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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46/2025-000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浙民养〔2025〕8号 公开日期 2025-02-08
发布单位 省民政厅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SP10-2025-0002
政策解读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5年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14 18:2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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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住房建设局、商务局:

现将《2025年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商务厅

2025年2月8日


2025年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细则


根据《商务部等6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29号)和《2025年浙江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浙发改环资〔2025〕17号),现就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明确如下:

一、目标任务

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五个方面功能,为居住在浙江的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

二、补贴范围和标准

1. 补贴对象。为常住在浙江的老年人,且本人或子女在浙江有房产的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2024年已享受居家适老化改造的老年人,不重复享受。同一房屋不重复享受居家适老化改造和旧房装修(厨卫局部改造)两类补贴政策,也不重复享受居家适老化改造和家电家居类同类产品补贴政策,消费者可从高选择。

2. 补贴产品。依据《适老化改造项目补贴范围目录》,购置目录内的物品和材料方可补贴。

3. 补贴标准。按物品和材料购置成交价格的30%核定补贴,单件产品最高补贴3000元(卫生间、厨房施工改造类产品不含必备项,必备项产品另行计算),每户补贴总金额不超过2万元。

三、补贴申领流程

1. 申请改造。通过“浙里办”—“浙里康养”—“适老化改造”客户端,由老年人家庭提出改造申请,按要求上传老年人身份证、拟改造住房地址及房产证(产权证、宅基地、廉租房、公租房等相关证明),填写申请承诺书。可由子女或社区工作人员代为申请。经房产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备案,生成申购优惠码。

2. 购买申报。老年人家庭在《适老化改造项目补贴范围目录》中,选购适老化改造产品。通过“申购优惠码”,上传老年人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银行账号、购置产品清单、支付凭证和发票。涉及购置卫生间、厨房施工改造类产品,应选择适老化改造企业,签订施工改造合同并上传。

3. 审核拨付。县级民政部门定期对补贴申领材料进行线上审核,每户审核一次,必要时进行实地抽查。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根据申领的先后顺序进行补贴。符合补贴条件的,应尽快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老年人本人或其家庭银行账号。

为优化申领拨付流程,便于老年人放心便捷购物,提升审核效率,促进适老化消费,支持企业开发“一站式”适老化改造购物平台,经省级评审后上线运行,享受购物立减直补。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采取“预拨+清算”方式加快资金兑付。各地可以履约保函等形式拨付不低于50%的预拨资金,切实减轻商家垫资压力。

四、有关要求

1. 加强宣传引导。各地通过政府网站、网络新媒体等发布适老化改造相关信息,通过银行站点、照料中心、老年食堂等发放宣传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政策知晓度,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做好上门和代办服务。鼓励适老化改造企业为老年人家庭进行环境评估,制订改造方案,签订改造合同,批量采购产品,实施整体改造,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安居守护等服务场景。

2. 明确职责分工。省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对适老化改造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做好各项以旧换新工作的衔接。市、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老年人申请、补贴资金审核确认和监督管理,加强补贴资金完成率管控,设置举报电话,畅通消费者举报投诉渠道,县(市、区)民政部门组织不低于5%的实地抽查(其中,购置卫生间、厨房施工改造类产品的实地抽查应不低于50%);财政部门负责对补贴资金进行拨付管理。

3. 规范市场秩序。参与适老化改造的施工企业需具备装修、辅助器具适配等相关专业资质和经验,以设区市为单位组织入驻“浙里康养”。各地要组织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经营主体实施产品销售价格公开承诺,对发现存在不履行价格承诺、“先涨价后打折”等价格违法行为,以及套取补贴资金的经营主体,要第一时间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并追缴国家补贴资金。

4. 严格绩效监管。各相关责任单位应加强对适老化改造企业的监管,严防价格虚高,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保障改造质量,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通过多方数据比对等数字手段,严防虚假交易、重复申领、骗补套补等行为,及时通报发现问题和处理结果。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接受审计、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守牢资金使用红线底线,对虚假交易、不符合使用要求、违反财经纪律的,要及时收回资金,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附则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补贴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视情调整相关政策。老年人年龄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按申请之日计算。


附件1. 适老化改造项目补贴范围目录

附件1 适老化改造项目补贴范围目录.pdf

附件2. 申领补贴承诺书

附件2 申领补贴承诺书.pdf

附件3. 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材料清单

附件3 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材料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