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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广泛动员引导社会组织 开展助力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31 10:4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社会组织管理局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各全省性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引导各级各类社会组织更广泛参与优化营商环境、更紧密融入社会治理、更深度服务高质量发展、更高效助推三个“一号工程”和“三支队伍”建设,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社会组织助力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分层分类引导社会组织立足业务范围、发挥特长优势、提升服务能效、扩大社会影响,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再立新功再创辉煌。

二、重点任务

(一)引导社会组织加强党建工作,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持续加强党建引领,始终将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摆在首位,把讲政治的要求全面有效贯彻到社会组织发展全过程。巩固扩展主题教育成果,引导从业人员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社会组织党纪学习教育,贯彻落实《浙江省两新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试行)》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引(试行)》,健全完善党组织参与“三重一大”决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纵深推进清廉建设,推动《浙江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评价指标(试行)》贯彻应用,不断夯实制度保障,提升自身管理效能,打造清廉建设标杆。持续征集清廉社会组织建设范例,浓厚清廉社会组织建设氛围。

(二)引导社会组织助力三个“一号工程”,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聚焦数字经济创新提质,引导社会组织深度参与产业升级、科技创新、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发展,组织或协助开展科研攻关,提供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要素支撑,助力新兴产业加快集聚,打造优势产业集群。聚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引导社会组织搭建企业政策咨询平台,系统梳理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链接各类资源,帮助会员企业获取信息、掌握政策、吃透政策、用好政策,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涉企服务和收费行为。聚焦地瓜经济提升能级,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建机制、搭平台、优服务等作用,进一步构建内外资源联合矩阵,拓宽国内国外两个市场,支持头部企业高水平开展产业链全球合作,促进共同发展。

(三)引导社会组织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夯实发展基础。助力高素质专业队伍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常态培训机制,开发基层一线挂职锻炼、蹲点服务岗位,提升社会组织专业队伍素质。助力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和企业家队伍建设。引导社会组织构建行业人才支撑和储备体系,优化行业人才结构,为行业产业稳定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支持,组织开展企业家引领示范活动。助力高素质劳动者队伍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强化与高职院校合作,探索构建政企社校四方合作机制,拓展和畅通企业急需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高素养劳动者队伍的培养发展渠道和路径,加强技能人才培育,完善技能创富机制,打造技能竞赛品牌,营造崇尚技能氛围。

(四)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推动共同富裕。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集聚更多优质资源,关注山区26县和海岛6县。教育类、医疗保健类、社工社区类社会组织要根据社会需求和市场规律,聚焦专长领域,实现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要聚力构建企业帮扶和产业发展的联结机制,结合乡村特色和实际,引导资本有序下乡、开展产业合作,构建新农业产业体系。社会服务机构要通过培训、引进、交流等形式,培养一批项目意识强、专业水平高、热心乡村振兴事业的社会组织领军人才,更好提升乡村振兴科学化、专业化水平。基金会要支持美丽乡村建设,通过资金捐助、项目开发、技术支持等方式,助力乡村振兴。

(五)引导社会组织拓展民生服务,推进共建共治共享。激发社区社会组织活力,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公共事务、协商民主、乡村服务,打造“多元参与协商共治”的社会治理模式,培育孵化一批基层社会治理品牌。鼓励基层建立枢纽型、联合型、支持型社会组织,更多关注“一老一小”和“一残一弱”等困难群体,提升对困难群体救助帮扶、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能力,提高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引导社会组织开展产业就业扶持、就学就医救助等针对性帮扶。依托线上线下载体,重点挖掘本地区、本领域特色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岗位信息,收集发布行业就业信息,主动提供就业对接服务。引导环保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全面节约战略,开展生态环保公益活动,推动社会公众养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功能作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议事日程,强化统筹协调,结合各地实际和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社会组织特点,精心部署实施。要积极争取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党建工作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和配合,进一步凝聚各部门工作合力,共同引导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围绕中心大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积极参与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狠抓工作落实。专项行动持续到今年年底。各地要及时了解掌握社会组织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加强政策业务指导,切实履行职责,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收到成效。要通过工作交流、典型宣传、成果展示、通报表扬等多种方式,激励社会组织干事创业热情,营造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助力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加强总结报送。各地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积极挖掘、总结、提炼先进典型、进展成效、工作经验、问题困难和意见建议等,及时向省厅报送。请各设区市民政局确定1名联络人,于6月5日前报送名单,并分别在7月10日、9月30日、12月1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包括2-3个典型案例,每个不超过1500字,可附图表、照片等)及《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成果统计表》(见附件)报送省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联系人:鲍淑丹,高志涛;联系方式:87050404,87050933


附件:1、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成果统计表(一)

2、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成果统计表(二)


浙江省民政厅

2024年5月28日



附件1



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

成果统计表(一)

(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填报)

                                                              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主要成果

数量

备注(如资金投入等)

1

面向社会组织的各类讲座、培训

场次数量



人员数量



2

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

获评总数



其中4A5A总数



3

品牌社会组织数量

省级



市级



区(县)级



4

社会组织领军人物数量

省级



市级



区(县)级



5

公益创投专项工作

项目数量



参与单位数量



6

公益节、嘉年华等本部门牵头举办的社会组织展示、推介活动

活动数量



参与单位数量



7

本部门组织的社会组织境内外学习考察

活动数量



参与单位数量



注:本表填报内容的时间范围为2022年1月至2024年6月30日、9月20日和11月30日,如相关成果系由部门筹款出资请将金额在备注栏中予以填报,由多部门联合举办的活动原则上由牵头出资单位填报。


附件2


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

成果统计表(二)

(社会组织填报)

                                                              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主要成果

数量

备注(如资金投入等)

1

形成行业(学科、领域等)发展研究报告(篇)



2

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项)



3

参与制定和修改法规、规划、政策、措施(件)



4

举办各类业务培训

场次



人次



5

举办招聘会、对接会等,协助吸纳就业

场次



人数



6

参与制定和修改各级各类标准(件)



7

举办业务讲座、研讨、论坛、座谈会等(场次)



8

举办交易、展览、博览、洽谈会等(场次)



9

帮助招商引资落地项目

项目数(个)



金额(万元)



10

组织国内外商务(学科、行业)考察(次)



11

以各种方式帮助和支持困境(弱势)群体(人数)



12

其他符合业务范围设定的各类服务(人数)



注:本表填报内容的时间范围为2022年1月至2024年6月30日、9月20日、11月30日,如相关成果系由社会组织筹款出资请将金额在备注栏中予以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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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广泛动员引导社会组织 开展助力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31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各全省性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引导各级各类社会组织更广泛参与优化营商环境、更紧密融入社会治理、更深度服务高质量发展、更高效助推三个“一号工程”和“三支队伍”建设,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社会组织助力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分层分类引导社会组织立足业务范围、发挥特长优势、提升服务能效、扩大社会影响,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再立新功再创辉煌。

二、重点任务

(一)引导社会组织加强党建工作,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持续加强党建引领,始终将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摆在首位,把讲政治的要求全面有效贯彻到社会组织发展全过程。巩固扩展主题教育成果,引导从业人员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社会组织党纪学习教育,贯彻落实《浙江省两新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试行)》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引(试行)》,健全完善党组织参与“三重一大”决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纵深推进清廉建设,推动《浙江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评价指标(试行)》贯彻应用,不断夯实制度保障,提升自身管理效能,打造清廉建设标杆。持续征集清廉社会组织建设范例,浓厚清廉社会组织建设氛围。

(二)引导社会组织助力三个“一号工程”,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聚焦数字经济创新提质,引导社会组织深度参与产业升级、科技创新、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发展,组织或协助开展科研攻关,提供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要素支撑,助力新兴产业加快集聚,打造优势产业集群。聚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引导社会组织搭建企业政策咨询平台,系统梳理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链接各类资源,帮助会员企业获取信息、掌握政策、吃透政策、用好政策,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涉企服务和收费行为。聚焦地瓜经济提升能级,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建机制、搭平台、优服务等作用,进一步构建内外资源联合矩阵,拓宽国内国外两个市场,支持头部企业高水平开展产业链全球合作,促进共同发展。

(三)引导社会组织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夯实发展基础。助力高素质专业队伍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常态培训机制,开发基层一线挂职锻炼、蹲点服务岗位,提升社会组织专业队伍素质。助力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和企业家队伍建设。引导社会组织构建行业人才支撑和储备体系,优化行业人才结构,为行业产业稳定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支持,组织开展企业家引领示范活动。助力高素质劳动者队伍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强化与高职院校合作,探索构建政企社校四方合作机制,拓展和畅通企业急需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高素养劳动者队伍的培养发展渠道和路径,加强技能人才培育,完善技能创富机制,打造技能竞赛品牌,营造崇尚技能氛围。

(四)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推动共同富裕。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集聚更多优质资源,关注山区26县和海岛6县。教育类、医疗保健类、社工社区类社会组织要根据社会需求和市场规律,聚焦专长领域,实现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要聚力构建企业帮扶和产业发展的联结机制,结合乡村特色和实际,引导资本有序下乡、开展产业合作,构建新农业产业体系。社会服务机构要通过培训、引进、交流等形式,培养一批项目意识强、专业水平高、热心乡村振兴事业的社会组织领军人才,更好提升乡村振兴科学化、专业化水平。基金会要支持美丽乡村建设,通过资金捐助、项目开发、技术支持等方式,助力乡村振兴。

(五)引导社会组织拓展民生服务,推进共建共治共享。激发社区社会组织活力,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公共事务、协商民主、乡村服务,打造“多元参与协商共治”的社会治理模式,培育孵化一批基层社会治理品牌。鼓励基层建立枢纽型、联合型、支持型社会组织,更多关注“一老一小”和“一残一弱”等困难群体,提升对困难群体救助帮扶、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能力,提高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引导社会组织开展产业就业扶持、就学就医救助等针对性帮扶。依托线上线下载体,重点挖掘本地区、本领域特色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岗位信息,收集发布行业就业信息,主动提供就业对接服务。引导环保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全面节约战略,开展生态环保公益活动,推动社会公众养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功能作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议事日程,强化统筹协调,结合各地实际和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社会组织特点,精心部署实施。要积极争取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党建工作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和配合,进一步凝聚各部门工作合力,共同引导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围绕中心大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积极参与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狠抓工作落实。专项行动持续到今年年底。各地要及时了解掌握社会组织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加强政策业务指导,切实履行职责,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收到成效。要通过工作交流、典型宣传、成果展示、通报表扬等多种方式,激励社会组织干事创业热情,营造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助力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加强总结报送。各地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积极挖掘、总结、提炼先进典型、进展成效、工作经验、问题困难和意见建议等,及时向省厅报送。请各设区市民政局确定1名联络人,于6月5日前报送名单,并分别在7月10日、9月30日、12月1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包括2-3个典型案例,每个不超过1500字,可附图表、照片等)及《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成果统计表》(见附件)报送省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联系人:鲍淑丹,高志涛;联系方式:87050404,87050933


附件:1、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成果统计表(一)

2、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成果统计表(二)


浙江省民政厅

2024年5月28日



附件1



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

成果统计表(一)

(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填报)

                                                              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主要成果

数量

备注(如资金投入等)

1

面向社会组织的各类讲座、培训

场次数量



人员数量



2

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

获评总数



其中4A5A总数



3

品牌社会组织数量

省级



市级



区(县)级



4

社会组织领军人物数量

省级



市级



区(县)级



5

公益创投专项工作

项目数量



参与单位数量



6

公益节、嘉年华等本部门牵头举办的社会组织展示、推介活动

活动数量



参与单位数量



7

本部门组织的社会组织境内外学习考察

活动数量



参与单位数量



注:本表填报内容的时间范围为2022年1月至2024年6月30日、9月20日和11月30日,如相关成果系由部门筹款出资请将金额在备注栏中予以填报,由多部门联合举办的活动原则上由牵头出资单位填报。


附件2


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

成果统计表(二)

(社会组织填报)

                                                              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主要成果

数量

备注(如资金投入等)

1

形成行业(学科、领域等)发展研究报告(篇)



2

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项)



3

参与制定和修改法规、规划、政策、措施(件)



4

举办各类业务培训

场次



人次



5

举办招聘会、对接会等,协助吸纳就业

场次



人数



6

参与制定和修改各级各类标准(件)



7

举办业务讲座、研讨、论坛、座谈会等(场次)



8

举办交易、展览、博览、洽谈会等(场次)



9

帮助招商引资落地项目

项目数(个)



金额(万元)



10

组织国内外商务(学科、行业)考察(次)



11

以各种方式帮助和支持困境(弱势)群体(人数)



12

其他符合业务范围设定的各类服务(人数)



注:本表填报内容的时间范围为2022年1月至2024年6月30日、9月20日、11月30日,如相关成果系由社会组织筹款出资请将金额在备注栏中予以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