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财政部、民政部下达我省的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分配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总额为8782万元(含宁波市),除宁波市资金由中央直接下达外,其他全部分解下达至各市和县(市、区)。
(二)资助项目及执行情况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5486.75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山区县和海岛县养老机构的消防预警系统、避难间等机构建设;切块宁波市用于老年人福利项目;支持宁波市海曙区和景宁县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等。
当年实际新增床位103张,新增面积3360平方米,改造床位841张,改造面积6200多平方米,添置设备489件,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967人次。
2.残疾人福利类项目1639万元:补助“精康融合”行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直接服务人员培训、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设施设备购置、支持嘉兴市秀洲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等。
当年实际本年支持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含直接服务人员能力培训),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精康服务12627人次,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培训6297人次,累计培训6500多小时,培育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社会服务机构277个。支持精神卫生福利机构配置康复治疗设备设备86台/套,受益2200余人次。
3.儿童福利类项目1656.25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新改建儿童福利机构的设施设备购置和支持温岭市、宁海县开展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试点等。
当年实际共资助471名孤儿,资金发放率100%,接受孤儿助学项目资助的孤儿满意度100%。支持儿童福利服务机构设施设备配置,配置康复设备、儿童家具电器等设施设备189台/套,受益7000余人次。
(三)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新增数量≥300张,当年实际完成103张;养老护理员培训人次数≥620人,当年实际完成967人;养老服务业务培训人次数≥1649人次,当年实际完成2300人次;机构提供集中养老服务时长≥2079人月,当年实际完成2080人月;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人次数≥18.8万人次,当年实际完成19.99人次;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提升比例≥3%,当年实际完成3.45%;管理运营体制改革公办养老机构数≥3个,当年实际完成5个。完成规范精康服务人次数≥10000人次,当年实际完成12627人次;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人员培训人次数≥450人次,当年实际完成6297人次;支持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和民政直属康复辅助器具机构购置设备数量≥18台套,当年实际完成86台套。“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孤儿人数≥347人,当年实际完成471人;支持儿童福利服务机构新配置设施设备数≥6台套,当年实际完成189台套。
社会效益指标:乡镇层面养老服务覆盖率=100%,当年实际完成100%;村级老年协会或养老互助组织覆盖率≥90%,当年实际完成95%;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成效显著。
满意度指标:“接受养老服务的老年人(或家庭成员)满意度”完成90%以上、“参加培训的养老护理员的满意度”完成95%以上、“参加培训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人员满意度”95%以上、“接受孤儿助学项目资助的孤儿满意度”完成95%以上。
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专项资金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资金总额为3632万元,用于支持温州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及居家上门服务和我省老年助餐服务发展。
(二)资助项目及执行情况
一是支持温州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及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的失能和部分失能的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对其居家主要活动区域和部位进行适老化改造,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助洁、助行、助医、康复、巡访关爱等上门服务。二是支持我省山区县、海岛区县等地的老年助餐工作。
当年温州市建成家庭养老床位2982张,建成率120%,为4267名老年人开展上门服务,上门服务人均服务5.79次,全省共补助助餐点578个。
(三)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张数≥2485张,当年实际完成2982张;上门服务数量(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4660人,当年实际完成1734人。添置更新设施设备的街道(乡镇)层面老年助餐点数量≥557个,当年实际完成578个。
质量指标:通过为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和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满足居家失能老年人专业照护需求;通过支持老年助餐点添置更新设施设备,提供助餐服务覆盖面和老年人就餐便利度。
时效指标:省级财政在收到资金30日内下发试点地区财政部门。
社会效益指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和品质有效提高。
满意度指标:“受益家庭对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的满意度”完成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