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绍57号建议的答复
  • 日期: 2024- 09- 29 14: 24
  • 来源: 养老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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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慧英代表:

您提出关于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国有化改革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发展养老服务产业,促进养老服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厅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国资委,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现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诉求

答复内容

1

探索公建国营模式。

我省积极开展养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国企参与养老服务力度。

一是探索机制改革。开展公办养老机构国企化改革。2023年,我省印发《浙江省公办养老机构国企化改革工作试点指引》,以“六改六加强”为主要改革方向,有序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国企化改革试点工作。全年16个市县公办养老机构启动转型为国企,一批公办养老机构探索建立入住轮候制度。16家改制机构月度总服务人次超1.05万人,较改革前翻5倍;机构入住率平均提升8%,最高提升18%。养老护理员年薪平均提升0.8万元,16家机构月度总服务人次超1.05万人,较改革前翻5倍,群众直接受惠,获得感很强。

二是鼓励国企参与。通过改革培育形成物产中大、嘉善和养、萧山颐乐、金柯桥康养等一系列省级和地方国企康养品牌。省国资委积极指导省属企业积极布局健康养老产业,物产中大集团下属企业物产中大金石集团已运营及签约养老机构30家,总签约面积超35万平方米,总床位数约8500余张,服务各类长者逾30万人;省旅投集团下属浙江省医疗健康集团现已运营3家康养机构,康养床位达800张,运营社区养老服务站点25个,服务社区、居家老人13.3万人次;省国贸集团下属浙江国叶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共运营29个社区医养站点,覆盖杭州范围内的3个区7个街道共计3.3万长者,累计开展居家社区为老服务约11万人次。我省初步形成了省属国有企业养老板块强劲增长,民办养老机构蓬勃发展的良好格局,养老服务、康复辅具和老年用品龙头企业不断产生。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总结公办养老机构国企化改革试点经验,会同有关单位,2024年在全省继续有序推进14家公办养老机构改制为国企,推进改制为国企的公办养老机构扩大市场占有份额,参与全省和外省的养老服务市场竞争。

2

提升养老服务队伍。

我省持续建强养老护理员队伍,提升养老服务队伍素质。

一是落实政策保障。为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待遇,增加行业吸引力。2021年,我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浙江省养老服务专业人员入职奖补办法》,进一步扩大奖补范围和奖补标准。各县(市、区)全面落实奖补政策。2022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落实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制度,2023年起,我省推动各县(市)出台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制度,并于2024年全面落实。截至2023年底,“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指标已提高至23.96人。

二是强化培训力度。鼓励技工院校开设养老护理方面的专业,加大招生力度,吸引初高中毕业生就读养老护理专业。全省 149 所院校设有 195 个相关专业教学点,覆盖中职、高职和普通本科院校,在校生 46885 人。鼓励养老服务机构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对在岗养老护理员通过培训机构和企业双方共同进行理论、技能操作培训,提高技能水平,并给予不低于4000元/人补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公布项目制培训目录清单,组织开展对养老护理员进行免费培训。

三是畅通成长通道。持续加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力度。全省累计备案“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177家,其中用人单位105家,社评组织72家。2023年,全省参加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59213人次,发证45927人次,其中高级工及以上4966人次。积极发动组织职业技能竞赛。全省每年组织各级各类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对在浙江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2万元奖金。2024年,浙江代表队在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养老护理员赛项全国第二名和第十名的好成绩,引领了更多护理服务人员学技能、练技能、提升技能。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委新春第一会相关要求,会同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等部门,加快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方案,全面加强民政养老业务干部、养老院长、护理员等养老服务的“三支队伍”建设。

一是精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会同人社部门积极实施服务业技能人才培育行动,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升级完善职业能力一体化平台,推动养老护理员申请参与培训、评价以及申领培训补贴等事项一网通办,切实提高培训针对性有效性。探索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差异化补贴机制,加大对养老服务紧缺工种补贴力度。

二是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加快推进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职业(工种)的技能人才评价专家队伍建设。扩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范围,力争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均纳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

三是提高从业人员收入水平。督促各县(市、区)全面落实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制度。及时发布养老护理等职业(工种)的工资指导价位,积极引导用工主体与养老护理从业人员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工资水平。推行职业技能等级“新八级工”制度,鼓励支持养老服务企业开展首席技师、特技技师评聘工作,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序列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四是拓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空间。贯彻落实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精神,会同公办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主管部门,优化属于事业单位性质、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专业技术岗位管理模式,进一步拓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空间。

3

打造养老品牌。

我省强化推动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协调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举办浙江(国际)康养产业博览会康养产业博览会。2023年4月,我省成功举办“共富先行 浙里康养”为主题的“2023浙江(国际)康养产业博览会”,成立浙江省康养产业联盟,评选出44家企业为浙江省康养行业领军企业(机构)。进一步加强浙江康养企业与全球知名外资企业交流合作,促进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养老服务。组织开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第三批试点“国企参与养老事业和产业”揭榜挂帅评审,绍兴市柯桥区的国企参与取得明显成效。省国资委积极推动组建浙江省健康养老集团。指导省旅投集团组建省健康养老集团有限公司,立足普惠和中端需求,重点发展康养联合体、康养旅居、康养智慧、康养金融等业务,打造医康养一体化省级康养产业主平台。

三是积极推进养老服务“爱心卡”工作。2022年以来我省在7县区开展养老服务“爱心卡”试点工作。完善“财政投一点、集体担一点、社会捐一点、家庭出一点”支撑保障机制,大力推进养老服务市场化、专业化供给,积极引入专业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助餐、助浴、助医、助洁、助行、助急等“六助”服务,切实满足养老服务需求。截至2024年4月,7地“爱心卡”资金池共筹措资金近2.63亿元,服务老人441万人次。

加快出台《浙江省养老服务“爱心卡”实施方案》和《关于健全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筹备全省养老服务“爱心卡”现场推进会。汲取全省7个试点县(市、区)试点经验,大力推进养老服务市场化、专业化供给,积极引入专业养老服务机构,完善“六助”服务,在全省范围内加快推开养老服务“爱心卡”。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多措并举,加快推动养老产业发展。

一是继续举办浙江(国际)康养产业博览会。继续举办浙江(国际)康养产业博览会,大力推动康养企业与机构之家的交流合作,打造浙江“银发钱潮”品牌。开展养老领域国际交流,加强与日本、德国等养老交流。

二是进一步规划发展养老产业。推进规划建设长三角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产业园,发挥“浙江智造”优势,推动康复辅具、智慧养老、老年木玩、抗衰老等产业发展。

三是全面推开养老服务“爱心卡”。出台《浙江省养老服务“爱心卡”实施方案》,召开浙江省养老服务“爱心卡”现场推进会,着眼老年人服务刚需,优化完善“六助”服务,强化服务创新,推动服务升级,全面实施“爱心卡”制度。

感谢您对浙江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厅门户网站,了解养老服务方面的工作信息。

                            浙江省民政厅

2024年6月28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邵磊

联系电话:0571—87055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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