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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区三项举措提升清廉社会组织建设

发布日期:2023-04-23 16:4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杭州市西湖区民政局

杭州市西湖区现有各类社会组织718家,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566家、社会团体147家、基金会5家,涉及业务主管和行业指导的政府部门及镇街共计40家。近年来,西湖区民政局始终把强化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和推动社会组织创新发展作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通过党建引领、规范管理、提升自建,积极打造清廉社会组织,形成风清气正的社会组织发展氛围,推动全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建设。

健全党建指导机制,夯实党对社会组织领导

一是在规范上细化,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将清廉建设融入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全过程,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范、权力监督约束和腐败行为惩戒警示等制度。坚持在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章程核准等工作中,同步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按照年检“党建未入章不予通过”要求,到2023年底全区社会组织党建入章率达到100%。

二是在制度上强化,为切实履行党建领导机关职责,在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协调下,明确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职责,理顺党建指导机关党建工作关系,确保全区社会组织始终坚定政治方向。

三是在落实上深化,将社会组织党建和清廉建设工作纳入党委书记述职内容,健全完善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机制,建有党组织的社会组织要设立纪检联络员,与监事长(监事)交叉任职,落实监督职责。对社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有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等与年检年报、项目申报、等级评估、品牌社会组织评选等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

健全登记管理机制,夯实规范化建设水平

一是着力做好年检年报。围绕办结率,完善联审服务,开展申报辅导,解决申报困难和问题。围绕参检率,通过电话催办、部门联办、属地合办等方式,组织全区社会组织按时参加年检,2022年全区社会组织年检率100%。围绕有效率,加强工作结合,强化内容审核,2022年共完成567家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年检合格率达到87.6%。

二是全力开展等级评估。明确参与性,多场合多形式鼓励社会组织参与评估,积极开展评估业务培训。明确规范性,着力解决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不完善、组织行为不规范、服务社会能力不强、社会公信力不高等问题,推动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规范有序。明确重要性,2022年度全区16家社会组织参与杭州市等级评估,杭州市西湖区钟子逸教育基金会等7家单位获评5A级等级、杭州市西湖区文新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等2家单位获评4A级等级,杭州市西湖区橄榄绿拥军艺术团等5家单位获评3A级等级;杭州钱江养老服务中心等社会组织获2023年省级财政支持社会组织提质增效奖,进一步提升了全区社会组织自建信心。

三是合力提升双重监管。合力压实社会组织业务(行业)主管单位和党建工作机构的主体责任,健全社会组织联合审核、任职准入、约谈提醒、从业禁止等制度。健全社会组织信用评价体系,加大社会组织透明度,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合力健全社会组织内部管理机制,坚持法人治理,理事会是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的主体,会长(理事长)为清廉建设第一责任人,健全规范化内控机制,提升社会服务能力、风险防控和安全管理水平;合力开展重点环节监督,深入查找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中的漏洞短板,推动以制度管人、管物、管钱、管事。规范社会组织开展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重点监管公职人员违规兼职、“一讲两坛三会”、涉企收费、评比达标表彰、财务支出管理等活动。

健全专项治理机制,夯实社会组织自建基础

一是做好公职人员兼职审批。坚决执行公职人员在社会组织兼职事前审批备案制度,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违规兼职、取酬情况整治。2022年,根据组织部、区人大、区政协提供名单,完成全区718家社会组织中“两代表一委员”的兼职情况核查,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二是大力开展非营利属性监管专项行动。推进公募基金会资金使用透明化、项目管理规范化,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有效提升清廉质效,2022年对全区50家医疗、养老类社会服务机构开展检查,按照15%比例开展抽查审计,进一步夯实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属性监管力度。

三是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整治“回头看”。持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工作,推动“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走深走实,规范行业自律,履行社会责任,守住法律底线,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稳定发展。

四是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加强与业务(行业)主管单位协同配合,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规范社会组织发展秩序。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查处非法社会组织“中国清洁行业协会”在该区相关活动情况,依法收缴相关非法资质证书,着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接下来,西湖区将以“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培育清廉社会组织示范点”为目标,通过开展清廉社会组织建设与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夯实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以“强党建、抓规范、促廉洁”为主线,推进清廉社会组织示范点建设,形成风清气正的社会组织发展氛围,引领全区社会组织向着更高质量、更可持续方向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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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区三项举措提升清廉社会组织建设
发布时间:2023-04-23

杭州市西湖区现有各类社会组织718家,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566家、社会团体147家、基金会5家,涉及业务主管和行业指导的政府部门及镇街共计40家。近年来,西湖区民政局始终把强化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和推动社会组织创新发展作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通过党建引领、规范管理、提升自建,积极打造清廉社会组织,形成风清气正的社会组织发展氛围,推动全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建设。

健全党建指导机制,夯实党对社会组织领导

一是在规范上细化,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将清廉建设融入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全过程,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范、权力监督约束和腐败行为惩戒警示等制度。坚持在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章程核准等工作中,同步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按照年检“党建未入章不予通过”要求,到2023年底全区社会组织党建入章率达到100%。

二是在制度上强化,为切实履行党建领导机关职责,在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协调下,明确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职责,理顺党建指导机关党建工作关系,确保全区社会组织始终坚定政治方向。

三是在落实上深化,将社会组织党建和清廉建设工作纳入党委书记述职内容,健全完善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机制,建有党组织的社会组织要设立纪检联络员,与监事长(监事)交叉任职,落实监督职责。对社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有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等与年检年报、项目申报、等级评估、品牌社会组织评选等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

健全登记管理机制,夯实规范化建设水平

一是着力做好年检年报。围绕办结率,完善联审服务,开展申报辅导,解决申报困难和问题。围绕参检率,通过电话催办、部门联办、属地合办等方式,组织全区社会组织按时参加年检,2022年全区社会组织年检率100%。围绕有效率,加强工作结合,强化内容审核,2022年共完成567家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年检合格率达到87.6%。

二是全力开展等级评估。明确参与性,多场合多形式鼓励社会组织参与评估,积极开展评估业务培训。明确规范性,着力解决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不完善、组织行为不规范、服务社会能力不强、社会公信力不高等问题,推动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规范有序。明确重要性,2022年度全区16家社会组织参与杭州市等级评估,杭州市西湖区钟子逸教育基金会等7家单位获评5A级等级、杭州市西湖区文新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等2家单位获评4A级等级,杭州市西湖区橄榄绿拥军艺术团等5家单位获评3A级等级;杭州钱江养老服务中心等社会组织获2023年省级财政支持社会组织提质增效奖,进一步提升了全区社会组织自建信心。

三是合力提升双重监管。合力压实社会组织业务(行业)主管单位和党建工作机构的主体责任,健全社会组织联合审核、任职准入、约谈提醒、从业禁止等制度。健全社会组织信用评价体系,加大社会组织透明度,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合力健全社会组织内部管理机制,坚持法人治理,理事会是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的主体,会长(理事长)为清廉建设第一责任人,健全规范化内控机制,提升社会服务能力、风险防控和安全管理水平;合力开展重点环节监督,深入查找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中的漏洞短板,推动以制度管人、管物、管钱、管事。规范社会组织开展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重点监管公职人员违规兼职、“一讲两坛三会”、涉企收费、评比达标表彰、财务支出管理等活动。

健全专项治理机制,夯实社会组织自建基础

一是做好公职人员兼职审批。坚决执行公职人员在社会组织兼职事前审批备案制度,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违规兼职、取酬情况整治。2022年,根据组织部、区人大、区政协提供名单,完成全区718家社会组织中“两代表一委员”的兼职情况核查,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二是大力开展非营利属性监管专项行动。推进公募基金会资金使用透明化、项目管理规范化,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有效提升清廉质效,2022年对全区50家医疗、养老类社会服务机构开展检查,按照15%比例开展抽查审计,进一步夯实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属性监管力度。

三是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整治“回头看”。持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工作,推动“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走深走实,规范行业自律,履行社会责任,守住法律底线,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稳定发展。

四是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加强与业务(行业)主管单位协同配合,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规范社会组织发展秩序。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查处非法社会组织“中国清洁行业协会”在该区相关活动情况,依法收缴相关非法资质证书,着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接下来,西湖区将以“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培育清廉社会组织示范点”为目标,通过开展清廉社会组织建设与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夯实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以“强党建、抓规范、促廉洁”为主线,推进清廉社会组织示范点建设,形成风清气正的社会组织发展氛围,引领全区社会组织向着更高质量、更可持续方向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