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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46/2023-00117 主题分类 社会福利
发布单位 省民政厅 成文日期 2023-07-01
文  号 浙民提〔2023〕30号 主题词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湖2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10-30 09:3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董晓莲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湖29号建议《关于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联合体建设 提升我省健康老龄化水平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商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人力社保厅,现答复如下:

浙江是全国老龄化程度比较高的省份,2022年底,全省户籍老年人1266万,占户籍人口的24.79%;全省常住老年人132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20.2%。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将“浙里康养”列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标志性成果,连续15年将“养老服务”列为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养老服务总体呈现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主要指标位居全国前列,据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浙江养老服务列全国第4位(列京、津、渝之后),四次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近年来,浙江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高度重视老有所医工作,大力推进医养结合、康养联合体建设等工作,不断提升我省健康老龄化水平,经多方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集成改革实现养老资源整合

一是“浙里康养”多方协同推进取得实效。2022年省委省政府作出打造“浙里康养”金名片的重大决策部署,将“浙里康养”确定为今年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重点打造的十大标志性成果之一。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成立“浙里康养”工作专班并5次召开会议,迭代形成了“浙里康养”系统架构图2.0版、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出台33个文件,高规格召开全省老龄工作暨浙里康养推进会,16个省级部门协同推进。各地也同步成立工作专班,上下协同、加快推进,形成一批“一地创新、全省推广”优秀案例,五大体系齐头并进,取得一系列标志性成果。“浙里康养”获评2022年改革突破银奖。

二是养老服务数字化改革迭代省级。上线“浙里康养”1.0版,迭代升级为“1+5+5+N”的总体架构,建强1个“康养数据云”,从不同维度构建老年人精准画像;建设5大场景应用,从治理端、服务端分别展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标志性成果;优化5个流程环节,解耦重塑受理、评估、办理、支付和监管等五个政务公共服务流程环节,统一从“浙里办”“浙政钉”入口进行受理和办理,集成共享老年人能力评估、护理员等级评估、养老院星级评定;打造智慧养老院、邻里康养、家庭养老床位、健康服务、福利直达、云上老年大学等N个为老微服务。“浙里康养”应用评为2022年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最佳应用”。

三是“老有康养”优享工程有序推进。2023年开展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聚焦“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所得、病有良医、老有康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七大领域公共服务,大力推进公共服务普惠均等可及,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确定“老有康养”未来五年16项指标,开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改革、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深化改革、公办养老机构国企化改革、养老服务认证改革等四项改革,围绕“老有康养”各个领域,重点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行动、养老机构优化行动、居家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医养康养结合深化行动、中医药健康服务进社区行动、安宁疗护服务提升行动、养老机构食堂质量达标行动、养老护理员能力提升行动、老年教育先行等九大行动。

二、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一是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全面实施。研究制定《浙江省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在全省部署推进项目实施,明确项目资金纳入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管理;全省共提供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383万人次,落实经费988.12万元。全面实施城乡居民“三免三惠”健康行动,实行城乡参保居民同质同标健康体检制度,将原农民健康体检老年人每人次50元提高到每人次90元,2022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477.58万人。

二是老年医疗健康服务供给大幅增加。以健康浙江考核为抓手,推动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比例达到98%。全省建成以老年优势学科、优待服务、适老设施环境为特色的老年友善医疗机构1955家,建设比例达88.2% 。全省域推进安宁疗护工作,83个县(市、区)建有安宁疗护病房或病区,共有床位1768张,累计服务患者近万人次。

三是家庭医生签约覆盖持续扩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涵盖老年人等十类重点人群和一般人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辖区人群结构和不同健康需求,设计适宜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包,积极开展出诊、家庭病床、居家康复、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远程健康监测等特色服务,满足居家老年人多样化的健康需求。2022年全省共有家庭医生团队1.37万个,签约服务2676万人,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88.19%。

四是村级卫生服务均衡发展。实施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工程,“十四五”期间全省新改扩建村级卫生服务机构3000家。至2022年底,全省已完成建设项目1249个,各级财政共投入建设资金近4亿元,村级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率84.4%。针对山区海岛或人口较少等偏远地区,全省共设置农村巡回医疗点3063个,配备农村巡回医疗服务车471余辆。通过开展驻村医生、巡回医疗、流动医疗车等服务形式,实现乡村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五是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水平有效提升。积极推进公立中医医院建设规范的治未病科、老年病科和康复科,面向基层医务人员开展中医药康复适宜技术培训。围绕老年人重点慢病管理等,加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和技术规范培训和指导,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能力,提高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

三、医养结合工作深入推进

一是政策措施不断完善。省卫生健康委等3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工作的通知》,理出14项17类协议服务内容,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和自身服务能力,有所侧重地为签约养老服务机构入住老年人提供基本公卫、疾病诊疗、医疗康复、医疗护理、中医药服务、远程医疗和双向转诊等服务。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组织开展第3年度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制定印发《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重点工作清单》,持续推进各地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将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为失能、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等医养结合服务。全省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的医疗机构有3485家。

二是医养结合服务供给全面加强。推进各地通过多种形式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形成了“养中设医”“医中增养”“医养协作”“社区居家医养”等4种相对成熟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截至2022年底,全省已建两证齐全(同时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或备案书)医养结合机构达379家,床位总数达到13.55万张。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1822对,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机构签订合作协议14564对,组建巡回医疗团队定期为入住老年人开展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杭州市率先启动紧密医养联合体试点工作,通过“医联体+”医养形式,建立医疗机构与医养结合机构间的业务协作、双向转诊机制,强化医疗、养老服务的协同性、连续性。目前,全省参与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医养结合机构分别有57家和68家;与医疗机构建立转诊绿色通道的医养结合机构达到348家。

三是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明显加强。将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纳入“浙江省质量强省2022年工作要点”,纳入对各市政府的考核内容。持续实施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各地通过全面自查—整改核查—总结提升,逐步解决影响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突出问题,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规范、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各级卫健行政管理和医养结合机构人员3100余人参加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网络培训。组织4500名医养机构卫生专业与管理人员参加“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线上培训,并将参训人员拓展至省级医院的老年医学、全科、康复等有关科室医护人员800人次,作为省域“医养结合”方面师资的补充和储备。实施国家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其中医养结合机构老年医学医师、护士参训50余人。

四是康养联合体加快建设。2019年开始康养联合体试点工作,按“有设施、有器材、有队伍、有标准、有数据”推进康养联合体建设。合理利用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小微养老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提供一站式康养服务。进一步整合医康养护资源,提升养老机构康复护理服务能力,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养老服务的激励政策,鼓励党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退休医护人员等积极参与,截至2022年底全省已建成康养联合体384家。

四、养老护理员队伍持续提升

一是加强持证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作为公共服务“老有康养”优享工程核心指标,2022年底已达22.7人。“新增养老持证护理员6000人”连续2年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2022年新增7697人。二是抓好养老护理员培训认定。2019—2022年从全省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筹集91.03亿元专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将养老护理员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范畴,并将培训对象范围扩大至确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未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年龄不设上限)。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等支持养老护理培训。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将养老护理员等纳入急需紧缺职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开放,发挥民办培训机构开展养老护理培训的有益补充作用。三是提高入职奖补标准。2021年12月14日印发《浙江省养老服务专业人员入职奖补办法》,和原有办法相比标准提高、年限缩短、范围扩大。中职奖补标准从2.1万提高到3万,专科(高职)从2.6万提高到4万、本科以上从4万提高到5万。年限从原来的满5年后发放调整为第3年起分3次发放,即服务满3年后发放30%,满4年后发放30%,满5年后发放40%。奖补范围从原来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内的养老护理员扩大到养老服务机构内从事医疗保健、康复护理、营养调配、心理咨询、技术培训、能力评估等工作的人员。四是落实竞赛和表彰激励。连续多年组织开展了全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2020年,在省政府组织的首届浙江技能大赛上,专门设置养老护理员项目,并对第一名到第五名选手给予2—8万元不等奖金;还授予“浙江省首席技师”“浙江省技术能手”等称号;并优先申报授予省“五一劳动奖章”“浙江青年岗位能手”“浙江省巾帼建功标兵”等称号。2022年指导开展浙江省“十佳养老护理员”、百名“优秀护理员”推选活动,2023浙江(国际)康养产业博览会上表彰“十佳养老护理员”。

虽然我省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您说的基层社区养老资源碎片化,存在“最后一米”的体制性障碍;养老服务供需结构性错位,医养社会化购买服务营商环境基底薄弱;医养高层次人才极度短缺,老年群体的医养照护队伍建设薄弱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对照董代表提出的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构建医养结合服务体系。推进各地建立医养结合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卫生健康、民政、医保、财政等部门工作合力,协同推进落实国家和我省医养结合的支持政策。加大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供给,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改扩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探索从专业机构到社区、家庭的长期照护服务模式。持续规范医养结合机构内部医疗卫生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改扩建医养结 合服务设施,推动社区卫生、养老服务、扶残助残等公共服务设施统筹规划、毗邻建设、资源共享、服务衔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机制,创新家庭病床与家庭养老床位“两床融合”的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模式。

二是深化康养联合体建设。省级康养联合体以浙江康复医院、浙江康复医疗中心等机构为主体,联合其他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和科研院校,开展教学科研、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等,引领全省康养联合体建设;市县级康养联合体以大中型养老机构为主体,依托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稳定期康复、出院后护理等服务;乡镇级康养联合体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主体,联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康养服务。将“康养联合体乡镇(街道)覆盖率”作为公共服务“老有康养”优享工程推进,2023年底达53%,到2027年实现全覆盖。

三是实施养老护理员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等级认定和竞赛,2023年底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达到23人,其中高级以上护理员比例不低于18%。推动全省各县(市、区)全面建立岗位津贴制度,吸引更多有老年照护专业背景的大学生从事养老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建议。

 

联 系 人:浙江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王蒙娜

联系电话:0571—87055491     

 

浙江省民政厅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