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省委“新春第一会”等有关会议精神,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紧紧围绕省委推进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推进三个“一号工程”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全面推进全省行业协会商会专项整治工作。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工作专班,讲3方面意见。
一、深刻认识行业协会商会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专项整治,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完善分配制度”“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等要求,对社会组织规范发展作出一系列部署。社会组织是党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的坚实纽带,行业协会商会是社会组织中思维活跃、能力较强、活动较多、备受关注的一支重要力量。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的决策部署,从全局出发,深刻认识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专项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3月15日,省委易炼红书记到省民政厅调研时指出,社会组织的作用潜力很大,关键是怎么去把它组织好、动员好,要持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治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去年9月省委召开清廉浙江建设推进会,把清廉社会组织作为清廉浙江建设的重要单元高位部署、强力推进。省两办印发了《关于推进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省纪委将行业协会商会专项整治列入今年工作重点。省政府王文序副省长审阅了专项整治方案,并专门作出批示强调:开展专项整治是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运行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请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归口管理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强化协同配合,省民政厅要发挥牵头作用,协调相关单位高质高效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集中精力、攻坚克难,深入剖析和解决一批深层次、多发性、顽固性的问题,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商会,把行业协会商会打造成为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和三个“一号工程”的排头兵。
(三)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专项整治,是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按照中央有关要求,2016年—2018年,我省分三批完成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五分离五规范”的脱钩任务。2020年7月以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我省常态化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治理已取得初步成效,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进入了新的时期。要以开展专项整治为契机,巩固拓展脱钩改革成果,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控制度,规范自身运行,更好地促进行业协会商会高质量发展。
二、准确把握行业协会商会专项整治工作的原则要求
(一)突出政治建设,进一步巩固拓展党的执政基础。强化党建引领、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是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的首要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理顺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要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牢固树立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的理念,推动将党组织内嵌到行业协会商会治理结构之中,把党的领导融入行业协会商会治理各个环节。建立健全党组织参与行业协会商会重大问题决策等制度程序安排,推行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教育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广大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转化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有效武器。
(二)突出公益属性,进一步聚焦落实非营利原则。非营利性、公益性是社会组织的基本属性。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行业、服务群众是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责使命。社会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既是法规政策的明确要求,也写入了每一个行业协会商会的章程。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督促行业协会商会始终不忘初心使命,牢记全体会员的信任嘱托,正确认识处理好行业发展和自身发展的关系。要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强化非营利性和公益性原则,坚决守牢不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不滥用优势地位敛财的底线红线。行业协会商会要将自身发展建立在促进企业发展、行业繁荣、会员增长的基础上,以优质服务求生存、求发展、求成长。
(三)突出安全发展,进一步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近年来,国家和省级层面查处通报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为数不少,主要集中在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涉企收费、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利用行政委托事项搭车收费、超出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等。有少数行业协会商会成立时就动机不纯,运行中招摇撞骗、圈钱敛财,给企业和群众造成了经济损失;更有个别行业协会商会违规通过网络发声干扰国家大政方针。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教育,杜绝行业协会商会政治立场不稳、意识形态混乱的政治风险;防范行业协会商会漠视规定、圈钱敛财、擅自活动、违规收费的风险;化解行业协会商会名存实亡不注销、浪费行政资源等风险;消除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的廉政风险;减少专兼职人员设租寻租、谋取不当利益的贪腐风险;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勤廉并重、守好底线。
(四)突出提质增效,进一步引导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发挥。要始终关注并正确处理好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保护合法合规组织的关系。对行业协会商会无视政策规定、漠视企业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打击;对行业协会商会由于政策掌握不准确或者人员变动造成的轻微过失等,要审慎包容;对运行规范、会员拥护、作用发挥显著的行业协会商会,要给予褒奖;对行业协会商会提出的实际困难和合理诉求,要深入调研,及时帮助支持。开展专项整治的目的是为了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更好地发挥服务企业、链接会员、对接市场的作用。
(五)突出长效监管,进一步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合力。要正确处理好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党建工作机构之间的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协同推进改革深化。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登记入口把关,严格业务范围相同相似的行业协会商会登记审核,持续优化结构布局,减轻市场主体多头缴费负担。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职责,探索从登记源头明确行业管理部门指导监管职责。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不断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探索推进数字化监管,对违规行为进行风险提示和监管预警。加强政策宣贯和教育培训,引导行业协会商会提升自律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持续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政策支持和帮扶力度,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
三、稳妥有序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专项整治工作
(一)把握时间步骤,确保如期完成。专项整治分为部署发动、自查自纠、实地抽查、督导整改、汇总总结等5个阶段,时间将持续到年底,每个阶段都有相应的时间期限和工作内容。从现在起到6月底进入自查自纠阶段,各部门要组织指导所属协会商会开展自查自纠,如实报送相关情况;7月到9月底是实地抽查阶段,检查组将按照范围和比例要求,通过召开座谈会、访谈约谈、查看原始凭证资料等方式进行上门检查;在督导整改阶段,各部门要指导所属行业协会商会针对自查自纠和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整改举措,限期完成整改。整改要立整立改,贯穿专项整治的全过程。年底前,省专班进行总结汇报。希望大家认真把握各阶段的内容和要求,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
(二)把握整治重点,确保有序推进。专项整治有四个方面重点内容。一是会费标准及财务管理制度情况,要检查纠正会费标准确定程序不规范、会费档次明显过多、财务管理制度缺失或者执行不到位等行为。二是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要检查纠正违规套取项目资金、未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等行为。三是领导干部兼职和取酬情况,要检查纠正领导干部兼职未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或备案、批准和实际任职不一致、换届未重新报批、未经批准担任法定代表人、违规领取相关费用等行为。四是重点领域活动情况,要检查纠正行业协会商会未经民主决策程序、未经批准或不按批准要求主办“一讲两坛三会”、评比达标表彰、涉外活动和业务培训等行为。对投诉举报反映集中的问题、搭车收取费用、违规转嫁费用、擅自发布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等行为也要查处。通过专项整治,强化行业协会商会内部治理和业务活动的合规性。
(三)把握工作标准,确保预期成效。专项整治要把握好工作标准,不要擅自扩大检查范围和追溯时间。不要生搬硬套法条规定,要防止矫枉过正,更要防止有罪推定。在资金方面,对财政性资金的检查仅限于以各种项目形式委托的购买资金、补助资金等,不包括原来按脱钩要求界定为国有资产或暂按国有资产管理的资金,不对历年结余资金使用进行全面检查。在会费方面,要结合各行业协会商会的实际情况对标准和档次进行分析评判,不搞一刀切,但会费标准必须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为把握好这些工作标准,我们配发了政策汇编,供大家对照参阅。省纪委省监委和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专班还将开展工作督导,对违规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