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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46/2022-00084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单位 省民政厅 成文日期 2022-06-14
文  号 浙民提〔2022〕5号 主题词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嘉1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8-24 14:0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张再生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基层减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嘉19号)收悉。您就我省社区减负方面存在的问题,如何进一步完善社区减负提出了建议,对我们的工作具有重要启发。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省历来高度重视社区减负增效工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涉村(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制度的通知》《关于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的若干意见》《浙江省村(社区)减负清单指引(2020版)》等政策文件,要求各地依法规范村(社区)工作职责事项,严格执行涉村(社区)工作准入制度。

为确保社区减负工作落到实处,我省实施了一系列工作措施。建立涉村(社区)事项清单,指导建立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职事项、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和考核评比项目等清单,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梳理规范机构牌子,严格落实省委减负二十条中明确的村(社区)挂牌规定,各条线的宣传内容进行整合,宣传栏集约设置,各功能场所和走廊简洁明了、主题突出,贴近百姓需求;深化数据赋能提升效率,推进一网通办、社区智治,数据协同、流程再造,减少社区线下办理事项和审批材料收集,减轻社区工作者负担;激发居民自治活力,推行重心下移、形式多样、效率优化的社区“微自治”模式,如杭州市涌现出了“邻里坊”“五‘治’桂花”“小队会”议事等一批“微自治”典型,有效推动居民“自己的事自己解决”;推进“五社联动”机制,整合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激发社会活力,促进多元主体参与、协同发展,有效缓解社区服务资源不足的问题。

当前,社区减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正如您在建议中所提到的工作繁重重复、考核层层加码、形式主义仍然存在等。今年5月5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城乡社区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健全社区减负机制,严格执行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制度,各级部门不得将自身承担的职责转嫁或者变相转嫁到城乡社区,不得将城乡社区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安全生产、招商引资等事项的责任主体,不得对社区开展单项业务考核评比,取消对社区工作的“一票否决”事项,原则上统一对社区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比。省级层面成立现代社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包括社区减负工作在内的现代社区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下一步,我省将贯彻落实全省城乡社区工作会议精神,依托省现代社区建设领导小组这一平台,加快推进社区减负增效。结合您提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抓好村社减负工作。积极发挥省现代社区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加强督查指导力度,指导各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严格执行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制度,各级部门不得将自身承担的职责转嫁或者变相转嫁到城乡社区,对进入村(社区)的工作事项,要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核拨工作经费,加强业务培训,为村(社区)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同时,在“县乡一体、条抓块统”县域整体智治改革中积极探索基层减负的具体路径。

二是创新“五社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在社区服务与治理中的协同作用,有效助力减轻社区负担。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按照到2024年底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18名专职社区工作者的标准,配齐配强队伍,2022年底达到14名。积极培育发展城乡社区社会组织,优先发展为民服务、养老照护、公益慈善社会组织。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事项交给社会组织承担,健全优化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政府新增公共服务支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安排的部分,向社会组织购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着力推进以社工专业人才为支撑、社工服务和民政综合服务为主业的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积极链接慈善资源与志愿服务深入基层。

三是加强数字赋能增效。以“整体智治、居民有感、村社减负”理念,积极推进城乡社区治理服务数字化改革,通过数字赋能基层治理,以智慧化治理实现社区减负。指导社区从基层治理实际和干部群众需求出发,统筹谋划建设实用管用场景,确保不增加基层负担。结合“智慧社区”“未来社区”建设,加快城乡社区智治功能场景开发,构建管理端与居民参与端“两端协同”的数字治理模式,推动实现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实时办理、民情信息实时传达、民主事务实时参与,提高治理服务效能。

四是优化考核管理办法。指导各地在督察考评中严格落实社区减负有关要求,主动减少督察考评项目,精简考评指标,不对社区开展单项业务考核评比,开展责任转嫁考核评比“一票否决”情况自查自纠,推动各地落实对社区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比。改进督察方式,把强化改革督察与减轻基层负担统一起来,实行“无台账”督察,积极探索“无感督察”,不搞大呼隆督察。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社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建议。


联 系 人: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  徐善清

联系电话:0571—87050297



浙江省民政厅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