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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锻造社会组织“廉”实力擦亮基层治理“阳光”底色

发布日期:2024-12-31 09:2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社会组织管理局


今年以来,海盐县将清廉队伍建设、清廉制度健全、清廉监督提升、清廉文化浸润等融入清廉社会组织创建的全过程,实现以点串线、由线带面,让社会组织在阳光下运行,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治理生态。

一、全方位打造“廉队伍”,树立阳光形象。一是上“廉政课”。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书记带头以《学习党纪处分条例  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为题讲授专题廉政党课,各社会组织党支部通过党员大会定期开展“十分钟廉课堂”,提升社会组织党员廉洁自律意识。二是把“廉审核”。严格执行《海盐县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试行)》,规范负责人人选任职资格审查,今年以来已完成14名新任负责人任前审查工作,把牢社会组织“关键少数”政治关。三是签“廉洁书”。举办“盐益优才”全县社会组织负责人能力提升培训班,455名负责人参会,通过组织学习社会组织领域警示教育案例、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签署《清廉社会组织承诺书》,持续筑牢廉洁自律“防火墙”。

二、长效化健全“廉制度”,推动阳光运行。一是落实各项制度机制。出台《海盐县清廉社会组织建设评价指标(试行)》《关于深入开展“阳光慈善”工程的实施意见》《2024年全县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制度,全力打造清廉社会组织建设高地。梳理了中央、省、市、县四级有关社会组织的30个文件政策印发成册,下发给全县455家社会组织。二是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指导督促社会组织将党建、清廉“双入章”,目前入章率达95%。建立健全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相关制度。指导11家社会组织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管理、费用报销、大额资金使用等。三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对各社会组织关于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进行再梳理、再细化、再完善,督促阳光管理,要求社会组织及时通过平台网站、公众号等定期公开活动开展以及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督促、检查各慈善组织通过“慈善中国”“浙里有善”平台按期公布各项信息。

三、常态化提升“廉监督”,守牢阳光防线。一是持续开展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围绕抽逃开办资金、私设账外资金、违规关联交易、违规牟利等情形,联合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对16家社会服务机构开展联合检查。二是持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专项整治。对39家行业协会商会的会费收取、年度收支、行业自律、会员覆盖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实地走访检查12家,引导协会、商会加强自律。三是持续强化日常监管。联合46家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对主管和归口管理的社会组织举办评比表彰等活动予以把关。常态化开展打非行动,出台举报奖励政策。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今年以来有序清理5家。强化年检、“双随机”抽查等监管手段。

四、多元化浸润“廉文化”,营造阳光氛围。一是以红色文化为底色。组织30名社会组织党员赴安吉县新丰镇老石坎村浙北第一党支部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活动,在革命先辈的家国情怀中叩问入党初心,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二是以清廉文化为特色。组织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参观海盐县秦山街道北团村的盐文化清廉展示馆,在廉馆、盐馆、红馆和体验馆中感知廉之本源,廉之底色,廉之初心。三是以阵地文化为本色。打造了县、镇(街道)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10个清廉文化阵地,持续挖掘清廉因子,深入传播清廉文化。同时打造流动“廉”阵地,社区社会组织通过快板、舞蹈、小品等形式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宣传覆盖人数达到5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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