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4月,丽水市委、市政府发布《丽水市推进山区公共服务跨山统筹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以来,松阳县承担了“乡村康养联合体”的改革试点任务。该县以新时代“千万工程”为总牵引,“三治一提升”行动、美丽大花园品质提升专项行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融合推进,积极探索以农村养老康居工程为抓手,“医养中心、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村老年公寓”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体推进,构建“政府、村(社)、社会组织、个人”四方协同的“家门口幸福养老”新模式,使辖区内老人不离乡、不离家、不离亲,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均衡共享的康养服务。
一是以“农村养老康居工程”为抓手,创新“千万工程”场景下“乡村康养联合体”建设模式。近年来,松阳县持续推动“千万工程”再深化再提升,打造具有松阳特色的“和美村居”新图景。该县创新性地将“三治一提升”行动、美丽大花园品质提升专项行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按照“试点先行探索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原则,开展农村养老康居工程试点建设。通过整合利用闲置的国有或村集体存量资源,采取新建、改建、扩容、转型、提升等方式,建设以“老年公寓+”为核心的农村养老服务综合体,让老有“所居”变老有“康居”,为打造新时代“千万工程”升级版提供松阳创新样板。
二是以“农村养老服务体系重塑”为载体,创新“共同富裕”背景下“乡村康养联合体”服务体系。养老服务涉及千家万户,关乎民生、连着民心,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能够让老年人过上有品质有尊严的生活。今年以来,松阳县围绕农村养老服务体系“资源统筹、转型升级”,以“医养中心+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村老年公寓”为主体,构建“政府+村(社)+社会组织+个人”四方协同的“乡村康养联合体”服务体系。所谓“四方协同”,即政府兜底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统筹整合,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运营服务,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居家养老照料中心提供基础养老服务,村(社)自治管理,老年人以闲置房产(宅基地)置换养老服务权益等,共同构建居家养老“同心圆”。
一直以来,松阳县不断迭代山区养老服务运营模式,其中,将古市医院住院楼7楼改建为医养中心便是重要举措之一。该中心经过适老化改造,由专业运营团队管理,是一家公建民营性质的养老院。设有50张床位,包括双人间、三人间和四人间,房间内配备空调、电视、家具、独立卫生间及实时呼叫系统,确保长者的安全与舒适。可为失能、术后康复、长期卧床等长者提供全面照护。该案例入选国家卫健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理论研究课题与最佳实践案例、丽水卫生健康2021年度“十大有影响力事件提名名单”。
该县探索创新的“政府+村(社)+社会组织+个人”四方协同的“乡村康养联合体”服务体系,重塑了农村养老服务体系,让乡村老人老有“所养”为老有“颐养”。
三是以“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为导向,创新“公共服务一体化”目标下“乡村康养联合体”运营机制。建设“乡村康养联合体”,目前仅靠政府力量难以满足乡村老人的康养需求。松阳县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养老服务业,破解养老难题、改善民生,让该县养老服务从“政府兜底保障”迈向“社会多元供给”新局面,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元供给格局。
松阳县积极构建乡村两级居家养老服务第三方一体化运营体系。针对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长效运营难、服务能力弱、管理水平低等问题,在自愿基础上,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将乡、村居家养老照料中心打包委托第三方专业化运营。探索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居家养老服务第三方一体化运营管理机制,推进乡镇、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全覆盖。目前,全县19家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90家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已全部委托第三方专业团队运营,有效提升了乡、村两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管理服务水平。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养老服务的同时,确保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规范行业发展同样重要。目前该县已先后制定出台《松阳县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评估与补贴实施细则》《松阳县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行评估和补贴工作指引》《松阳县居家养老服务资金补助政策》等方案,采取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公众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综合监管,确保“乡村康养联合体”长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