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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46/2022-00146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单位 省民政厅 成文日期 2022-06-29
文  号 浙民提〔2022〕36号 主题词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57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8-24 15:1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倪良正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574号提案《关于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助力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需要凝聚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尤其是需要更好发挥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生力军作用。一直以来,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在我省慈善事业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在抗击新冠疫情期中,我省有53家企业捐赠超过千万元,400余家企业捐赠过百万,7000多家捐赠超万元,浙商企业设立的基金和捐赠款物累计超33亿元。在助力山区26县发展方面,企业与当地政府正式签约项目已有81个,总投资超过316.9亿元,新设立企业179家,注册资本超40亿元。

近年来,我厅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发挥民营企业在参与慈善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一是鼓励引导企业设立基金会。《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发布以来,我省慈善组织数量快速增长。2021年底,全省有登记认定慈善组织1226家,慈善组织数量位居全国第二。今年上半年,全省又新增慈善组织86家。为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我厅起草了《关于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助力共同富裕的若干意见》,积极争取在企业基金会设立方面有所突破,鼓励引导更多企业家参与基金会设立。二是推动慈善信托发展。探索慈善组织向慈善信托委托人直接开具公益性捐赠票据,使慈善信托委托人能够享受税收抵扣优惠,目前杭州市已实现首单慈善信托“穿透开票”。省民政厅、浙江银保监局、省工商联等相关部门组织信托公司、慈善组织、工商界企业家等主体参与开展慈善信托主题宣介活动,解读慈善信托制度优势,普及慈善信托相关知识。鼓励信托公司和慈善组织开展合作,发挥各自优势。三是搭建企业参与慈善活动平台。依托东西协作帮扶平台,引导企业以产业帮扶、公益帮扶等形式带动帮扶地区发展,带动当地就业。依托各地商会发挥自身的特色、优势和作用,组织引导会员企业参与各类慈善活动。引导企业慈善资源在地区间合理流动。鼓励企业慈善资源支持山区26县和革命老区的养老、救孤、助残、教育、医疗等领域,打造慈善帮扶困难弱势群体的品牌项目。四是进一步优化各项流程。推行慈善组织完成登记和认定同步开展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延长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效期。目前,已认定全省647家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和群众团体,并将税前扣除资格有效期延长至3年。五是加强慈善激励表彰。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慈善褒奖体系,推动未设立慈善奖的市县加快设立。王文序副省长专门对此做了批示,指出建立省市县三级政府慈善奖是“善行浙江”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求在年底前实现全覆盖。目前,全省已有8个设区市和38个县(市、区)设立了慈善奖。此外,省工商联等部门每年编制发布《浙江省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做好每年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100强榜单推荐工作,2021年浙江省共入围企业17家,占比全国第一。

下一步,我厅将做好以下6项工作,引导激励民营企业更多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更好助力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一是大力培育慈善组织。依托各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和慈善基地,通过提供办公场地、设立专项引导资金、政府购买服务等举措,大力培育扶持、慈善组织发展,力争到2025年全省慈善组织达到1500家。推动出台《关于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助力共同富裕的若干意见》,落实企业基金会设立相关政策措施,加快企业基金会的发展。

二是充分发挥慈善基地等线下平台作用。全省建成了101个慈善基地,下一步我们将发挥慈善基地综合、融合、共享的特点,整合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高等院校等各方力量,加强统筹协调,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慈善基地在慈善组织孵化、慈善项目培育、专业技术支持、慈善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作用。通过创新慈善基地建设,加快形成了“政府搭台、社会唱戏”的慈善事业发展新格局。完善基层慈善平台,推动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充分发挥社工站在链接慈善资源、摸排服务需求、实施慈善项目等方面的作用,大力发展慈善超市和爱心驿站。

三是强化慈善领域数字化改革。加快建设“浙里有善”“浙里捐赠”等数字平台,提高慈善资源使用的准确度,引导慈善资源合理流动,畅通慈善帮扶的供需两端,推动建立善款上链、过程存证、信息溯源的捐赠生态闭环。迭代升级“志愿浙江”等应用,积极构建志愿服务精准触达机制。大力发展互联网慈善,推动数字技术与慈善事业深度融合,加快发展基于区块链技术的“链上公益”,推动慈善领域全程追踪、公开透明、智能分析、智慧监管。 

四是加强慈善项目研发。坚持需求导向,加快研发一批标准化、模块化的慈善项目,引导有意愿有实力的慈善组织积极参与实施,打造慈善帮扶困难弱势群体、助力共同富裕的品牌项目。引导慈善力量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

五是落实完善慈善税收优惠政策。继续做好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辅导,用好用足现有政策。积极探索研究新兴慈善业态和公益慈善捐赠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向国家部委提出建议。全面推行捐赠票据电子化,建立民政、财政、税务等部门捐赠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捐赠信息按人归集,优化个人捐赠税收抵扣流程。

六是健全慈善褒奖制度。建立健全公益慈善褒奖体系,对在慈善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较大的企业、个人和集体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予以激励褒奖,争取将政治过硬、作用明显、贡献突出的公益慈善典型纳入“两代表一委员”的推荐序列。“浙江慈善奖”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设区市和县(市、区)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开展慈善激励褒奖。鼓励党政机关和群团组织将慈善组织、慈善人物纳入本部门、本单位、本领域各类褒奖范围。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建议。

联系人:省民政厅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促进处  严黎霞

联系电话:0571—87050237   传真:0571—87050237

邮编:310007

浙江省民政厅

2022年6月29日