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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46/2025-0007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单位 省民政厅 成文日期 2025-07-01
文  号 主题词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杭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7-01 16:0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老龄工作处

张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激活消费,造就我省银发经济新蓝海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加快发展银发经济,增进我省老年人福祉具有重要意义,我厅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要求,现清单式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诉求

答复内容

1

加强监管保护老年消费者利益

一是加强以案释法,结合“敬老月”活动广泛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普法宣传。加强老年人抵制非法集资、防范电信诈骗等宣传教育,持续深入打击涉老违法犯罪。二是加强养老服务机构预收费管理,探索建立老年人意定监护实施机制。会同市场监管局定期开展老年消费投诉举报数据分析,加强专项分析、跟踪分析工作,为日常监管提供靶向性参考。三是引导发动老年消费经营主体和消费集聚区加入放心消费单元公开承诺,鼓励线下经营主体将无理由退换货纳入放心消费承诺内容。

2

制定并完善相应适老产品的市场准入条件

一是建设我省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产业园,在核心园区培育相关社会组织和研究院,推进产学研一体建设,对银发经济进行分类统计和行业标准研究,推动企业参与到银发经济相关质量标准和行业认证体系建设,以先行姿态推广标准化生产和服务流程。二是支持我省优势企事业单位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推动提出更多国际标准提案,积极制修订银发经济领域国际标准。不断健全银发经济标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对现行有效相关标准开展梳理,增强标准协调性,积极推动智能化技术、社区综合养老服务设施、养老社区等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支持和指导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为推动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三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我省将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明确扩大供给,完善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网络,对居家、社区、机构养老进行分类分层部署,进一步统筹优化设施布局、细化具体要求。

3

细分需求精准把握“新老年人”消费结构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银发经济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科学界定浙江省银发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范围,全面统计浙江省银发经济发展规模、速度、结构,满足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银发经济的统计需求,拟出台《浙江省银发经济统计分类》。二是充分发挥我省“智能+智造”的特色和优势,按照“1+5+N”一核多区的布局思路,推进建设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产业园,聚焦智能康复辅具类、智慧养老类、生命健康类、老年益智类、银发时尚类等5大产业方向,抢占新赛道、抢抓新机遇,积极培育养老领域新质生产力。三是加大老龄养老领域科技研发投入,探索建立基于deepseek的大模型开展老龄分析,鼓励各地各企业开发养老服务领域应用。鼓励人工智能、外骨骼、机器人、智慧养老科技企业投身银发经济领域,以智能家居、智慧医疗健康、抗衰老、养老机器人、康复机器人技术等为突破点,加快原创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动数字适老化改造技术全方位升级,通过优化交互设计,引入语音导航、智能推荐、一键求助等功能,构建多维立体的适老化数字生态。

4

创新政府对养老服务的补贴模式

一是按照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原则,明确省级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建立“钱随人走”基本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根据老年人经济状况、失能等级、入住时长等因素进行精准补助,推进“一床一码”补需方改革。二是加大养老服务机构税费优惠支持力度,鼓励各级政府积极盘活国有闲置房产提供给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使用并适当减免租金。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按规定享受税费优惠政策。三是拓展养老服务消费新场景,开展“养老服务消费促进季”活动,支持经营主体在重阳节、中秋节、春节等传统节日举办养老服务和老年用品主题促消费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券。

感谢您对银发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厅门户网站,了解老龄及养老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信息。

浙江省民政厅

2025年6月30日

联 系 人:省民政厅老龄工作处  陈铮

联系电话:0571—87050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