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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46/2024-0066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单位 省民政厅 成文日期 2024-07-01
文  号 主题词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9-30 09:3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慈善事业促进处

民进省委会:

你们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8号提案《推动我省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为共同富裕注入新动能》收悉。经认真研究,并商省委宣传部、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委社会工作部、省财政厅、省统计局、妇联、总工会、税务局,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省慈善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浙江慈善事业持续开创新局面。今年2月,陆治原部长亲临浙江,调研指导慈善事业发展并充分肯定。上半年,分管副省长两次对慈善事业做出批示肯定。一是慈善力量日益壮大。截至6月18日,慈善组织累计登记认定2175家,慈善信托累计备案单数621单,备案资金规模21.72亿元,均居全国第一。杭州获批成为全国首个慈善信托高质量发展观察点。二是“共富同行”赋能山区海岛。组织省内49个综合条件较好的县(市、区)和17家头部慈善组织结对帮助山区海岛县,一年多来,山区海岛县慈善组织增长近一半,慈善信托资金规模翻了两番。确定苍南县、舟山市普陀区、三门县、庆元县为加快山区海岛县慈善事业发展试点。三是“阳光慈善”构建诚信机制。部署实施“阳光慈善”工程,制定出台我省《慈善信息公开工作指引》。迭代升级“浙里有善”数字平台,省内慈善组织全部入驻,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全部公开。四是迭代探索助力基层治理。在市、县慈善基地全覆盖的基础上,打造了50家示范性慈善基地,绍兴市慈善基地、温州鹿城区慈善综合体、杭州余杭区闲林街道丁丙慈善基地3家不同层级的最佳慈善基地。杭州市余杭区永泰村、温州市鹿城区水心社区、绍兴市柯桥区玉兰社区3个村(社)被确立为全国社区慈善实验试点。

二、提案的问题和建议回复

(一)慈善高质量发展的协调机制有待完善。目前,党中央和省委高度重视议事协调机构精简规范工作,党中央对地方议事协调机构实行限额管理,不得突破限额设立,并对议事协调机构设立的条件进行了细化明确。2023年8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浙江省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浙委办发〔2023〕53号)文件,明确省级议事协调机构从严从紧,市县两级按职责分工抓落实原则上不设议事协调机构。因此,省级暂未设立慈善事业发展的相关议事机构。根据我厅“三定”方案规定,我厅承担“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同时内设机构慈善事业促进处,承担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具体工作,市县民政部门均有相关机构承担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具体职责。

(二)慈善参与第三次分配具体成效有待体现。在慈善参与成效方面,我厅广泛动员社会公众和企业参与慈善活动,根据省财政厅有关数据显示,2022年慈善捐赠开票金额达107.8亿元,占我省GDP比重约为0.14%,我省捐赠总量占GDP的比重与全国整体水平大致相当(《慈善蓝皮书2023》显示,我国2022年社会捐赠总量为1400亿元,占当年全国GDP总量的0.12%)。同时,我厅指导各地妥善使用善款,努力让慈善参与第三次分配更加真实可感。如2023年全省上下联动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共募得善款7.6亿元。其中,省级“慈善一日捐”共募得1590万元,分别实施了五个项目,主要用于支持山区26县的低保家庭户、困难妇女、困难学生、孤独症儿童以及应急救护公益培训等领域,其中“善居工程帮扶”项目(1000万元),“应急救护公益培训山区行”项目(208万元),“康乃馨健康关爱计划”项目(108万元),“浙里学子励志成才计划”(108万元)、“暖心行动”项目(166万元)。在慈善信托信息公开方面,根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七十七条、《慈善信托管理办法》(银监发〔2017〕37号)第五十六条分别规定,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应当在民政部门提供的信息平台上真实、完整、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公众可在民政部门提供的信息平台“慈善中国”平台上查询到慈善信托备案、事务处理和财务状况等信息。今年来,我厅深入实施“阳光慈善”工程,印发《慈善信息公开工作指引》,督促指导全省慈善组织和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及时、完整、准确公开慈善信息,提升我省公益慈善活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在慈善事业统计方面,自2018年以来,我省委托浙江工业大学等院校专家,从“规模量”“参与度”“成长性”“影响力”四大维度出发,从“慈善捐赠”“慈善组织”“慈善服务”“政府支持”“慈善平台”五大方面共计40个单项指标开展研究,每年在“西湖论善”论坛上发布《浙江城市慈善发展指数》,反映我省各地慈善事业发展的现状。

(三)慈善领域表彰激励体系有待健全。慈善奖设立方面,我省早在2006年就以省政府的名义设立了“浙江慈善奖”,2022年,省委、省政府隆重召开第七届浙江慈善大会,时任省委书记袁家军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各地加快设立慈善奖,推动构建省、市、县协调配套的慈善表彰体系,分管副省长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各地高度重视慈善奖的设立。目前,省、市、县三级已全部设立慈善奖,其中以政府名义表彰的市和县(市、区)有74个,占73.3%。目前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应,越来越多的企业家和高净值人群参与设立基金会和慈善信托,浙商马云、徐冠巨、鲁伟鼎先后成为中国首善。提升慈善事业影响力方面,相关部门都积极推荐慈善领域的优秀组织、个人、项目等参与各类奖项、奖章评比。例如,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眼科中心“汽车眼科医院”光明行团队、浙江传化慈善基金会“传化·安心驿站”项目、宁波申洲针织有限公司董事长马建荣等三个项目、团队和个人获得第12届“中华慈善奖”。此外,浙江省妇女儿童基金会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集体,浙江省妇女儿童基金会邱哲、慈善工作室负责人宋玲华、台州市黄岩区慈善义工协会副会长郑丹红、浙江省理想国际慈善基金会理事长陈娟萍等一批优秀女性先后被评为浙江省三八红旗手,表彰她们在慈善领域的杰出贡献。同时,浙江万地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叶如平、圣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倪良正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慈溪市亚飞志愿服务队队长徐亚飞荣获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这一系列荣誉的取得,提升了我省慈善事业的社会影响力和认可度。志愿者激励方面,近年来,先后修订印发《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关于推进新时代志愿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志愿服务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浙江省志愿者激励办法(试行)》和《关于构建志愿服务精准触达机制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同时,强化志愿服务制度和激励措施保障,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出台志愿服务激励措施,如温州市出台《温州市志愿者礼遇办法》,嘉兴市出台《嘉兴市本级注册志愿者激励回馈办法》等。此外,打造线上线下联动的“积分超市”,通过“志愿服务换积分,积分换优待服务”等激励方式,建设遍及城乡的志愿服务积分兑换体系,为志愿者提供积分兑换、健康医疗、心理咨询、职业发展、征信优惠等礼遇优待,扩展志愿积分的兑换场景和范围。在“志愿浙江”应用精心打造个人中心,推广“志愿码”“电子证书”,以服务时长和服务质量开展志愿者星级认定。积极为志愿者购买保险,目前全省志愿者保险已基本实现全覆盖。

下一步,我厅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的重要论述,参考你们在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持续推动我省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共同富裕注入新动能。

感谢你们对我省慈善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登录我厅门户网站:https://mzt.zj.gov.cn/,了解我省慈善事业发展相关信息。

联 系 人: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处  叶泰瑜

联系电话:17857091040

邮    编:310007

浙江省民政厅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