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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46/2023-00103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发布单位 省民政厅 成文日期 2023-06-29
文  号 浙民提〔2023〕13号 主题词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温11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10-30 09:1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魏乃绪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113号建议《关于大力促进社会组织人才优先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商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力社保厅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加快社会组织人才培养”“优化社会组织人才成长环境”“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人才荣誉制度”“制定颁布激励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提高社会组织的政治地位,解决社会组织边缘化问题”等建议非常切合实际,针对性很强,指明了需要努力的方向和采取的措施。

一、工作进展情况

这些年来,我们在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厚植红色基因。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社会组织党组织政治功能。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强全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推动各级社会组织综合党委高效有序运行。每年开展星级党组织评定,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将“有专人、有经费、有阵地、有制度”要求落实到位。指导社会组织党组织建立“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指导各地登记审批前,对社会组织和党组织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查,将政治素质作为首要标准,对发表不当言论、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涉黑涉恶等10类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是优化人才评价机制。社会组织人才是我省人才队伍中的一支重要力量。2020年,省人力社保厅出台了《关于印发〈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47号),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以及自由职业者开展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适用本实施办法”。明确将社会团体纳入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范围,因此,在社会团体中的从业人员,可以根据实际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性质参加相应的职称评审和职业资格考试。

三是健全政策支持体系。省委、省政府高位推进社会组织发展,将健全完善“提质增效、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发展体系纳入现代社区建设总体框架。省民政厅等10部门出台《关于促进社会组织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围绕强化党建引领、深化扶持政策、强化人才支持、降低运营支出、优化服务管理等五个方面出台务实管用举措。省级财政从2023年起,每年安排预算资金1200万元用于奖补省级品牌社会组织和5A、4A级全省性社会组织,今年实际拨付奖补资金1142万元,极大地激发社会组织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是加大社会组织领军人物的选树培养使用力度。我厅自2020年起,选树了294家省级品牌社会组织和587名省级社会组织领军人物。各级组织人事和民政部门大力推荐拥护党的领导、社会影响力大、代表性突出、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优秀社会组织负责人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代表的人选。如温州市去年全市社会组织负责人中“两代表一委员”已达251位,其中苍南县有19位,进一步激发了社会组织干事创业的活力。

五是推动社会组织作用发挥。通过“党建+服务”“行业+党建”等方式,切实发挥社会组织动员社会力量、链接各方资源、提供专业服务等方面优势。去年以来,组织50余名专家进园入企解读政策、开展咨询,累计开展活动24场次,服务企业500余家。组织开展“千社兴乡村、携手助共富”专项行动,动员1.2万多家社会组织投入资金7.8亿元,实施乡村振兴项目7233个,惠及群众550.6万人。安排省级福彩公益金650万元,支持17个省级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优化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指标体系,2022年109家全省性社会组织参加等级评估,81家获得4A、5A级。各地重视社区社会组织三年培优行动方案落地,实施开展“邻里守望”行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基层公共服务成效明显。

二、下一步工作

您在建议中提出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正是我们今后需要推动的工作。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营造关心关爱社会组织发展的良好氛围。重视社会组织工作和优秀社会工作者的宣传报道,协调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深入挖掘各类社会组织和人才在社会救援、公益事业、社会治理等方面的作用发挥,及时报道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创新举措与做法。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对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重点工作持续宣传解读,进一步展示我省社会组织正能量和良好形象,助力社会组织服务我省高质量发展。

二是进一步赋能培育社会组织。积极推动社会组织人才纳入新生代企业家“双传承”计划,办好“双传承”培训班。研究出台针对性的产业(行业)扶持政策,将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纳入发展规划和扶持范围。推广使用“浙里签”电子劳动合同签订平台,为社会和劳动者提供便利服务。加大经费投入,开展品牌社会组织、新成立社会组织负责人、等级评估社会组织负责人等专题培训。推动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参加职称评定、职业水平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升社会组织负责人的整体素质。

三是进一步强化示范引领。推动市级社会组织促进会、联合会的建设,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孵化(示范)基地建设,更好引领当地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持续开展品牌社会组织和领军人物评选,选树发布年度100家品牌社会组织和200名社会组织领军人物。组织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到2023年底,全省4A、5A级社会组织达到3200家。支持社会组织承接政府服务,推动落实财政税收金融等支持政策落地见效,持续开展省级福彩公益金资助全省性社会组织公益项目。

四是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全面压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把社会组织党建和社会组织人才政治引领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利用年检年报、等级评估、专项检查、财务审计、随机抽查等手段和方式,加强社会组织监督执法。加强信用信息等重点领域、环节的监管,加强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强化诚信自律,推进规范化建设。加强问题线索排查和风险监测处置,切实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建议。

 

联 系 人: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周子江 

联系电话:0571—87050964  

 

                            浙江省民政厅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