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打造清廉建设高地的要求,根据《关于推进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浙委办发〔2022〕53号)和全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推进会要求,嵊州市“以督促建”推进清廉社会组织建设。
一是坚持顶层设计,筑牢清廉底线。4月,成立市清廉社会组织建设专班,印发《全市行业协会商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关于推进嵊州市清廉社会组织建设(2023-2025)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今年及十四五期间的主要工作任务。召开全市清廉社会组织创建暨行业协会商会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明确以“强党建、抓规范、促廉洁”为主线,积极推进清廉社会组织建设。
二是突出齐抓共管,强化震慑作用。4月至5月,经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监督指导,各行业协会商会完成自查,上报问题清单。完成自查自纠73家,自查发现问题3个,包括未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市管领导担任行业协会会长和法人职务。5月至6月,市民政局联合市纪委以及纪检组走访行业协会商会10家,发现问题包括票据不规范、税务申报不规范、存在营利行为等。专班于6月19日发布《关于行业协会商会实地抽查结果的通报》,并于7月7日召开全市行业协会商会专项整治暨财务管理培训会议。7月,联合市纪委、审计局对15家行业协会商会进行实地抽查、专项审计,并发布了抽查结果通报,要求相关社会组织限期整改。9月,市民政局与纪委、审计局成立专项督查组,开展明查暗访,重点针对“三违”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摸清社会组织的廉洁底数,编制正风肃纪明察暗访记录表。
三是聚焦风险防控,加强廉政建设。市民政局督促社会组织以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对存在问题进行查漏补缺,认真加以整改。加强全过程把握社会组织开展活动、实施项目进程,将清廉建设融入社会组织培育和监管全过程,培育出一批示范性清廉社会组织。同时,制定《嵊州市清廉社会组织建设评价指标(试行)》。市专班根据指标择优选取2家社会组织,计划将其培育为省第一批示范型清廉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