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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46/2022-00133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单位 省民政厅 成文日期 2022-06-28
文  号 浙民提〔2022〕14号 主题词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8-24 14:5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朱志泉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00号提案《关于统筹居家养老资源加快构建新型社区养老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截至2021年底,我省常住老年人口1252万人,占比19.1%。据统计,我省98%以上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面对老龄化严峻形势与居家养老服务压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每年均将养老服务事项列入民生实事项目加以推进。近日,国家公布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情况,养老服务质量满意度得分,浙江省在31省(市、区)中排名第4(前3名为北京、重庆、天津)。我省基本解决了养老服务“有没有”的问题,正向着“好不好”迈进。

一是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相继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康养体系建设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质量监管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职能部门出台了《浙江省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城镇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标准》《浙江省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办法》《关于实施“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等文件。

二是城企联动稳步推进。积极落实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要求,形成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养老的有效合作新模式,各地纷纷研究出台一揽子政策支持包,鼓励养老机构按规定为老年人提供普惠养老服务。在做好“保基本、兜底线”基础上,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带动作用和地方政府引导作用,进一步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积极性,持续推动增加社区普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两年来,共申请获得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中央预算内资金7060万元,有力保障了新型社区养老体系建设。

三是居养环境不断向好。聚焦老年人服务保障、居家安全、健康需求等,健全养老服务设施,实施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推进医养康养发展等,财政保障逐年增加,居家老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去年,全省新建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65家,完成2.7万余户生活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累计建立家庭病床1.28万张,医疗卫生机构与村(社区)照料中心等建立签约合作1.48万对,提供上门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2438个,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签约服务率达到87.3%。省财政安排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由2015年的5.37亿元,增加到2022年的9.5亿元,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的比例达55%以上。

四是队伍能力显著提升。截至2021年底,省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护理员达到18.2名。全省累计备案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115家。组织养老院长、养老护理员师资、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质量提升、安宁疗护、老年医学科建设等培训,首次开展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圆满完成169人的培训任务。

我省在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健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方面进行探索与创新,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高水平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要求还有差距。对照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厅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制度规划引领。充分发挥制度、规划对构建新型社区养老体系的引领作用,整合社会各方养老服务资源,鼓励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专业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把建设连锁化、标准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作为重要实施内容,推动“机构跟着老年人走”落地落实。创新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方式,组织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和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实施,启动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行动,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开展65岁及以上居家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和居家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服务。推进城乡养老服务均衡发展,加强山区、海岛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建立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清单,对健康、失能、经济困难等不同老年人群体,分类提供养老保障、生活照料、康复照护、社会救助等适宜服务,保障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加强居家社区智慧养老建设,打造一批以智慧养老、健康养老为特色的精品标杆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阶段性标志性成果,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现代化基本单元和人民幸福美好家园,形成浙江经验。

二是努力构建长效机制。探索政府、社会、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建管模式,突出改革创新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的关键作用,充分激发市场和全社会的活力,推动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和国企化改制,支持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照料中心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无偿或低偿委托专业机构运营。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常态监管、绩效评价、财政保障等机制建设,明确财政对每个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个村(社区)居家服务照料中心运营补助年标准,并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引导社会爱心捐赠,鼓励有资源募集优势的慈善组织,在符合章程的前提下,将募得款物支持居家养老服务保障。推进数字化集成应用,归集服务量、星级考评等数据,作为绩效考核和督查激励考评的重要内容,并与下一年度的资金安排挂钩。

三是推进智慧养老发展。以数字化改革推动重大改革落地,以建设“浙里康养”集成应用为抓手,围绕让每位浙江老年人都能享受有保障有质量有活力的福寿康宁美好生活的目标,梳理出11类需求、7大类改革,研发1个康养数据舱,打造智慧养老院、邻里养、银龄智库等“五个老有”29个场景,塑造5个政务公共服务流程环节,为老年人及其家属提供养老地图、福利直达、探访关爱、云上老年大学等N个微服务。结合未来社区健康场景建设和基层医疗网络建设,深化“互联网+医养”服务,加速“健康大脑+数字健康管理”在未来社区落地,构建智慧健康管理新模式。今年,所有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备智能服务终端,拓展智慧助餐、健康支持、无感监测等应用。明年起,智能服务终端逐步向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延伸。未来社区、未来乡村应用“邻里养”场景,用好用活享优待、约服务、智守护等应用。

四是加快养老队伍建设。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加强培训的规范性和系统性。进一步优化和探索医学教育体系,加强老年医学和康复、护理、医养康养结合等人才培训,继续实施国家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2022年完成169人的培训目标。制定《浙江省安宁疗护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组建安宁疗护师资队伍,研究开发适合浙江实际的安宁疗护培训教材。以打造“浙派工匠”金名片为契机,加大护理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工作力度,大规模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推进护理实训基地建设,进一步扩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企业范围,力争规模以上护理服务机构都能纳入到等级认定机构范畴,不断提高护理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提升护理员待遇和社会地位,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出台人才激励政策,可根据护理员工作年限、技能等级等情况给予适当的奖补和政治待遇。抓好入职奖补政策落实,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今年,新增持证护理员6000名,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达到22人。

联 系 人: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卢小华

联系电话:87050244

浙江省民政厅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