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局处室、厅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聘任杨晓惠同志为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省民政厅信息中心)副主任、六级职员,聘期三年(试用期一年),其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七级职员不再聘任;
聘任张莉莉同志为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省民政厅信息中心)五级职员,其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省民政厅信息中心)副主任、六级职员职务不再聘任。
中共浙江省民政厅党组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