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 >> 政协委员提案
索 引 号 002482146/2022-00171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单位 省民政厅 成文日期 2022-07-04
文  号 浙民提〔2022〕50号 主题词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32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8-24 16:0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孟旭莉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出的第324号提案《关于建设浙江省疗养康养中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是全国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省份之一,应对老龄化任务艰巨。2021年底,全省户籍老年人1205.69万,占总人口23.66%(列上海、北京、天津、辽宁、江苏之后,居全国第6位);全省常住老年人1252万,占总人口的19.1%,处于全国平均水平。 80周岁以上181.39万人,占比15.04%。从老龄化程度上看,常住人口比户籍人口要低,全国排名也下降很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窗口期变长,但是老年人口绝对值在增长、区域不平衡性在加剧,高龄化、失能化、少子化同步叠加,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压力日趋加重。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省级财政支出不断增加,到2022年达到9.5亿元。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老年病医疗机构、康复医院建设。

这些年来,在保障老年人医养方面主要做了下列工作:

一是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将“养老服务”连续14年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先后出台了《浙江省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康养体系建设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目前,我省已基本建立了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养老机构1876家,养老机构床位30.07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机构床位24.9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6.39万张,占比54.5%。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共建成1456家、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34万家,实现城乡全覆盖。各项指标走在全国前列,2017、2018、2020年度我省养老服务工作分别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

二是推进健康支撑体系建设。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完成106个城乡社区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累计对近2.6万名65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增加老年医疗健康服务供给,全省新增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36家,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达81.92%。2021年全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67.31%,有675家医疗卫生机构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扩大家庭医生签约覆盖面,服务涵盖十类重点人群和一般人群,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组建家庭医生团队1.3万个,签约服务2449.23万人,其中,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87.3%,建立家庭病床1.5万张。

三是培养康养人才。2020年1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康养体系建设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提出了加强护理人才、康复人才队伍建设和完善人才激励等政策;2021年1月,省人力社保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等1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9号),重点开展居家服务、养老护理等市场急需紧缺服务类职业技能培训。

您在建议中提出的建议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正是我们今后需要推动的工作。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推进各地建立医养结合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卫健、民政、财政等部门工作合力,协同推进落实国家和我省医养结合的支持政策。今年,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医养结合机构提升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开展第3个年度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持续不断规范医养结合机构内部医疗卫生服务,解决影响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突出问题。支持浙江医院建设老年病重点学科,支持省人民医院建设望江山院区,支持省康复医院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等服务。

二、抓好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认真抓好省人大《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和省委省政府“民政30条”落实,对市、县民政局进入当地规划委员会进行督查。协同省自然资源厅指导各地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合理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切实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促进养老服务发展。指导各地统筹新增计划指标、增减挂钩指标、存量建设用地等土地资源要素,优先保障养老设施用地需求。

三、加强康复人才培养。支持高校积极探索养老康复医疗相关学科交叉融合,加强高层次老年康复医学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院校积极增设康复治疗学和康复工程学等紧缺专业,适度扩大康复医学紧缺人才培养规模。根据老年人群疾病特点和康复医疗服务迫切需求,开设健康服务与管理、中医养生学、中医康复学等相关专业。鼓励高校积极参与康复医疗服务试点省份建设工作,发挥学科优势,加强康复医疗重点学科领域建设。积极推动神经康复、骨科康复、老年康复等康复医疗专科能力建设。同时,有效整合中医康复技术资源,改革教学方法,丰富教学手段,提高中医康复学教学质量。

四、提高智慧养老服务能力。深化“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护理服务”建设应用,发挥“浙里康养”平台功能,推广居家老年人配置“物联网+智慧健康养老设备”,推进数据资源互联共享,加强业务信息系统协同,实现医疗、康复、养老机构老年人电子健康图谱、康复护理需求等无缝衔接,根据老年人养老需求,及时响应提供个性化医康养服务,切实提高居家社区智慧养老专业化能力。

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 系 人: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陈忠军

联系电话:0571—87050220

邮    编:310007

浙江省民政厅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