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细则〉的通知》政策解读
  • 日期: 2024- 09- 04 16: 58
  • 来源: 浙江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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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完善老年人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制度,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制定《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实施细则》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内容有哪些?

答:适老化改造补贴分两部分,一类是改造类物品和材料,另一类是其他类物品和材料。主要涵盖“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检测跟进和辅助器具适配”五个方面功能。

此次适老化改造补贴购置物品和材料不含人工费用,所需的水泥、黄沙、涂料等辅助材料可以计入补贴。

二、居家适老化改造享受对象是哪些?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1、补贴对象。居住在浙江的老年人,改造房屋为老年人本人或子女在浙江的房产。年龄以身份证为准,按申请之日计算。

2、补贴标准。按补贴范围目录中单件产品成交价格核定补贴,成交价高出指导价部分不予补贴,60—79周岁的老年人补贴50%,8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补贴60%。每户补贴总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且每户购置目录内的改造类物品和材料,不低于购置总金额的 15%(最低 1000元),没达到标准的不予补贴。同一房屋不可以同时享受居家适老化改造和旧房装修(厨卫局部改造)两类补贴,消费者可从高选择。

三、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如何申请?如何发放?

答:由老年人本人或其家庭成员自行在“浙里办”—“浙里康养”—“适老化改造”客户端申请并上传老年人身份证、拟改造住房地址及房产证(产权证、宅基地、廉租房、公租房等相关证明)、申请承诺书,生成申购优惠码。

改造服务提供商通过扫申购优惠码上传房屋适老化改造前照片及定位、改造的主要物品和材料照片、适老化改造后照片及定位。老年人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在改造完成后通过扫申购优惠码上传改造合同、物品清单及发票、支付凭证、老年人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银行账号等。

补贴资金需经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后发放至老年人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银行账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不论是一个老年人,还是几个老年人,一户老年人家庭只能享受一次适老化改造补贴。

四、本次补贴的时间期限?

答:本次适老化改造活动补贴时间为自《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4〕26 号)印发之日(2024年8月22日)起至2024 年12月31日。如中央和省级补贴资金额度提前使用完毕,各级民政部门将及时发布政策结束公告。

文件解读机关:浙江省民政厅

解读人:徐文东;联系方式:杭州市西湖区保俶路32号;联系电话:0571-87050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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