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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全省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验收结果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1-09 12:1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社会事务处

浙民事〔2024〕181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参照民政部《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并根据《浙江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2024年11月份开始,我厅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全省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验收工作。经各婚姻登记机关网上申报、市级民政部门初审、网上材料审核并组织实地验收等程序,于2024年12月底完成了全省101家婚姻登记机关的验收。经研究,现将验收结果通报如下:

全省101家婚姻登记机关全部符合3A级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其中5A级59家,4A级14家(其中市级婚姻登记机关2家)。确定乐清市民政局等12家单位为第三批5A级婚姻登记机关、金华市民政局为4A级婚姻登记机关(具体名单见附件)。

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是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的基础。各地要再接再厉,比学赶超,开拓创新,大力推进公园式、综合性婚姻登记机关建设,力争2025年底,80%县级婚姻登记机关达4A级以上标准,为打造婚姻登记优质服务省域范例、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第三批5A级、4A级婚姻登记机关名单


浙江省民政厅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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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全省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验收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1-09

浙民事〔2024〕181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参照民政部《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并根据《浙江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2024年11月份开始,我厅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全省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验收工作。经各婚姻登记机关网上申报、市级民政部门初审、网上材料审核并组织实地验收等程序,于2024年12月底完成了全省101家婚姻登记机关的验收。经研究,现将验收结果通报如下:

全省101家婚姻登记机关全部符合3A级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其中5A级59家,4A级14家(其中市级婚姻登记机关2家)。确定乐清市民政局等12家单位为第三批5A级婚姻登记机关、金华市民政局为4A级婚姻登记机关(具体名单见附件)。

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是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的基础。各地要再接再厉,比学赶超,开拓创新,大力推进公园式、综合性婚姻登记机关建设,力争2025年底,80%县级婚姻登记机关达4A级以上标准,为打造婚姻登记优质服务省域范例、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第三批5A级、4A级婚姻登记机关名单


浙江省民政厅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