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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46/2022-00169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单位 省民政厅 成文日期 2022-07-01
文  号 浙民提〔2022〕49号 主题词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2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8-24 15:5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民盟省委会,徐燕峰、潘亚岚、谢志坚委员:

你们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27号提案《探索先行示范新机制更好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推进我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收悉。经研究,并商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税务局、省大数据局、浙江银保监局,现答复如下: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提出“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省委、省政府作出全面打造“善行浙江”决策部署,省民政厅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多举措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建立工作专班。建立“大慈善”工作体系,成立了由11个部门组成的第三次分配工作专班,研究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的政策措施。目前,《关于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的若干意见》已提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文。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和省银保监局等部门,专题研究慈善信托相关政策,积极向上争取,合力推动慈善信托发展,为慈善事业发展增添新动能。去年9月,我厅联合浙江银保监局共同下发《关于推动信托公司大力发展慈善信托业务的通知》,制定十六条措施推动信托公司提高政治站位、完善配套体制机制、提高专业服务能力、加强产品创新、加强与慈善组织协同,加快慈善信托发展。

二是推动试点先行先试。指导推动杭州市开展慈善信托专项改革试点。目前,杭州市已出台《关于通过慈善信托方式开展公益性捐赠有关问题的通知》,并成功开具首张捐赠票据,这是全国首张有政策文件支持的、慈善信托执行人向委托人开具的捐赠票据。同时,指导杭州市举办浙江省首场慈善信托政策和实务宣讲活动。积极探索研究新兴慈善业态和公益慈善捐赠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向国家相关部委提出建议。

三是进一步优化流程。推行慈善组织完成登记和认定同步开展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延长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效期。目前,已认定全省647家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和群众团体,并将税前扣除资格有效期延长至3年。

四是加强慈善激励表彰。着力构建省、市、县三级慈善褒奖体系,推动未设立慈善奖的市县加快设立。目前,全省已有8个市和38个县(市、区)设立了慈善奖。从我省的实施情况来看,市、县两级的表彰项目多以综合性项目为主,市、县人民政府单独设立地方慈善奖的难度较大。为此,王文序副省长专门做了批示,指出建立省、市、县三级“政府慈善奖”是“善行浙江”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求在年底前实现全覆盖。

五是完善慈善管理人才培养体系。2021年,浙江工商大学通过成立英贤专项基金筹建慈善学院,积极谋划申报慈善管理本科专业。今年,经教育部审批,浙江工商大学成功获批慈善管理本科专业,成为全国首批开设该专业的两家高校之一。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工作部署,更好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

(一)健全完善慈善激励机制。将继续做好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辅导,用好用足现有政策。全面推行捐赠票据电子化,建立民政、财政、税务等部门捐赠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捐赠信息按人归集,优化个人捐赠税收抵扣流程。将积极对接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推进评选表彰活动,涉及项目的调整变更事项积极与国家表彰办沟通协调,统筹考虑对慈善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奖励,积极推动我省慈善激励工作。

(二)加强发展培育慈善组织。依托各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和慈善基地,通过提供办公场地、设立专项引导资金、政府购买服务等举措,大力培育扶持慈善组织发展,力争到2025年全省慈善组织达到1500家。加快出台《关于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的若干意见》,落实企业基金会设立相关政策措施,发挥好浙江民营经济强省的特点和优势,重点引导上市企业、金融企业和规上企业注册成立企业基金会或参与成立慈善基金,加快企业基金会的发展。

(三)打造慈善服务平台。深化慈善领域数字化改革,加快建设一体化、智慧化的“浙里有善”平台,按照业务有机融合、系统无缝衔接、供需精准链接的目标,联通救助、养老、儿童、志愿者、社会工作等信息系统,打通慈善帮扶的供需两端,实现社会慈善资源合理、有序、智能流动。实施慈善基地能力提升工程,推动市、县完善慈善基地服务功能,发挥慈善基地培育慈善组织、孵化慈善项目、对接慈善资源等作用。大力推动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将社工站打造成为广泛链接社会慈善资源的综合型、枢纽型平台。大力发展慈善超市和爱心驿站,搭建城乡基层慈善服务平台。

(四)加强慈善专业人才培养。依托高等院校和慈善组织,加快培养慈善专业人才,推动专业化和职业化慈善组织团队的形成。支持和引导省内头部慈善组织开展对基层慈善工作人员和慈善组织从业人员的培训。

(五)加强慈善综合监管。建立健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依法监管的慈善综合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慈善组织年度报告工作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综合运用“双随机”抽查、专项审计、等级评估等手段,规范对慈善组织的日常监管,提升慈善组织公信力。推动慈善行业组织建立健全行业标准和行为准则,为慈善组织规范内部治理、项目管理、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提供指引。同时,支持我省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探索开展基于区块链技术的“链上公益”,实现慈善领域全程追踪、智能分析、智慧监管。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省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建议。

联 系 人:省民政厅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促进处 钱晨波

联系电话:0571—81050599   

浙江省民政厅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