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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四强化”助推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发放

发布日期:2023-07-24 16:2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苍南县民政局

为全面精准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进一步提升苍南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管理服务水平。今年以来,苍南县民政局通过“四强化”举措,扎实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发放。

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发放流程。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6〕3号)和《浙江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民福〔2021〕191号)等规定,出台《苍南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苍民〔2021〕13号)文件,优化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程序。

强化多方联动,凝聚工作合力。“线上”依托省大救助信息系统,充分利用预警信息,督促乡镇开展核查。“线下”建立信息共享长效管理机制,每月初积极与残联、公安、卫健、人社、司法(检察院)、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沟通,实行数据共享,通过“上下”合力,防止“漏补”“错补”“重复保”,确保“应补尽补”。同时,实行残疾人“两项补贴”全网通办,有效解决残疾人异地申领补贴面临的“多地跑”“折返跑”等难点堵点问题。

强化资金管理,确保及时发放。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将残疾人“两项补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优先保障,封闭运行、阳光操作。从2022年10月1日起,苍南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265.8元/人/月提高至310.5元/人/月。为保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苍南县按照要求通过温州市“一键达”监管发放系统按时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打到残疾人本人账户中,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强化政策宣传,开展优质服务。一是县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联合县96345民生热线,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对未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对象开展政策宣传达70多次。二是印制残疾人享受两项补贴政策告知书2万份,结合“幸福码”延伸服务,探访关爱,确保“一户一册”发放到位、宣传到位、解释到位,及时了解、掌握残疾人需求信息。三是通过县、乡镇、村助联体三级联动机制,发动志愿者、社区服务人员和社会组织,主动开展集代办、救助、服务于一体的关爱帮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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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四强化”助推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发放
发布时间:2023-07-24

为全面精准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进一步提升苍南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管理服务水平。今年以来,苍南县民政局通过“四强化”举措,扎实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发放。

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发放流程。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6〕3号)和《浙江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民福〔2021〕191号)等规定,出台《苍南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苍民〔2021〕13号)文件,优化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程序。

强化多方联动,凝聚工作合力。“线上”依托省大救助信息系统,充分利用预警信息,督促乡镇开展核查。“线下”建立信息共享长效管理机制,每月初积极与残联、公安、卫健、人社、司法(检察院)、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沟通,实行数据共享,通过“上下”合力,防止“漏补”“错补”“重复保”,确保“应补尽补”。同时,实行残疾人“两项补贴”全网通办,有效解决残疾人异地申领补贴面临的“多地跑”“折返跑”等难点堵点问题。

强化资金管理,确保及时发放。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将残疾人“两项补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优先保障,封闭运行、阳光操作。从2022年10月1日起,苍南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265.8元/人/月提高至310.5元/人/月。为保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苍南县按照要求通过温州市“一键达”监管发放系统按时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打到残疾人本人账户中,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强化政策宣传,开展优质服务。一是县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联合县96345民生热线,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对未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对象开展政策宣传达70多次。二是印制残疾人享受两项补贴政策告知书2万份,结合“幸福码”延伸服务,探访关爱,确保“一户一册”发放到位、宣传到位、解释到位,及时了解、掌握残疾人需求信息。三是通过县、乡镇、村助联体三级联动机制,发动志愿者、社区服务人员和社会组织,主动开展集代办、救助、服务于一体的关爱帮扶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