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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民政局完善多重保障 织密编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网

发布日期:2022-09-22 16:4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宁波市鄞州区民政局

近年来,宁波市鄞州区民政局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立足职能、积极作为,织密编牢妇女儿童共富权益保护网,大大提升了妇女儿童在社会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兜牢底线,擦亮社会救助温暖底色。一是社会救助水平大幅提升。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1181元,较2016年744元提高59%,近5年来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4亿余元。截至目前,全区有低保3269人,其中女性1309人,占比40%;特困供养对象373人,其中女性41人,均已做到应保尽保。二是儿童保障标准不断提高。散居孤儿和困境儿童补助标准、机构养育孤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419元、3024元,救助标准居全国前列。有效兜底因病返贫,所有孤儿全部纳入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三是保障覆盖范围有效扩面。推动妇女儿童补缺型保障向普惠性保障过度,低保边缘家庭人均月收入认定标准从低保标准的1.5倍放宽至2倍。将低保边缘家庭中儿童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差额的30%发放生活补贴。

搭建平台,权益保障能力不断进步。一是做实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把增强妇女参政意识、提高妇女决策管理水平摆在重要位置,加强村(居)委会妇女人才的配备。在村(居)委会自治组织成员中,女性始终保持了一定的比例,目前全区社区居委会成员共有1026人,其中女性685人,占比66.8%,超过60%既定目标。二是强化困境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新建区社会救助站,有效杜绝受困妇女儿童无可依靠的现象。创建全国首批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建立完善未成年人社会支持等机制,今年该区顺利通过未保示范区建设省级验收,获得民政部检查组的充分肯定。三是提升妇女维护自身权益能力。区婚姻登记中心内设婚姻家庭辅导室,全市率先引入人民调解员入驻调解夫妻矛盾纠纷,通过提供心理咨询和法律咨询等相关援助,保障婚姻家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离婚劝和成功率36%,有效减少冲动离婚行为。

整合资源,社会环境条件持续改善。一是优化未保服务载体布局。未成年人保护平台阵地向“三级贯通全覆盖”拓展,区级层面依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统筹全区未保工作;镇街层面全部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社层面成立331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点。“浙里护苗”数字化应用列入省民政厅数字化改革重大应用建设试点。二是增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机构、社区、居家“三位一体”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全区现有养老机构30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355个,实现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全覆盖。享受政府购买家院互融服务的老人已达到1.67万人,有效保障包括女性老年人在内的各类养老服务需求。三是放大社会力量参与效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儿童福利、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开展“心中有光,向阳重生”等女性赋能项目,组建由百合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21家社会组织构成的未成年人“保护联盟”,近2年向各类社会组织购买未成年人保护服务金额超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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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民政局完善多重保障 织密编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网
发布时间:2022-09-22

近年来,宁波市鄞州区民政局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立足职能、积极作为,织密编牢妇女儿童共富权益保护网,大大提升了妇女儿童在社会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兜牢底线,擦亮社会救助温暖底色。一是社会救助水平大幅提升。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1181元,较2016年744元提高59%,近5年来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4亿余元。截至目前,全区有低保3269人,其中女性1309人,占比40%;特困供养对象373人,其中女性41人,均已做到应保尽保。二是儿童保障标准不断提高。散居孤儿和困境儿童补助标准、机构养育孤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419元、3024元,救助标准居全国前列。有效兜底因病返贫,所有孤儿全部纳入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三是保障覆盖范围有效扩面。推动妇女儿童补缺型保障向普惠性保障过度,低保边缘家庭人均月收入认定标准从低保标准的1.5倍放宽至2倍。将低保边缘家庭中儿童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差额的30%发放生活补贴。

搭建平台,权益保障能力不断进步。一是做实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把增强妇女参政意识、提高妇女决策管理水平摆在重要位置,加强村(居)委会妇女人才的配备。在村(居)委会自治组织成员中,女性始终保持了一定的比例,目前全区社区居委会成员共有1026人,其中女性685人,占比66.8%,超过60%既定目标。二是强化困境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新建区社会救助站,有效杜绝受困妇女儿童无可依靠的现象。创建全国首批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建立完善未成年人社会支持等机制,今年该区顺利通过未保示范区建设省级验收,获得民政部检查组的充分肯定。三是提升妇女维护自身权益能力。区婚姻登记中心内设婚姻家庭辅导室,全市率先引入人民调解员入驻调解夫妻矛盾纠纷,通过提供心理咨询和法律咨询等相关援助,保障婚姻家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离婚劝和成功率36%,有效减少冲动离婚行为。

整合资源,社会环境条件持续改善。一是优化未保服务载体布局。未成年人保护平台阵地向“三级贯通全覆盖”拓展,区级层面依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统筹全区未保工作;镇街层面全部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社层面成立331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点。“浙里护苗”数字化应用列入省民政厅数字化改革重大应用建设试点。二是增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机构、社区、居家“三位一体”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全区现有养老机构30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355个,实现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全覆盖。享受政府购买家院互融服务的老人已达到1.67万人,有效保障包括女性老年人在内的各类养老服务需求。三是放大社会力量参与效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儿童福利、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开展“心中有光,向阳重生”等女性赋能项目,组建由百合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21家社会组织构成的未成年人“保护联盟”,近2年向各类社会组织购买未成年人保护服务金额超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