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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46/2022-00162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单位 省民政厅 成文日期 2022-06-30
文  号 浙民提〔2022〕44号 主题词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49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8-24 15:3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冯志刚、汪希燕、许悦、李盛、姜旻慧委员:

你们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492号提案《关于完善浙江省慈善组织赋能助推共同富裕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处室召开专题会议,并会同省教育厅、省税务局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提案答复如下: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需要凝聚全社会共同力量。近年来,我厅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发挥慈善组织在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一是培育发展慈善组织。《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发布以来,我省慈善组织数量快速增长。2021年底,全省有登记认定慈善组织1226家,慈善组织数量位居全国第二。今年上半年,全省又新增慈善组织86家。为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我厅起草了《关于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的若干意见》,积极争取在企业基金会、社区基金会设立方面有所突破,壮大慈善主体力量。二是推动慈善信托发展。探索慈善组织向慈善信托委托人直接开具公益性捐赠票据,使慈善信托委托人能够享受税收抵扣优惠,目前杭州市已实现首单慈善信托“穿透开票”。我厅与浙江银保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信托公司大力发展慈善信托业务的通知》,推动慈善信托扩面增量,目前11个设区市已实现慈善信托全覆盖。积极开展慈善信托主题宣介活动,解读慈善信托制度优势,普及慈善信托相关知识。鼓励信托公司和慈善组织开展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实现慈善资源最大化、慈善帮扶专业化。三是建立工作专班。强化部门协调,成立了由11个部门组成的第三次分配工作专班,积极向上争取,研究制定省级事权范围内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助力共同富裕的相关政策措施。我厅成立由社慈处牵头,相关处室参与的慈善工作小专班,加强慈善工作力量。四是进一步优化流程。推行慈善组织完成登记和认定同步开展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延长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效期。目前,已认定全省647家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和群众团体,并将税前扣除资格有效期延长至3年。五是加强慈善激励表彰。着力构建省、市、县三级慈善褒奖体系,推动未设立慈善奖的地方加快设立,为此,王文序副省长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年底前实现全覆盖。目前,全省已有8个设区市和38个县(市、区)设立了慈善奖。六是加快完善慈善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去年,浙江工商大学通过成立英贤专项基金筹建慈善学院,积极谋划申报慈善管理本科专业。今年,经教育部审批,浙江工商大学成功获批慈善管理本科专业,成为全国首批开设该专业的两家高校之一。

下一步,我厅将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全面打造“善行浙江”的工作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壮大慈善主体力量。研究进一步简化慈善组织审批程序,优化慈善组织办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流程。加大财政资金对慈善事业的支持力度,扩大向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购买服务的规模和范围,设立财政引导资金支持慈善组织发展。推行商业向善理念,我厅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落实和完善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引导企业和企业家积极参与设立基金会。鼓励支持县(市、区)和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普遍设立社区基金会,广泛链接企业、乡贤和爱心人士等慈善资源,引导大型基金会支持社区基金会发展。

(二)落实完善慈善税收优惠政策。做好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辅导,推动现有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落实慈善组织完成登记和认定时同步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票据资格,全面推行捐赠票据电子化,建立民政、财政、税务等部门捐赠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捐赠信息按人归集,优化个人捐赠税收抵扣流程。积极探索研究新兴慈善业态和公益慈善捐赠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向国家部委提出建议。

(三)打造慈善服务平台。深化慈善领域数字化改革,加快建设一体化、智慧化的“浙里有善”平台,按照业务有机融合、系统无缝衔接、供需精准链接的目标,联通救助、养老、儿童、志愿者、社会工作等信息系统,打通慈善帮扶的供需两端,实现社会慈善资源合理、有序、智能流动。实施慈善基地能力提升工程,推动市、县完善慈善基地服务功能,发挥慈善基地培育慈善组织、孵化慈善项目、对接慈善资源等作用。大力推动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将社工站打造成为广泛链接社会慈善资源的综合型、枢纽型平台。大力发展慈善超市和爱心驿站,搭建城乡基层慈善服务平台。

(四)健全慈善激励机制。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慈善表彰体系,制定出台荣誉、待遇、优待等慈善褒奖制度。推动市、县两级加快设立慈善奖,定期开展省、市、县三级慈善奖评选,积极做好“中华慈善奖”推选工作,大力推行“人人慈善”理念。开展以“慈善一日捐”为代表的全民性、常态化慈善活动,营造全社会崇善行善良好氛围。

(五)加强慈善专业人才培养。依托高等院校和慈善组织,加快培养慈善专业人才,推动专业化和职业化慈善组织团队的形成。支持和引导省内头部慈善组织开展对基层慈善工作人员和慈善组织从业人员的培训。

(六)加强慈善综合监管。建立健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依法监管的慈善综合管理体系,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联合监管等方式,加强对慈善组织、慈善信托从财产募集、使用到余额处理的全过程监管。推动慈善行业组织建立健全行业标准和行为准则,为慈善组织规范内部治理、项目管理、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提供指引。完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提升捐赠资源使用信息的可获得性,充分保障捐赠者对捐赠财产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同时,加快探索基于区块链技术的“链上公益”,实现慈善领域全程追踪、智能分析、智慧监管。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省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建议。

联 系 人:省民政厅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促进处  钱晨波

联系电话:0571—81050599  

浙江省民政厅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