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风险,杭州市富阳区民政局认真贯彻“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工作方针,在“放管服”上下功夫,探索出一条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新路径,高质量推进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形成风清气正的社会组织发展氛围。
一、“放”出活力,引导自发向“廉”
(一)做好品牌创建“开拓者”。区民政局建立“清朗富春 红社廉心”综合性品牌,以《浙江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评价指标》为指引,示范推进社会组织清廉建设,分领域创建杭州市清廉社会组织示范点6个,培育杭州市以上社会组织领军人物11名,其中狼群救援、正步公益等12家单位获评市级以上品牌社会组织,“洁美夕阳,澡出幸福”特殊老年人公益助浴等8个项目被认定为杭州市品牌公益服务项目。
(二)做好内控机制“自检者”。针对治理架构、财务管理、商业行为等环节,社会组织主动自查风险,因地制宜深化内控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完善长效治理体系。今年以来,探索出一批有效办法,如出台《清朗·富春商会制度建设汇编》,健全引导企业会员诚信廉洁、守法经营“两个健康”帮教机制;构建“特色廉教体系”,为打造高水平社会组织队伍提供精准指导。
(三)做好社会事务“参与者”。社会组织利用自身优势,参与党和国家决策部署、中心任务以及本区核心工作,36名社会组织专职人员当选党代表、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如富春商会“以商引商”,协助完成金桥股份富阳金汇之城商业综合体、宵井村冰淇淋共富乐园等项目招引落地,组织青年企业家宣传、推广拔山茶产业,助力乡村振兴;滴水公益在对口协作工作中积极作为,3次开展“西部助学”活动,累计为17所学校,近万名孩子带去了温暖和关爱。
二、“管”出规范,聚焦监督促“廉”
(一)强化全覆盖政治监督。富阳区将清廉建设纳入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统一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出台《富阳区清廉社会组织创建实施方案》,强化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党组织负责人的政治审查,全面推动社会组织管理层人员和党组织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实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双融合。充分发挥登记管理部门政治机关作用,把清廉建设融入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等级评估等环节,推进党的组织和清廉建设双覆盖。
(二)强化全流程日常监督。专班成员单位建立社会组织登记联合审查机制,严把登记“准入关”;运用社会组织年检和“双随机”抽查制度严把“检查关”,重点检查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财务和人事管理、按章开展活动等内容;强化年度考核结果运用,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对违规行为依法严把“处置关”。截至目前,已对16家僵尸型社会组织采取行政撤销处罚,对45家社会组织开展实地检查,所有相关信息在“信用杭州”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全方位专项监督。针对社会组织非营利监管难点,区民政局联合业务主管单位、审计机构、法务代表等开展集中专项审计督导行动,通过召开协调会、分组实地走访、个别人员约谈等方式对抽查组织进行全面体检,重点审查违规挪用资金、侵占资产、虚假列支等问题。自行动开展以来,已发现11类15项具体问题,向45家组织下达书面问题整改交办单,收回违规资金近1200万元,完成问题整改74个。
三、“服”出发展,提供资源添“廉”
(一)搭建清廉阵地平台。全力打造区级党群服务中心和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两心合一”工程,辐射带动各乡镇街道实现镇街级党群服务中心融合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全覆盖,为社会组织提供党建服务、阵地保障、孵化培育等资源。将清廉元素融入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党建工作指导中心、培育孵化示范基地等。各社会组织依托阵地打造的“清廉书吧”“廉洁文化长廊”全面开花,构筑“知廉守廉、崇廉尚廉”的文化生态。
(二)搭建清廉铸能平台。针对社会组织发展不平衡,风险意识不足等问题,区民政局广泛征集培训内容、制定培训计划、丰富培训形式,邀请专家学者、党校老师、纪检干部授课,在意识形态、组织管理、财务管理学习的基础上,增设清廉教育、互联网筹融资、数字化公益、社会创新理念等内容,以满足不同类型社会组织在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今年以来,开展涉及社会组织法律合规化等各类培训3场、富春公益沙龙3场、实地参访2场,惠及900余家社会组织。
(三)搭建清廉资金平台。梳理相关业务主管单位职能,联合财政部门将社会组织承接服务内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清单,统筹安排政府资金预算。印发《富阳区慈善事业优待激励实施意见》,对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公益项目给予财力、物力支持。连续9年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投入1140余万元,资助项目189个,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群众提供高质量、有针对性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