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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46/2022-00105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单位 省民政厅 成文日期 2022-06-28
文  号 浙民提〔2022〕23号 主题词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丽2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8-24 14:2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周雪华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丽23号建议《关于提升山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截至2021年底,我省常住老年人口1252万人,占比19.1%,“七人普”数据显示,我省山区26县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平均为22.4%,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3.7个百分点,其中除莲都区、武义县外,其他24个县(市、区)均高于全省平均。面对老龄化严峻形势与居家养老服务压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每年均将养老服务事项列入民生实事内容加以推进,近日,国家公布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情况,养老服务质量满意度得分,浙江省在31省(市、区)中排名第4(前3名为北京、重庆、天津)。

一是强化标准规划引领。发布《浙江省城镇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标准》,明确新建住宅项目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少于该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的2‰,并不得少于20平方米。同时,将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要求列入规划条件和土地出让合同,按照规划、建设、验收、交付“四同步”原则实施。2019年以来,新建住宅项目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面积累计新增约45.2万平方米。制定《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明确完善小区道路、居住绿地、配套公共设施、居住建筑、停车场(库)等范围的出入口、坡道、楼梯、台阶、通道、扶手等重点无障碍设施改造技术要求,为老年人参与社会生活提供更加安全、便利的环境。

二是设施建设持续推进。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建有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456家,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24万家,实现建设全覆盖。老旧小区1829个已开工改造,涉及28284幢住宅楼、建筑面积6318万平方米,惠及居民71.8万户。住宅加装电梯累计竣工5081台,另有在建738台,方案联审通过的568台。

三是居养环境不断向好。聚焦老年人安全、健康等功能性需求,实施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去年,完成2.7万余户生活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新修订《浙江省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享受对象扩面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一类对象护理费参照当地特困供养人员标准执行,补贴对象可按规定享受低保金等救助帮扶。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流动巡回诊疗车和“互联网+护理”等,为城乡老年人包括失能、高龄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基本的居家医疗护理照护服务。

四是财政保障逐年加大。省财政安排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由2015年的5.37亿元,增加到2022年的9.5亿元,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的比例达55%以上。在资金分配中,充分考虑各地人口老龄化情况和财力状况,向老龄化严重和山区、海岛县予以倾斜。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下达我省的部分,重点用于山区26个县和海岛地区养老服务。

我省在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健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方面进行探索与创新,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山区26县居家养老服务水平离高水平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要求还有差距。对照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厅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城镇幸福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加快推进未来社区建设进程,力争在上半年出台《全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在9月底前完成各地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明确“十四五”社区建设提升的总体计划,通过规划引领促进未来社区理念全面落地。持续推进养老服务设施的科学布局,不断整合社会各方养老服务资源,植入智慧养老场景,不断拓展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普及智慧养老终端,加快老年食堂、智慧健康站、居家养老中心等功能配套,让基本养老服务触手可及,优质养老服务全面推进,加快构建幸福养老服务体系。打造一批以智慧养老、健康养老为特色的精品标杆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阶段性标志性成果,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现代化基本单元和人民幸福美好家园,形成浙江经验。

二是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加快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清单建立,全面落实老年人能力评估,对健康、失能、经济困难等不同老年人群体,分类提供社会保障、生活照料、康复照护、社会救助等适宜服务,明晰服务项目、对象和标准,进一步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推进城乡养老服务均衡发展,加强山区、海岛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全面建立居家社区探访制度,加强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援助服务。今年,重点抓好对1200万老年人的自理能力评估,继续开展好“海岛支老、一起安好”行动,探索山区26县助老服务模式。以开展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专项治理为契机,推进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长效运营,解决一批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难点堵点;抓好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制度落地落实,进一步提升老年人获得感。

三是努力构建社区居家长效机制。探索政府、社会、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建管模式,充分激发市场和社会的活力,推动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和国企化改制,支持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照料中心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无偿或低偿委托专业机构运营。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常态监管、绩效评价、财政保障等机制建设,明确财政对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居家服务照料中心运营补助的最低年标准,并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引导社会爱心捐赠,鼓励有资源募集优势的慈善组织,在符合章程要求的前提下,将募得款物支持居家养老服务保障。推进数字化集成应用,归集服务量、星级考评等数据,作为绩效考核和督查激励考评的重要内容,并与下一年度的资金安排挂钩。

联 系 人: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卢小华

联系电话:87050244

浙江省民政厅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