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民政厅关于招募新疆西藏社会工作对口帮扶项目执行机构的公告 |
|
为有效提升新疆、西藏对口帮扶地区的社会工作水平,我厅决定开展两期社会工作对口帮扶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1—2家项目执行机构,有意者可报名申请。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内容 项目一:举办新疆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专题研修班,研修学员为新疆阿克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民政部门、乡镇(街道)的分管领导和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的社工,约20人。 项目二:举办西藏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专题研修班,研修学员为西藏那曲市和青海海西州民政部门、乡镇(街道)的分管领导和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的社工,约35人。 研修内容为浙江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运营经验,包含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教学、团体督导和研讨、实地参访等内容。每期研修班时间为9天,含线上跟踪督导及报到离会时间。 项目一预算金额17万,项目二预算金额23万。项目经费用于研修期间研修学员在浙产生的食宿、交通、研习费用,不包含研修学员来浙和离浙的交通费用。项目执行地点在浙江省内。项目执行期限为2023年11月底。 二、申请条件 因项目性质为对口帮扶项目,执行机构必须为省内社会工作类社会组织,对浙江省社会工作和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有深入了解。此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运营,且站点运营效果良好; (二)近三年承接过民政部门组织的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相关培训项目,项目执行效果良好; (三)近三年承接过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督导评估工作。 三、工作安排 请有意向的机构于2023年10月16日前,将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报送至省民政厅社慈处。每个机构可以申报一个项目,也可以同时申报两个项目。项目申报书中涉及的资质、荣誉和承接过的项目均应提供佐证。项目执行方案要内容详细,测算精准。省民政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在省民政厅官网上公示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省民政厅与执行机构签订合同。 联 系 人:梁老师 咨询电话:0571—87053105
附件:1.
浙江省民政厅 2023年10月9日
|
打印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