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146/2024-0065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单位 | 省民政厅 | 成文日期 | 2024-06-28 |
文 号 | 主题词 |
吴国强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761号提案《构建“爱心食堂”长效体系 打响“浙里康养”金字招牌》收悉。经研究,并商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针对老龄化社会下老年人“就餐难”问题,认真做好老年人切身有感的关键小事、民生大事,共享新时代改革发展成果、助力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2003年4月12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赴杭州翠苑社区一区调研,专门提出“要给老年人办个食堂”。同年9月26日,翠苑社区建成第一家老年食堂。浙江以此为起点,坚持系统谋划、科学推进,省委书记易炼红、省长王浩多次到老年食堂进行调研。助餐配送餐服务2018年被省政府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2023年,列入“老有康养”工程重点考核指标。目前,全省建成老年助餐点1.06万家,服务覆盖70%以上村(社)。
下一步,针对您提出的老年食堂“以点带面”不够、资金压力待化解、数字化监管功能待完善等问题及工作建议,我厅将协同相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整合资源优服务。强化基层党组织在养老服务中的领导作用。结合“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健全资源聚合、人员整合、事项统合、阵地融合的统筹机制,打造养老服务基层承接单元,做实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有力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注重资源共享,探索老年食堂与文化礼堂、老年活动中心等共建共享、鼓励基层采用多种方式将村内闲置农房按需改造为老年食堂,方便老年人就近活动、就近带娃、就近吃饭。鼓励共享人员队伍,利用网格员、外卖员、快递员等熟悉环境、熟悉居民的优势,建立稳定送餐队伍。支持助餐与探访关爱相结合,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兼具照护服务与精神慰藉功能,探索打造“15分钟居家养老就餐服务圈”,让老年人不仅能在家门口吃上“一口热饭”,更能享受到“多样服务”。
二是坚持长效先行,规范资金助运营。针对助餐服务需求不准、财力不足、保障不够、监管不易等难点堵点,鼓励各地积极创新探索,加强管理和规范,采取多元筹资模式,确保财政可承受、服务可持续。综合考虑失能等级、年龄等因素梯次收费,整合财政资金、慈善资金、集体经济和乡贤捐赠,普遍建立多方参与的长效机制。鼓励集体经济、社会力量参与老年助餐,支持国企或社会力量承接老年食堂的运营,并面向社会化服务,通过赢利让利老年助餐服务。推广“共富工坊”(鼓励老年人通过适当劳动增加收入)“劳养结合”(种植共享菜园)等创新形式,将其与老年助餐相结合,做好来料加工再吃饭,以加工收入弥补吃饭支出。支持农村地区开展“邻里互助”,动员低龄老年人和其他志愿者服务人员进行帮厨和送餐。继续落实落细社区养老服务业税费优惠等政策,为提供助餐服务的养老机构持续减负。
三是坚持智慧赋能,数字服务强监管。持续推进养老机构“阳光厨房”建设,指导后厨硬件改造提升,在关键点位安装高清摄像头和物联设备,运用物联感知、智能分析、多元协同、闭环管理等手段,努力实现“可识别、可抓拍、可感测、可远程、可示警”。推广“智慧堂食”支持智能就餐设备连接一卡通、长者码、人脸识别系统,多种支付方式方便老年人自助堂食,同时智能提示禁忌饮食。依托“浙里康养”数字化平台,构建老年助餐应用场景,归集全省老年助餐服务数据。通过数字化手段,统计用餐人次,监测就餐情况,计算助餐补贴,“线上+线下”监管老年助餐服务。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建议。
联 系 人:浙江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曾雨舒
联系电话:0571—87050298
浙江省民政厅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