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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富阳区实施“社会助医 防贫共富”工程 树立助医共富新典范

发布日期:2024-12-03 11:4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杭州市富阳区民政局

杭州市富阳区创新实施“社会助医 防贫共富”工程,提供覆盖面更广、力度更大的困难群众医疗费用保障,推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高效协同,树立助医共富新典范。工程实施以来,已向2449户次困难家庭发放兜底救助资金651.27万元,困难人员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从82.5%上升至87.73%,该工程获2023年度浙江省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优秀案例。

一、明确机制规范,提升助医工作效率

一是组建工作专班。印发《关于明确“社会助医 防贫共富”工作专班成员及职责的通知》,建立由区领导任组长、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及成员的工作专班。二是制定实施方案。制定《“社会助医 防贫共富”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工程保障对象、医疗费用合理范围、救助标准3项基本政策以及完善资金长效机制、探索社会助医实施标准、构建联审联批助医制度等5大主要措施。三是建立联动机制。出台《多部门梯次减负合作备忘录》,建立民政、医保、残联等11个部门联动机制,涵盖困难残疾人临时救助等29项助医减负事项。截至目前,已为233户次家庭开展梯次减负工作,累计核减金额36.8万元。

二、落实减负措施,加大助医保障力度

一是扩大覆盖群体。建立分层分类的助医保障体系,在传统特困、低保、低保边缘户三类持证救助家庭基础上,首次将年收入低于10万元且存款、房产、车辆等资产不超过限制性条件的因病致困对象纳入预警监测范围。二是降低救助标准。降低四类人员救助标准,提升保障力度,特困、低保、低保边缘户家庭起付线标准分别降至现行0元、15108元、29880元,并设置因病致困对象现行起付线标准74899元,对超出部分的医疗费用给予全额兜底救助。降标以来,年度兜底救助对象由2023年的56人次增加到2449户次,兜底救助金额由80.39万元提高到651.27万元。三是简化助医流程。持证救助家庭实行“免申请”模式,因病致困对象实行“依申请”模式,除补录医嘱外购药品金额、审核省外就医合理医疗费用外,救助过程中困难群众无需提交任何医疗费用材料及身份证明材料,相关数据均由工程应用平台主动获取。

三、拓展多元路径,扩大助医社会成效

一是设立专项基金。区民政局与区慈善联合总会紧密联动,设立社会助医“富医慈”专项基金,整合“人大代表共富基金”、“暖心无忧”医保防贫共富基金,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的有效衔接。二是培育慈善文化。秉持扶危济困的慈善宗旨,将“中华慈善日”、“慈善一日捐”活动日确定为“社会助医 防贫共富”倡议日,鼓励医疗类企事业单位进行捐赠、反哺社会。自基金设立以来,人大代表和爱心企业家累计捐赠资金超460万元。三是开展项目监督。由区民政局、镇(街)、村(社)共同认定和更新持证对象身份信息,并联动医保部门协同审核因病致困类对象兜底救助信息。同时成立“人大监督组”,负责工程监督工作,推动解决跨部门协作、工程进度等问题,确保兜底救助资金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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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富阳区实施“社会助医 防贫共富”工程 树立助医共富新典范
发布时间:2024-12-03

杭州市富阳区创新实施“社会助医 防贫共富”工程,提供覆盖面更广、力度更大的困难群众医疗费用保障,推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高效协同,树立助医共富新典范。工程实施以来,已向2449户次困难家庭发放兜底救助资金651.27万元,困难人员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从82.5%上升至87.73%,该工程获2023年度浙江省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优秀案例。

一、明确机制规范,提升助医工作效率

一是组建工作专班。印发《关于明确“社会助医 防贫共富”工作专班成员及职责的通知》,建立由区领导任组长、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及成员的工作专班。二是制定实施方案。制定《“社会助医 防贫共富”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工程保障对象、医疗费用合理范围、救助标准3项基本政策以及完善资金长效机制、探索社会助医实施标准、构建联审联批助医制度等5大主要措施。三是建立联动机制。出台《多部门梯次减负合作备忘录》,建立民政、医保、残联等11个部门联动机制,涵盖困难残疾人临时救助等29项助医减负事项。截至目前,已为233户次家庭开展梯次减负工作,累计核减金额36.8万元。

二、落实减负措施,加大助医保障力度

一是扩大覆盖群体。建立分层分类的助医保障体系,在传统特困、低保、低保边缘户三类持证救助家庭基础上,首次将年收入低于10万元且存款、房产、车辆等资产不超过限制性条件的因病致困对象纳入预警监测范围。二是降低救助标准。降低四类人员救助标准,提升保障力度,特困、低保、低保边缘户家庭起付线标准分别降至现行0元、15108元、29880元,并设置因病致困对象现行起付线标准74899元,对超出部分的医疗费用给予全额兜底救助。降标以来,年度兜底救助对象由2023年的56人次增加到2449户次,兜底救助金额由80.39万元提高到651.27万元。三是简化助医流程。持证救助家庭实行“免申请”模式,因病致困对象实行“依申请”模式,除补录医嘱外购药品金额、审核省外就医合理医疗费用外,救助过程中困难群众无需提交任何医疗费用材料及身份证明材料,相关数据均由工程应用平台主动获取。

三、拓展多元路径,扩大助医社会成效

一是设立专项基金。区民政局与区慈善联合总会紧密联动,设立社会助医“富医慈”专项基金,整合“人大代表共富基金”、“暖心无忧”医保防贫共富基金,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的有效衔接。二是培育慈善文化。秉持扶危济困的慈善宗旨,将“中华慈善日”、“慈善一日捐”活动日确定为“社会助医 防贫共富”倡议日,鼓励医疗类企事业单位进行捐赠、反哺社会。自基金设立以来,人大代表和爱心企业家累计捐赠资金超460万元。三是开展项目监督。由区民政局、镇(街)、村(社)共同认定和更新持证对象身份信息,并联动医保部门协同审核因病致困类对象兜底救助信息。同时成立“人大监督组”,负责工程监督工作,推动解决跨部门协作、工程进度等问题,确保兜底救助资金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