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开展第三批“浙江省千年古镇(古村落)地名文化遗产”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民区〔2024〕59号)精神,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等四部门联合开展了地名文化遗产认定工作,现将第三批“浙江省千年古镇(古村落)地名文化遗产”认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11日。在公示期限内,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向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反映。
联系人:张 琪(电话:0571—87613670)
附件:第三批“浙江省千年古镇(古村落)地名文化遗产”认定名单。
浙江省民政厅
2024年11月5日
附件
第三批“浙江省千年古镇(古村落)
地名文化遗产”认定名单
一、第三批“浙江省千年古镇地名文化遗产”(10个)
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
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
乐清市乐成街道
平湖市当湖街道
嵊州市崇仁镇
衢州市衢江区莲花镇
常山县招贤镇
龙游县湖镇镇
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
庆元县松源街道
二、第三批“浙江省千年古村落地名文化遗产”(11个)
淳安县临岐镇仰韩村
淳安县富文乡漠川村
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公棠村
象山县石浦镇东门渔村
泰顺县南浦溪镇库村村
长兴县小浦镇合溪村
嵊州市金庭镇华堂村
开化县长虹乡北源村
龙游县湖镇镇希唐村
三门县珠岙镇吴岙村
龙泉市小梅镇黄南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