级技能人才遴选和技能大赛项目,落实获奖选手相应支持激励政策,鼓励养老机构给予晋职任用。五是全面建立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提高养老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浙江省民政厅   

                            2025年6月30日

联 系 人: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韦金莲

联系电话:0571—8105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