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次征求《浙江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06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民发〔2024〕19号)精神,根据有关要求,浙江省民政厅起草了《浙江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前期征求各单位、社会公众意见基础上,再次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修改完善后的方案全文公布,再次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4月5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省民政厅。
联系人:郑凯敏,电话:0571-87055489
电子邮箱:779093531@qq.com
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浙江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浙江省民政厅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