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浙江省婚姻登记电子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1
为规范婚姻登记电子档案管理工作,推进婚姻登记电子档案数据资源共享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婚姻登记条例》《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办法》《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工作实际,我厅联合省档案局起草了《浙江省婚姻登记电子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10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省民政厅。
联系人及电话:施晓琼0571-87050927;鲁虹0571-87059730。
电子邮箱:shsw.mzt@zj.gov.cn。
附件:浙江省婚姻登记电子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wps
浙江省民政厅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