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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46/2025-0006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单位 省民政厅 成文日期 2025-07-01
文  号 主题词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 317 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7-01 15:3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养老服务处

总工会界别活动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的建议》收悉,针对你们提出的建议,省民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合理规划布局

建立以老年人口数量和结构为导向的养老服务资源配置机制,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科学编制养老设施专项规划,做好与详细规划的衔接。结合“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分层分类建设,构建养老机构、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养老服务站三级体系。引导城市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和偏远地区依托网格员、低龄老年人等力量,开发设置“养老管家”等助老岗位,提供探访关爱、委托代办、资源链接等服务。支持偏远山村海岛因地制宜开展邻里互助,探索通过“加双筷子”解决助餐问题。大力发展面向全体老年人的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探索建立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建设管理服务标准。支持银行机构结合普惠金融和科技金融政策,提高中小微养老服务企业融资可得性,加强银发经济类初创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

二、关于创新服务供给

按照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运营可持续的要求,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家庭付费、社会参与等方式,进一步拓展普惠服务内容、供给范围。支持公办养老机构在做好兜底保障的基础上,主动承接普惠养老服务,推动公建民营和国企化改革的养老机构向普惠支持型转变;鼓励民办养老机构提供普惠养老服务,发展多样化、个性化、专业化养老服务。根据老年人经济状况、失能等级、入住时长等因素进行精准补助,推进“一床一码”补需方改革。迭代升级全省统一的“浙里康养”数字化平台,推进数据分级分类使用。推进“智能+”养老,丰富智慧养老服务场景,创新推进智慧养老院、共享养老社区等建设,科技赋能普惠养老服务。

三、关于提升服务质量

我们将建立健全普惠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完善普惠养老服务机构价格形成机制,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创新养老服务大数据公权力监管,加强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监管,优化放心安心养老服务环境。鼓励养老服务机构与接续性医疗机构协议合作,发展“互联网+医养”,推动医养联合体建设,强化整合照护和老年人疾病防控。加强养老院长培育,常态化开展各类专业技能培训,拓宽继续教育通道。加强中外交流,积极学习引进国外养老服务工作的先进技术、理念和做法。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2025 年培训养老护理技能人才 7 万人次,培训养老护理、应急救护“双持证”护理员8000 人。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建议。

联 系 人:浙江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周经纬

联系电话:0571—87055489

浙江省民政厅

2025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